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的官員等級是如何劃分?

塢語


這個問題可以寫一本書了,簡單回答如下:

唐朝官員官位實職從正一品到從九品一共二十九級。

官位實職就是官員的實際任職,代表著官員在哪個衙門裡辦公。

正一品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三師太師、太傅、太保,這些一般都是榮譽性官位,只有三公、三師職務的往往是被掛起來了。但初唐長孫無忌、房玄齡都曾只任三公,這時他們的三公位置可不是榮譽性的閒職,而是真正的掌權者,可以開府辦公,有一套班子配合。

從一品的開府儀同三司,以及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屬於享受三公待遇,往往都參預朝政,算是宰相級人物;

正二品本來是標準的宰相,主要是尚書令,但由於李世民曾經當過這個官位,所以後來尚書令就基本上被空下來,尚書令副手左右僕射成為真正的實職宰相;

從二品是真正的常設性高官,包括尚書左右僕射,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還有地方上京兆、洛陽、太原七個大州的一把手,安西都護府等五個邊境重鎮的大都督或者大都護,這些是唐王朝最核心的一批高官。

正三品是省長、部長級別,包括也算是宰相的侍中、中書令,以及各部尚書,皇帝一些直屬部門的一把手,武將裡的大將軍,地方都督或者都護;

從三品相當於副部級,有些是各部門一把手,有的是各部尚書的副手,武將是大將軍的副職將軍,地方官包括一些都督、刺史,還有一些大都護府的長史等。

四品以下的都是各部、各州郡、各都督府都護府幹活的,也有是中小州、都督府、縣的一把手,最小的一把手是下縣縣令從七品下,再往下八九品的純粹是幹活的小官吏了。

這些是大唐行政體系真正的掌管者,一個蘿蔔一個坑。

如果沒有實職,其他散官、爵位、勳官等級再高也是隻享受待遇沒有實權。

爵位中的親王享受三公的正一品待遇,親王的繼承者叫嗣王,與郡王、國公同樣享受從一品待遇,再往下各個爵位的待遇依次遞減;

散官當中最高的文散官是從一品的特進,武散官是從一品的驃騎大將軍,往下也是依次遞減;

勳官基本上相當於戰鬥勳章,靠軍功獲得,最高正二品的上柱國,往下同樣依次遞減。

不管靠自己的老子、科舉或者是軍功,有了一個虛職的官位,就能拿相應的俸祿,享受一定的待遇,這就成為統治階級的一員算是出仕了。但要是為了有更大的權力,就要爭取官位實職,這才算是有差使幹,否則只是被養起來的一頭豬。

可惜畢竟官位數量有限,四五品散官去爭取一個六七品的實職縣令也是常見的事情。在爭取官位的過程中,這些人“身應役使,有類僮僕,論實在於胥吏之下”,相當於被借調到某個部門等空缺,除了公務之外還要給上官幹雜活,實權還沒有小吏大。

唐代政府部門的設置,為皇帝服務的部門與處理政務的部門混雜在一起

尚書省相當於國務院,下設六部尚書,各自分領四個司,這是最主要的政府部門。另外還有門下省、中書省、秘書省、殿中省、內侍省,與尚書省合稱六省;

御史臺是負責監察的部門,單獨存在;

皇帝直屬機構還有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稱作九寺,還有將作監、國子學、十六衛府等,

這些部門的工作有些是與公務有關,有些是直接為皇帝和皇室服務負責吃喝拉撒睡的機構。

相當於皇帝直接管理六省、一臺、九寺、將作監、國子學、十六衛府等部門,這些部門各自獨立運作,一把手都直接向皇帝負責,理論上宰相只是輔助皇帝決策的團隊成員之一,類似現在的扁平化管理。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宰相的權力也根據皇帝的授權有大有小,貞觀年間李世民敢於授權,國事都由長孫無忌、房玄齡、魏徵等一批人集體決策,宰相權力相對較大;後來皇權越來越集中,宰相也越來越像皇帝的秘書而非決策班子成員。這時也出現過特殊情況,比如李林甫幾乎替代了唐玄宗李隆基行使皇帝權力,這也是皇權過大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

以上只是唐代官位和機構設置的簡單描述,而且這些設置還在唐王朝289年間不斷的變化,理清這個變化過程是個很複雜的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夠讓讀者有個最基本的瞭解。

用數學和工程的思維方式去解讀歷史,妄圖以古喻今。理工男讀歷史,歡迎關注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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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中央官制大概可概括為三省六部九卿二十四司。根據官員的具體工作和級別分為職事官、散官、勳、爵。



