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贵州一教师连续强行闯关被降低岗位等级,你怎么看?

致思远达


刚才特意去查看了一下新闻。

第一,连闯两次关卡,影响恶劣,理应处罚。

老师不尊重规则,如果没有受到相应处罚,学生以后也会学着不遵守规则。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老师应当是学生的好榜样。而洪某的做法,显然违背了这个原则。

第二,洪某在平时工作中存在问题。

对工作存在应付、责任心不够强、在学校工作群发布不当言论、关键时期未保持通讯畅通等问题。这一切说明,洪某的工作态度存在问题。教师和医生都是良心活,缺乏责任心的老师,对问题学生或者后进生不管不问,有时候可能放弃某些学生的前途。

这次事件,就当是给他一个惩戒,毕竟也许他还会做很长时间的老师。希望他以后能遵守规则、多一点责任心,给学生树立一个好榜样。


椰子与夏天


连续两次高速冲过防疫卡点而被严肃处理——肯定后悔莫及!

事情简要:2020年2月10日,教师洪某(预备党员),在驾车上高速时,以60千米/小时的速度冲过防疫卡点,在另一个地方下高速时,还是这样直接冲过卡点。

黔西县教育科技局给予洪某扣除一年的年终绩效工资、撤销了预备党员资格、并且降低一级岗位职务的处理。

我认为,这位教师肯定后悔莫及!

  1. 首先,自己的个人形象肯定会一落千丈。学生会怎么看你?同事又会不会对你有感觉?你的家人会支持你这样做吗?好好考虑考虑吧。
  2. 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应该处处以身作则。正所谓“身正为人师,德高为人范”,做这样的事,今后还怎么教育学生呢?学生还会信服你吗?还会以你为榜样吗?家长还放心把孩子就给你教育吗?
  3. 所有的人都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规定,为什么作为一名教师就不能和一般的人一样遵守规则呢?真的很难吗?
  4. 这下好了,岗位级别被降低,工资肯定会被降低,这可不是一年两年的事,这种损失惨重啊!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现在,后悔了吧!后悔也晚了!

其实,遵纪守法是最基本的常识,看不见别人怎么做的吗?

真的不应该!就让你后悔去吧!


中小学教育者


看到这件事的报道,第一时间我是非常震惊的。但是看完日常他在学校的表现,又觉得事件偶然中有必然的成分。



首先我们看看事件的经过:

2020年2月10日03时01分,在黔西县金碧镇黔织高速入口金碧收费站疫情防控卡点,洪某驾驶轿车经过卡点时,在卡点工作人员示意停车检查的情况下,洪某驾驶轿车以约60千米每小时的速度强行冲出关卡经ETC驶上高速,从黔西北站出站时,卡点工作人员示意停车检查,洪启继续强行冲关经过黔西北站卡点。没有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人员登记。此处的洪某就是黔西县莲城街道办事处金凤小学教师。
  • 从这件事我们看到,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他不仅没有起表率作用,还成了反面教材,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理应受到处罚。

在报道中,他不仅是公职人员,而且还是一名预备党员。可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他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和指令,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卡点检查,目无法纪,还连续强行闯关通过,这种行为影响太恶劣了。



2020年2月10日,黔西县教育科技局党委对洪某作出取消其2020年度年终附加绩效奖和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处理并且降低岗位等级。同时,洪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黔西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

  • 那这个教师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样的事情那?他平时表现什么样那?带着这个疑问,我查阅了资料,最终找到了答案。
  • 我们看下面一段话: 金凤小学支部书记黄某某在平时的工作中,曾发现洪某对工作存在应付、责任心不够强、在学校工作群发布不当言论、关键时期未保持通讯畅通等问题 。

所以这个教师在疫情期间做出这样的事不足为怪,这只是他的真实出镜。



但是这件事反应出来的问题,我觉得才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 1、作为领导,应该严格要求下属,发现不良行为或者不当言论要及时制止并且教育,小错不纠正,大错早晚会出现。
  • 2、作为公职人员个人,更应该严格要求个人,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责任心和师德时刻记心上。
  • 3、社会各部门和大众监督每一个公职人员,出现不合格不合理的情况,一律追责。

终将长大




2020年2月10日,黔西县金碧镇黔织高速入口金碧收费站疫情防控卡点,洪某(黔西县小学教育第三集团金凤分校老师)驾驶轿车经过卡点时,在卡点工作人员示意停车检查的情况下,洪某驾驶轿车强行冲出关卡经ETC驶上高速,从黔西北站出站时,卡点工作人员示意停车检查,洪启继续强行冲关经过黔西北站卡点。没有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人员核查登记。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洪某被黔西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鉴于事情发生后洪某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诚恳,2020年2月19日,经黔西县教育科技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洪某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将其岗位等级从专业技术十级降至专业技术十一级。




