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安交管車駕管業務有序恢復工作

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分級分批,精準防控的原則,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安交管車駕管業務有序恢復工作。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對救護、防疫、運送防疫物資和關鍵原材料、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和運送鮮活農產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車輛、人員以及運送返崗復工人員等復工復產的車輛,開闢綠色通道和應急窗口,“加急辦、預約辦、上門辦”,保障疫情防控,服務復工復產。

有序恢復車駕管窗口服務

按照分級分批、精準防控的原則,交警支隊及各大隊車管所恢復窗口預約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變更登記、申請機動車臨時號牌(所有人為單位)以及駕駛證轉入、外籍及軍警換證業務。

逐步恢復車駕管社會網點服務

對復工的汽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等社會服務網點以及恢復駕駛人體檢工作的醫院,同步開展相應的車駕管業務。

推廣車駕管業務網上 電話和自助服務

在疫情防控期間,歡迎您通過以下方式辦理車駕管業務:

1、通過“交管12123”APP或電腦登陸sd.122.gov.cn網上辦理;

2、關注“淄博車管”微信公眾號網上辦理;

3、撥打“電話車管所”(0533-2136789)電話辦理;

4、到市及各區縣車管所自助服務大廳和自助服務區自助辦理;

5、對於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業務,您可通過“淄博車管”微信公眾號內的“微車管”電動車登記模塊,網上自助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

緩辦部分車駕管業務

疫情防控期間,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機動車逾期未檢驗以及互聯網預選號牌號碼等業務可延長至疫情結束後辦理,機動車或駕駛證因逾期未換證、逾期未體檢、逾期未檢驗等原因,導致駕駛證或機動車可能被註銷的,公安交管部門不予處罰並統一延長註銷期限。

辦理車駕管業務需注意的事項

1、需窗口辦理的業務,實行預約辦理。請您務必提前撥打諮詢電話進行預約,按照約定的時間到相應車管所和服務站窗口辦理。急辦業務,優先預約,優先辦理。

2、辦理業務人員請全程佩戴口罩,自覺接受體溫檢測、登記。業務辦理完畢後,請立即離開,不要在車管所和服務站停留。

3、全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滿分學習教育”和“審驗教育”業務恢復辦理時間將及時向社會公告。

淄博公安交警車駕管業務預約諮詢電話

交警支隊:12123交通安全語音服務熱線

支隊車管所:0533-2136789;0533-2189849;0533-2135100

支隊監考科:0533-543100

張店大隊車管所:0533-2189693

淄川大隊車管所:0533-5131168

博山大隊車管所:0533-4912007

周村大隊車管所:0533-6812770

臨淄大隊車管所:0533-2139124

桓臺大隊車管所:18816169933

沂源大隊車管所:0533-3241771

高青大隊車管所:0533-2139226

高新區大隊車管所:0533-2139811

文昌湖大隊車管所:0533-213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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