唐朝官員等級從一品到九品一共九個等級,然後在這九個等級的基礎上又有正、從、上、下之分。具體來說,從一品到三品只有正從之別,即正一品、從一品、正二品、從二品、正三品、從三品公六個品階。從四品開始,除了分正從之分外還分上、下。如四品官分為:正四品上、正四品下、從四品上、從四品下,從四品到九品皆是如此,共二十四個品階,加起來一共是三十個品階。


然後每個品階又有相對應的職事官、散官、勳、爵。所謂職事官就是行政職務的任命,反映具體工作的安排,例如三省的長官、六部的尚書、九卿的長官。散官代表官員的級別,好比今天的公務員級別,用來給官員發工資,體現身份地位。勳和爵是對做出特殊貢獻的獎勵。



唐朝的中央政府組織形式為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別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尚書省管六部,六部分別為禮、戶、吏、兵、刑、工部。中書省的長官為中書令,正三品,輔佐他的副職稱為中書侍郎,正四品,下設有中書舍人若干,正五品上。

門下省的長官為侍中,正三品,輔佐他的副職稱黃門侍郎或者門下侍郎,正四品,下設有左散騎常侍,從三品,給事中若干,正五品上。尚書省的長官為尚書令,正二品,輔佐他的副職稱為尚書左右僕射,從二品。因李世民做過尚書令,李世民做了皇帝后,不設尚書令。下設六部尚書,尚書的副職稱為侍郎,每部設有四司,每司的長官成為郎中。另外還有九卿。


文史劉磚家


這個問題細細寫來都可以出書了,我就簡單說一下唐代中央機構的設置和運作過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和御史臺。

宰相團體

宰相從來不是正式官職,而是對百官之首的通稱。

唐朝的宰相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

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侍中,還有一些皇帝覺得堪用的人才加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頭銜,這些人共同組成唐朝的宰相團體,商定國家大事。

宰相們上午在政事堂議政,下午回到各部門處理部門內的事項。

三省六部二十四司

三省,中書門下尚書。

中書省負責詔書的起草。幾個中書舍人各起草一份,交由中書令最終定奪和修改,寫好的詔書呈送給皇帝。

門下省負責詔書的複審。皇帝看過詔書,覺得可以就要畫敕,然後交由門下省複審、簽署然後發出。門下省如果認為詔書不妥,可以拒絕下發,叫做封駁。

尚書省是執行機構,六部都是由尚書省負責,分別是吏戶禮兵刑工,每部之下又細分為四個司,共24司,這些就要負責全國各方面的具體事務了。


御史臺

御史臺是獨立於宰相之外的監察機構,它不管中書門下,監察的只是尚書省六部的執行狀況,每兩個部由一名監察人員負責。

唐代的行政制度比起漢朝三省六部要緊密了很多,是漢魏幾百年亂世鬥爭中不斷積累的經驗,也是幾代傑出政治人才的偉大創造。


節墨JM


唐朝時期的官制整體是以“三省六部制”為框架,這種制度雖然在隋朝時期已經出現,但卻是在唐朝時期得以完善的。唐朝的整體官制大致可被稱為“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一臺九寺五監”,為了便於理解,我們不妨對唐朝官制進行分類,其大致可以分為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御史臺、九寺五監和地方官制四部分,分別來介紹一下。

△唐朝“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一臺九寺五監”

三省六部二十四司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已經相當完備,各個部門職責明確,相互配合又相互牽制,簡單介紹一下吧。唐朝不設丞相,因而三省長官均可被稱為宰相,三省長官各有官署,但遇軍國大事需共同商議。

1、三省:指尚書省、門下省、中書省三個部門。其中中書省主要負責制定政策、草擬詔敕;門下省負責審核復奏;尚書省則負責頒發執行。如果中書省的詔敕有不當之處,門下省有權予以封駁,要求重擬。

尚書省:最高長官為左右僕射(因李世民曾擔任尚書令,故不再有人擔任)各一人,從二品。其屬官通常有:左丞一人(總領吏部、戶部、禮部),正四品上;右丞一人(總領兵部、刑部、工部),正四品下,掌辯六官之儀,糾正省內,劾御史舉不當者。左、右司郎中各一人,從五品上,輔佐左、右丞;員外郎各一人,從六品上。都事各六人,從七品上;主事各六人,從八品下。吏部考功、禮部主書皆如之。諸司主事,從九品上。有令史各十八人,書令史各三十六人,亭長各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房玄齡曾擔任尚書左僕射

門下省:最高長官為侍中,共兩人,正三品,另有門下侍郎二人為副長官,正四品上。中書省的屬官通常有左散騎常侍二人,從三品,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左諫議大夫四人,正五品上,掌諫諭得失,侍從贊相。給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館繕寫讎校之課。此外,還有左補闕六人,從七品上;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典儀二人,從九品下,錄事四人,從七品上;城門郎四人,從六品上(轄令史二人,書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門僕八百人);符寶郎四人,從六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轄令史二人,書令史三人,主寶二人,主符四人,主節四人)。令史二十二人,書令史四十三人,甲庫令史十三人,能書一人,傳制二人,亭長六人,掌固十四人,脩補制敕匠五人,裝潢一人,起居郎領令史三人,贊者六人,

