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社會的公民等級:和尚一等女人三等

緬甸社會:和尚一等公民,男人二等公民,女人和尼姑是三等公民,人妖四等公民

緬甸男女都是有名無姓的,通常在自己的名字前冠上一個稱呼,以表示性別,長幼,社會地位,官職的區別。緬甸女人通稱“瑪”,意思是姐妹。不論已婚或未婚,年齡較大或受人尊敬的婦女都可稱“杜”,意思姑姑或阿姨。成年,幼年或少年男子名字前往往加“貌”,意思自謙為“弟弟”。對長官或長輩的男子,名前加“吳”,敬稱對方“叔叔”。對平輩年輕的男子,名前往往加“郭”意思稱對方為“兄”。

緬甸男人出家當和尚可以還俗,還俗後可以酒照喝,肉照吃,媳婦照娶,而女人出家當了尼姑,則終生不能還俗,要侍奉佛祖一輩子。

在緬甸,常見到男人頭上紮裹著素色的薄紗或絲巾,頭巾要留有一角,垂到右耳,緬甸人稱這種裹頭素巾為“崗包”。女人是不能扎“崗包”,否則會把她當作人妖看。

緬甸人將女人叫“小貓”。不管未婚還是已婚,都會在臉上塗抹一種乳黃色的東西—塔拿卡。她們深信,這種木頭和水磨出來的液體可以防止粉刺,保持皮膚細膩,是大眾化的上等化妝品。一般情況下,未婚的“小貓”會把這種化妝品塗滿前額和鼻樑;結過婚的婦女只塗臉的上半部,寡婦只塗臉的一半,“老貓”就無所謂了,可塗可不塗。

緬甸社會的公民等級:和尚一等女人三等

緬甸男人在家可是典型的“三等”公民:等天亮,等吃飯,等睡覺。除了喝茶,聊天,照看孩子,很少幹農活。不過有一點令人咂舌:就是蹲在撒尿。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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