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老公說房子是他出錢買的,裝修錢是他父母出的。生完孩子,老公說,房子是他父母的。大家作何感想?

幹彬


婚姻什麼時候可以看到老公一家人的真實面目?那就是女人生孩子的時候!當一個女人懷孕生子,她會迅速成長,因為她可能會短短几天或者幾個月體會到真正的世態炎涼。

其實題主裡的老公他沒必要遮掩,房子戶主不論是他還是他父母,都跟女方沒有關係,我想女方也很清楚什麼是婚前財產。但是區別就在於,如果房產證名字是他父母,女方就連繼承權也沒了!這種被算計到家的感覺,女方怎麼會不心寒!

作為女人,可以接受你有婚前房產,我也沒打算離婚,就算你告訴我房子是你父母的也沒關係,我也不打算離開你。但這個男人讓女人知道真相的時機卻是老婆生產之後!這就很可怕。這個真相不可怕,可怕的是這個時機!

她是來全心全意過日子的,否則不會給男人生孩子,可是這一切摻雜了謊言和算計!婆家一家三口把自己算計個底掉,他們一家人把女方有可能會分自己財產的所有道路都封死,哪怕兒子突然出車禍死了,兒媳婦都沒有繼承權!你們看我們多聰明對不對?你到時候想改嫁,就給我騰房子。或者兩人離婚,女方只能淨身出戶!反正男方是怎麼都不會讓你沾到便宜的。

女孩看了是不是讓人毛骨悚然?但現在這也是很普遍了,很多男方藉著新婚姻法這麼幹!但前提是婚前都告訴對方,對方知情就不算什麼,都是你情我願!最怕女人辛苦生產,才見到所謂親人的真實面孔,能怎麼辦?只怪自己太天真!


不會撒嬌的獅子


我老公家的房子也是這樣的,但是我老公自從房子過戶到我們名下後就說是我們倆的。但是我老婆婆總說房子房子是他家的,裝修錢是我老公他爸出的,還說:我可佩服我兒子了過戶的時候都沒和我商量下之類的話。這話雖然聽著心裡不舒服但是事實就是這樣。我和爸的立場是一樣的,房子是他家的 即使離婚也不讓我要。我爸總說要人家房子幹啥啊自己又不是沒有。其實家裡現在都是一個孩子到最後父母也是要留給小兩口的,心態放正就好了


堅強的芹菜姑


做啥感想呢,哎……

總麼說都跟自己沒關係,婚前財產,只不過老公這樣說會很傷人心。

所以啊,女人,一定要有養活自己的能力。自己有了,比什麼都強。

我老公就這樣,婚前自己攢錢買的房子,結婚後說等他父母老了這套房子給他爸媽住。我聽了後,是的,人家買的房子有話語權,原來自己啥都不是。

不要高估自己在男人心中的位置。


還有多遠2013


老公結婚前說房子🏠是他出錢買的,裝修是父母出錢💰裝的,婚後說房子是父母的。我的理解是,買房子錢是老公出的,但是寫的是父母的名,可能當時老公沒說透,你呢就以為房子🏠是老公的名了。不管怎麼樣,說明你老公家裡人很精明,你是個馬大哈。如果房子🏠沒有貸款,別想那麼多了。孩子都有了,好好過日子吧,但是自己得留個心眼。老公這家人很會套路人,如果公公婆婆對你還可以的話,就不要計較那麼多了,可能人家怕房子到你們手裡,萬一兒媳婦不孝順呢。這也可能是給他們自己留的後路!不過老公不該不誠實,他現在肯定還會這樣說呢,我又沒說房子是我的名是你自己以為的。房子錢確實是我出的,沒有錯啊!別問我怎麼想到的,因為我老公就是這樣的人,玩字面遊戲,你永遠說不過人家,不過,對我跟孩子還算不錯吧!只要老公對你跟孩子都好的話,就不要想這件事了,雖然確實讓人很生氣。可是也不能因為這去離婚啊,我老公的叔叔年輕時候家裡很窮,說媳婦都沒人願意跟,後來他家就讓我公公替他弟弟去相親,因為我公公是當兵的,穿著軍裝去了,姑娘一見面就同意了,結果等結婚時,換成了他弟弟,人家不願意了,不願意也晚了,拜完堂,孃家人都走了。反正不知道用的什麼法子,把新娘子留下了,磕磕絆絆的也過起了日子。現在他們老兩口也都六十多了,兩個女兒都過的不錯,兩個人做了三十多年生意,早就掙下了一份家業,現在在安享晚年!到處旅遊去。如果老公是被動這樣做的,有情可原,只要他真心對你,就好了,你們努力自己買套婚後房子,但是對婆婆就面子上過去就行了。最後祝你幸福!