△杜如晦曾擔任侍中

中書省:最高長官為中書令,共兩人,正三品,另有中書侍郎二人為副長官,正四品上。此外,中書省的屬官通常有右散騎常侍二人,從三品。右諫議大夫四人,正五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起居舍人二名,從六品上,掌修記言之史,錄製誥德音。通事舍人十六人,從六品上,掌朝見引納,殿廷通奏。主書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

△李靖曾擔任中書令

2、六部:六部主要指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其主要為門下省統轄。每部下轄四司,各司長官為郎中,從五品上,副長官為員外郎,從六品上。

吏部:下設吏部司、司封司、司勳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課、升降、勳封、調動等事務,正副主官為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各司官員有:吏部司主事四人,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四人,甲庫令史十一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司主事二人,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勳司主事四人,令史三十三人,書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主事三人,令史十五人,書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唐太宗時期的吏部尚書長孫無忌

戶部:下設戶部司、度支司、金部司、倉部司,掌管全國土地、賦稅、戶籍、軍需、俸祿、糧餉、財政收支的大臣,正副主官為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各司官員有:戶部司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司主事二人;金部司主事三人;倉部司主事三人。

禮部:下設禮部司、祠部司、膳部司、主客司,掌天下禮儀、祭享、貢舉之政令,正副主官為尚書一員,正三品;侍郎一員, 正四品下。各司分別設郎中、員外郎為正、副長官。

△禮部尚書唐儉

兵部:下設兵部司、職方司、駕部司、庫部司,掌管選用武官及兵籍、軍械、軍令。正副主官為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各司官員有:兵部司主事四人,有兵部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三人,甲庫令史十二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職方司主事二人,職方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駕部司主事二人,駕部令史十人,書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庫部司主事二人,庫部令史七人,書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兵部尚書侯君集

刑部:下設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門司,掌管對平民及七品以下官員的行刑權,但沒有處罰權,相當於執行機構,正副主官為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各司官員有:刑部司主事四人,刑部令史十九人,書令史三十八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人;都官司主事二人,都官令史九人,書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司主事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書令史二十七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門司主事二人司門令史六人,書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工部:下設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掌管營造工程事項,正副主官為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各司官員有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均為從九品上。

御史臺

唐朝的御史臺乃是最高監察部門,其下設臺院、殿院、察院。如遇有特別重大案件時,可由大理寺卿、刑部尚書、御史中丞共同審理,稱為三司推事。御史臺的正副主官分別為御史大夫一人,正三品,中丞二人,正四品下。設主簿一人,從七品下。主事二人,從九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下。

△御史臺

臺院:設侍御史六人,從六品下,掌糾察百僚、彈劾不法;審判皇帝特命的案件,並與門下省的給事中、中書省的中書舍人分直朝堂,受理冤訟,號稱“小三司”。下屬令史七十八人,書令史二十五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二人。

殿院:設侍御史九人,從七品下,掌殿廷供奉之儀式,糾察朝會典禮失儀和隨駕檢舉非違等事。下屬令史八人,書令史十八人。

察院: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監察全國十五道地方官吏及尚書省的六部。下屬計史三十四人,令史十人,掌固十二人。

九寺五監

唐朝的九寺是: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五監則是:國子、少府、將作、都水、軍器。寺的長官稱“卿”,監的長官多稱“監”。

太常寺:掌管禮樂的最高行政機關。太常寺正副主官為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上。屬官有:丞二人,從五品下。主簿二人,從七品上。博士四人,從七品上。太祝六人,正九品上。奉禮郎二人,從九品上。協律郎二人,正八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有禮院修撰、檢討官各一人,府十一人,史二十三人,謁者十人,贊引二十人,贊者四人,祝史六人,贊者十六人。太常寺、禮院禮生各三十五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

△光祿寺主管膳食

光祿寺:掌祭祀、朝會、宴鄉膳食。正副主官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屬官有:丞二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此外,下設太官署、珍羞署、良醞署、掌醢署。太官署設令二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有府四人,史八人,監膳十人,監膳史十五人,供膳二千四百人,掌固四人。珍羞署設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有府三人,史六人,典書八人,餳匠五人,掌固四人。良醞署設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有府三人,史六人,監事二人,掌醞二十人,酒匠十三人,奉觶百二十人,掌固四人。掌醢署設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有府二人,史二人,主醢十人,醬匠二十三人,酢匠十二人,豉匠十二人,菹醯匠八人,掌固四人。

衛尉寺:掌門衛屯兵,軍器儀仗、帳幕之類。正副主官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屬官為丞二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一人。有府六人,史十一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宗正寺主管天子宗族事務

