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两年,到底啥意思?是2年后再执行吗?可能你的理解错了

就在前几天,我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其中明令禁止了“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行为,势必要还网络一个良好的风气。

相信经常上网的朋友们早已发现,近些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海量信息的袭来,以及上网人口低龄化,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各路“键盘侠”们躲在屏幕的背后,在网上用各种污言秽语侮辱别人,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弱的人,在遭到网络暴力后选择了自杀。

此时网友们便开始呼吁,要给这些随意造谣、搞网络暴力的人判刑,甚至有人直言应该“判死刑”,那么问题来了,我国有“死刑”吗?为何通常宣布的都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真的等2年再死吗?

死刑缓期两年,到底啥意思?是2年后再执行吗?可能你的理解错了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简称“死缓”,是指那些应该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这是一定要满足的条件),所以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二年执行”,在这2年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察这个人的动向。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在死缓的2年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2年后就变成“无期徒刑”;如果在此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后变成“25年有期徒刑”。当然,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所以中国确实是有“死刑”的,但很少有人被直接判处“死刑”,而大家眼中的“死刑犯”,也有很大一部分到最后没有死去,而是改成了有期徒刑,最后被放了出来,关于“死缓”这项制度,还要从明清时期说起。

明清时期,我国出现了2种死刑方式:“立决”和“监候”。

这个“立决”就是我们经常在古装剧里听到的“斩立决”,一旦被判处立决,就跟今天的“死刑”一样,立刻执行;如果被判处“斩监候”,那么就跟“死缓”一样,缓期执行。那么为何会出现“斩监候”一说呢?

第1个原因:秋后问斩

《礼记·月令》中写道:“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古人认为,春秋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我们做事情要顺应四季变化,所以行刑这种事只能在秋冬进行。汉代时期,董仲舒更是提出了“秋后问斩”一说,法律明文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这个习惯被后世各朝各代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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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原因:给犯人们一个机会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难免会出现误判、错判的情况,为了让犯人死得心服口服,明清时期便出现了“斩监候”一说,在这段时间里,三法司(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和各部尚书等中央高级行政机构人员会组成新的会审机构,对来自全国各地的“监候”案件进行重审。

所有案件复核完毕后,会按照4种方式处理这些犯人:第1种是斩立决;第2种是改为流刑(流放);第3种是减免刑罚;第4种是挨一顿打(杖刑)后释放回家。本质上和如今的“死缓”是一样的,即给犯人们一个机会。

看到这里肯定会有人表示:那些曾经犯下大罪、穷凶极恶的死刑犯,难道只要在监狱里好好表现2年,就能逃过一死?这让受过他们伤害的人怎么想?

其实,关于“死刑”的讨论,世界各国都没有停止过。根据资料显示,如今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只有75个,一半以上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废除死刑”,然而在“废除死刑”后,新的问题又来了。

当年韩国在1998年~2007年暂停执行死刑,导致杀人犯增加了32%;南非在1994年废除死刑后,犯罪率持续上升,每年平均有近1100万人遭遇武装抢劫、谋杀、强奸或绑架等刑事犯罪,这个比例占南非总人口的4分之1,一时之间,人心惶惶。

死刑缓期两年,到底啥意思?是2年后再执行吗?可能你的理解错了

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中国的“死缓”制度是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而“死刑”到底应不应该废除,注定是一条难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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