亞姐123


對啊,沒毛病啊,你既然嫁給他了為何在意房子是誰的?你又沒有出一分錢就想空手套白狼,想離婚分一半?那沒有,離婚你就自己收拾撿鋪蓋走人,分文沒有。換句話來說,如果你跟你老公白頭到老,那老人過世了的房子就是你老公的,而你老公比你走的早那房子就是你的名下,然後你就可以給你的孩子!也就是說想要房子,先夫妻白頭到老


可愛的天


律師大劉說法:從婚姻法的角度,沒有什麼區別;從繼承法的角度,關係到你的法定繼承權問題。從感情的角度,沒有什麼想法,婚姻生活不就是一地雞毛嗎!

一、婚姻法角度:無論出資人和產權人是你公婆還是你老公,若全款購買的話,該房產都與你無關。

首先需要明確一點,在法律層面,婚前全款買房,誰出錢買的不重要,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才重要。

如果產權人是你公婆,那麼這套房產就屬於你公婆所有,和你老公都沒有關係,更不要說你了;如果產權人是你老公,那麼這套房產就屬於他的個人財產,與你也沒有關係,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

二、繼承法角度:產權人的不同,決定了你有無法定繼承權。

如果產權人是你公婆,那麼在你們這個小家庭裡,只要你老公有這套房子的法定繼承權,除非你老公先於他父母死亡(都是假設,不要當真),這種情況下,你們的孩子有代位繼承權,也就是說,原本應該由你老公繼承的那份變成你兒子來繼承。

如果產權人是你老公,那麼你、你的孩子、你公婆(如果健在的話)均有法定繼承權,並且都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分配這套房產。

婚姻生活本就是一地雞毛,計較太多容易傷感情。我認為大家做好自己就行了,不要對他人抱有太多期待,沒有期待就沒有失望。

最後,要記住一句話,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是永恆不變的真理。


劉律師Lawyer


倒了黴了,找這麼個卑鄙的東西,明顯是下套,等你生了孩子一切都晚了才跟你說。趕緊離了吧,孩子也別要了,這種人家出不來好基因。


山間小溪1979


女性還是自己在婚前買房子吧,至少有個窩,說話也不看人家臉色,古代結婚男方家出彩禮,房子,還要承擔養家餬口責任,女方帶陪嫁,操持家務孝敬男方父母,一起共同生活,現在男方買房是自己的,出彩禮還不樂意,希望女方多陪嫁,女方還得有工作,女方還得在工作之餘操持家務,孝敬父母,養育子女,還得變相幫著還貸款,末了,男方一句房子是自己的跟女方沒有關係,試問一下,女方的付出算什麼,說白了,人家當你是自帶工資的保姆,免費的。


你的樣子


婚前購買的房子,按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購買的房子屬於出資人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管是他父母的還是他個人的,這個都屬於婚前財產,不作為婚後財產進行分割。婚姻存續期間你有居住權但沒有產權。

生孩子是夫妻共同決定的事情,需要夫妻一同承擔養育孩子的責任,從法律來講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是同等的沒有性別差異。法律之所以公平是因為沒有性別差異,也不是用來保護弱者的。

生孩子也不再是傳統觀念裡為男方傳宗接代,而是作為父母的選擇,孩子不是為他人而生,首先是自己希望成為母親父親,才會希望有個孩子。女孩子以生孩子來要求男方滿足自己的要求,是不受保護的。如果男方以生孩子為目的暫時性滿足女方要求,那目的達到後你將會被厭棄。

婚姻不再是女人的生活保障,在有能力有條件養孩子時再生孩子,不要將自己的孩子當作男方的傳宗接代的工具,首先他是你的孩子,是你給於了他生命,最該承擔責任的就是為人父母的你,孩子不是為他人而生,沒有任何附加條件。


靜一傾聽


你管它房子是誰的呢!難不成你時刻問他房子是誰的?他不許你住嗎?他耍和你離婚嗎?或者你不想和他過嗎?

夫妻好好的,要房子到自己名下幹嗎?安全感從何而來,只有夫妻恩愛才會婚姻安全。不好好經營婚姻,一結婚就耍求過戶房產,不是存心往夫妻間添堵嗎?

我的大兒子結婚前趕上了房改,花了2.7萬元得到了一套不錯的65平二室處於市中心的二手房,花了近4萬元裝修,他的女友也出了一些錢修裝。房本是大兒子一人的名字,倆人結婚後一直相安無事,從來沒有為房本加名吵鬧過。後來,為了孩子上好的學校,他們在不同的學區又買了兩套房,以便升學有選擇的餘地,這婚後的兩套房房本是倆人的名字。

我的小兒子也在結婚前買到了單位的福利房,小兒媳也沒有因為房本上沒有她名字而吵鬧。十年後小兒媳耍求住得離她單位近點,買了本單位宿舍區的二手房,產權證寫了兩人的名字。小兒子之前單獨產權的房子後來賣了,賣的錢就歸小兒媳保管了。

水到渠成,夫妻恩愛了,啥事都不是事。天天玩腦漿,同床異夢,無是生非,好好的家也會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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