宗正寺:掌天子宗族事。正副主官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屬官為丞二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知圖譜官一人,脩玉牒官一人,知宗子表疏官一人,錄事二人。武德二年,置宗師一人,後省。有府五人,史五人,亭長四人,掌固四人。京都太廟齋郎各一百三十人,門僕各三十三人,主簿、錄事各二人。

太僕寺:掌輿馬畜牧之事。正副主官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屬官為丞四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下設乘黃署、典廄署、典牧署。乘黃署設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下。有府一人,史二人,駕士一百四十人,羊車小史十四人,掌固六人。典廄署設令二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有府四人,史八人,主乘六人,典事八人,執馭百人,駕士八百人,掌固六人。典牧署設令三人,正八品上;丞六人,從九品上。監事八人。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十六人,主酪七十四人,駕士百六十人,掌固四人。

△大理寺

大理寺:負責審理中央百官犯罪和京師徒刑以上的案件,判決後要送刑部複查,死刑則呈送皇帝批准。刑部則負責全國的司法行政和審判重大案件,凡地方的死刑案件要送大理寺複查。正副主官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屬官有正二人,從五品下。丞六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獄丞二人,從九品下。司直六人,從六品上;評事八人,從八品下。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評事史二十四人,獄史六人,亭長四人,掌固十八人,問事百人。

鴻臚寺:掌贊導相禮。正副主官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屬官為丞二人,從六品上。下設典客署和司儀署。典客署設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三人,從八品下;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有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掌固二人。司儀署設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

司農寺:掌糧食積儲、倉廩管理及京朝官之祿米供應等事務。正副主官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屬官為丞六人,從六品上。下設有上林署、太倉署、鉤盾署、道禾官署、司竹,以及太原、永豐、龍門等倉,慶善、石門、溫泉湯等監,京都諸園苑監、苑四面監,九成宮總監,諸鹽池監和諸屯等,各個部門有配有數量不等的官員和吏員,具體就不介紹了。

太府寺:掌錢穀金帛諸貨幣。正副主官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屬官有丞四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

△國子監

國子監:最高學府和教育行政管理機構。正副主官為祭酒一人,從三品;司業二人,從四品下。屬官有丞一人,從六品下;主簿一人,從七品下。其下又設國子學、太學、廣文館、四門館、律學、書學、算學等,分別配有博士、助教、直講人數不等。

少府監:掌管百工技巧諸務。主官為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下設中尚、左尚、右尚、織染、掌冶五署及諸冶監、諸鑄錢監、互市監。各署、監設監作,從九品下。

將作監:掌管宮室建築。正副主官為監二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下。屬官有丞四人,從六品下;主簿二人,從七品下;錄事二人,從九品上。下設總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百工等監。

△將作監主管宮室建築

都水監:掌河渠、津樑、堤堰等事務。長官為都水使者,正五品上。屬官為丞二人,從七品上。下設河渠署和諸津。河渠署設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河堤謁者六人,正八品下。諸津設令各一人,正九品上;丞二人,從九品下。

軍器監:掌造兵器、旗幟、戎帳、什物。主官為監一人,正四品上。屬官為丞一人,正七品上。下設弩坊署和甲坊署。弩坊署設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監作二人。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甲坊署設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監作二人。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

地方官制

唐朝地方行政級別在安史之亂前衛州、縣二級制,而在之後則變成了道、州、縣三級制。

州的長官為刺史,刺史之下則有別駕、長史、司馬等官,稱為上佐官,他們沒有職權,朝廷往往以其品高俸厚安置閒散官員。此外還有司功、司倉、司戶、司法、司兵、司田等曹參軍,負責處理各方面的政務,由錄事參軍事統領。這些官稱為判司,具有實權。

△范陽、平盧、河東三鎮節度使安祿山

縣的長官統稱縣令,其下設有縣丞、縣尉、主簿等官。

此外,首都長安和陪都洛陽則設府,長官為牧,一般由親王遙領,實際主持政務的是尹。

軍事方面則設有都督府,又累類似於大軍區,長官十州以上的稱之為大都督府,一般也由親王遙領,由長史主其事。一般的都督則兼任所在州的刺史。不過,安史之亂後由於地方節度使崛起,都督府已經名存實亡。

而為了加強對周邊少數民族的管理和鞏固邊防,唐朝還在邊境地區設置了六個都護府,有大都護府與上都護府之分。長官大都護同樣由親王遙領,由副大都護主其事。唐玄宗時為了加強邊防的軍事力量,在沿邊設置八個節度使,統轄邊地軍隊,安史之亂後,各地節度使開始集軍、政、財、監察諸權於一身,成為割據一方的藩鎮。

最後,附上一張唐朝官僚體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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