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母与儿子争夺“骨灰盒”,入土为安,到底该不该


骨灰盒不大,但他给法院带来的麻烦却是不少。

能让母子成仇,让兄妹反目,让亲人之间对簿公堂。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个小小的“骨灰盒”,到底惹出了多大的麻烦?

话说,孝子大孝顺的父亲老孝顺不幸去世,大孝顺悲痛万分,为了不愧对自己“孝顺”的名号,他决定,给父亲选一处风水宝地,用以厚葬。终于在经过知名风水大师大忽悠的精心挑选下,大孝顺终于选择了一处山环水抱、虎踞龙盘的上吉之地。

然而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墓地虽然有了,但墓地的主人“父亲的骨灰”却迟迟未到。这可急坏了大孝顺,若是耽误了下葬的吉时,岂不是对亡父大大的不敬。

那了老孝顺的骨灰究竟去哪里了呢?

原来大孝顺除了老爹老孝顺以外,还有一个后妈刘美丽,刘美丽虽然是替补登场,但与老孝顺的感情一点也不比前任差,二人相濡以沫,患难风雨三十多年,情比金坚,爱比海深。大孝顺与这位后妈的平日关系也极好,虽不是母子,却也胜似母子。

眼见平日以亲娘相待的后妈一直没有把骨灰盒送来,大孝顺有些坐不住,毕竟老人要入土为安,只有土,没有盒,肯定是没法让父亲在九泉之下心安的。

想到这里,大孝顺决定亲自见一趟后妈,问问到底出了什么岔子。

到了后妈家,一问之下,这才明白,原来大孝顺光忙着挑选风水宝地,入土为安的事情并没有跟后妈商量。而偏偏后妈对于是否入土为安,却有着不同的意见。

后母与儿子争夺“骨灰盒”,入土为安,到底该不该


后母与儿子争夺“骨灰盒”,入土为安,到底该不该


后妈是这样跟大孝顺分析的,首先,正所谓厚养薄葬,大孝顺生前已经尽孝,死后就不必在破费,正所谓“房子修的再好,那也是个临时住所,这个小匣才是永久的家。一个骨灰盒足矣寄放老孝顺无处安方的灵魂,没必要再铺张浪费,大兴土木。其次,大孝顺选的地方虽然是风水宝地,但是离家太远,先要驱车百里,再要骑马走十几里的山路,最后还要徒手攀过一段悬崖峭壁,刘美丽年事已高,腿脚不便,骨灰盒一旦入土,想要再祭奠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与其山高水远不能相见,不如干脆就放在家里,还能时时与自己相伴。

大孝顺一听,要让父亲的骨灰盒摆在家里,那怎么行。但不管他如何软磨硬泡,苦苦哀求,后妈刘美丽就是不肯交出骨灰盒。

后母与儿子争夺“骨灰盒”,入土为安,到底该不该


无奈之下,大孝顺只好将后妈起诉的法院,二人对簿公堂。

一审法院一看此情况,顿时无语。

一审法院是这样认为的,民事诉讼主要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这骨灰盒即没财产价值,也不属于人身权利,关于骨灰盒的纠纷,不应该算法律纠纷,而应该是家庭内部矛盾。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问题,法院断然不能受理。故一审法院以对于逝者骨灰盒寄存凭证的权属问题,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因此上诉人起诉所涉之内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裁定不予受理。

见一审法院拒绝裁判,大孝顺不服,立刻咨询了律师老马,老马表示,一审法院的理由牵强,站不住脚。首先,骨灰盒虽小,却附带着巨大的情感价值,这种价值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一文不值,但对于当事双方来说却重若千斤。而且,“入土为安”是中华民族流传千年的良好风俗,表达了后辈对先辈的缅怀和敬意,有利于塑造社会敬老爱老的风气,构建和谐社会。老马建议大孝顺继续上诉。

果然,上诉法院在研究了老马的诉讼请求后认为,虽然法律对于骨灰盒的性质没有规定,但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而“入土为安”恰恰是中华民族传承的善良风俗,既能告慰逝者,也方便后人的祭奠。大孝顺要求后妈交出骨灰盒来安葬亡父,诉讼请求明确合理,一审法院应该立案审理。

就此,法院算是对“骨灰盒”有了管辖权,但是麻烦也只是刚刚开始,后妈刘美丽和儿子大孝顺各有各的理由,究竟是谁能胜诉呢?

因篇幅有限,且听老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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