孩子戶口跟外公那怎樣證明爸爸是監護人?

justtheone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你要明白監護人的順序,父母是第一監護人,只有未成年人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才會由順序擔當監護人。你這種情況,戶口不在你這邊,但是小孩的出生證上有明確的父母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可以作為證明,只要能證明你是未成年孩子的父親即可以了。

《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所以未成年人監護人的範圍主要就是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而監護人的順序則為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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