我认为洪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身为教师,目无法纪,缺乏纪律意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拒不配合执行政府在当前形势下发布的决定和指令,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卡点检查,连续强行闯关,应当说其行为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为人师表,更应当以身作则,所以我认为对于洪某的处罚是合理的。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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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发生在疫情最开始的阶段,这几天处分结果才下来,现在回顾一下吧:

2月10日,贵州黔西县的洪老师和往常一样,开着自己心爱的小轿车出门,但是看到高速路口有防疫卡点的隔离线,并没有停车接受程序性检查,而是不管不顾的径直通过,在出高速时也以同样的手法冲了过去。然后心中估计还沾沾自喜,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一系列的处分:行拘一周,取消本年度绩效和预备党员身份资格,职称也降了一级。

通过这件事,我举得这个老师挺可惜的,本来是正常的程序性检查,非要“一根筋”耍酷,最后将自己陷入困境,从这个问题反映出当前有些教师的一些问题:

1、心理浮躁,认不清自己的位置。

老师教书育人,在课堂指点江山,批评教育都没有问题,但不能把那一套拿出来在社会上指指点点,自以为自己说的,想的都是对的,对于自己认知内无法理解的事情就予以抵制或者对抗,其实这是心理浮躁的表现,没有认清自己的位置。

2、不学无术,缺乏视野。

老师们辛苦付出这是客观事实,但有一小部分人容易进入固步自封的状态,自从教书后就把学习放下了,因为课本很简单,重复教个几年应付上课就行,根本不需要学习,但实际上这是不科学的,学到活到老,何况是老师要教学生呢?必须要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这个知识就包括周围发生的事情,各种方针政策,疫情都发生了,你还不知道什么政策和要求吗?很显然这是与社会脱节,不学无术的表现。

总的来说,这个老师得到的处分不冤,相信通过这次处分应该能更好地认清自己,完善自己的职业能力和要求,也同样给其他老师提了一个醒。


美蛙英语


这个问题属于标准的乌龙问题。

题主提到的这个事件,发生于2020年2月10日,而非3月10日。

事件回放:

2020年2月10日03时01分,黔西县一名教师洪某驾驶轿车经过黔织高速入口金碧收费站疫情防控卡点时,无视卡点工作人员的示意停车检查,洪某以约60千米每小时的速度驾车强行冲出关卡驶上高速。从黔西北站出站时,洪某继续强行冲关,不接受体温检测和人员核查登记。

事件发生后,当地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已经对其做出了严肃处理:

取消年终绩效奖和预备资格;将其岗位等级从专业技术十级降至专业技术十一级。

最后这个降级,非教育系统的人可能不懂,简单解释一下:

专业技术十级属于中级职称(一级教师的末档,一级分成8、9、10三挡),而十一级就属于二级教师职称了,二级教师分成11级和12级两档。

对这个老师做出如此处理,意味着他的月工资数比以前要降低几百元左右。

我觉得相关部门对这个老师的处理非常恰当和正确

一是属于非常时期。疫情正在蔓延和扩散,各地都严阵以待,严格防控,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为了减少人员随意流动,几乎各地都在小区、村庄或者重要路段设置关卡,进行登记、测量体温,每个人都要遵守这种规则,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二是洪某所为与其身份不符。人民教师、预备DY。洪某如此作为,怎能为人师表,如何教书育人?身为预备DY,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才对。

结语

这件事虽然过去一个月了,但是我觉得这件事,对其他人来说也是一个教训:

在社会规则面前,任何人没有特权,需要老老实实遵守和执行,否则得到的将是严肃惩处!



朗月寒雪


请记住:你是个老师,以后怎么教学生?

这次疫情就是一个照妖镜,把很多行业的很多素质低下的人,都给无形的照了出来。

在学校里教育学生的时候,每天都在强调遵守规矩,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为什么轮到我们去执行的时候非要搞特殊呢?

一个老师如果对自己的行为无法做到规范的话,又怎么能把孩子教育好呢?难道我们把这种流氓的做派也交给孩子吗?让他们去触犯规则?

2020年2月10日,黔西县金碧镇黔织高速入口金碧收费站疫情防控卡点,洪某(黔西县小学教育第三集团金凤分校老师)驾驶轿车经过卡点时,在卡点工作人员示意停车检查的情况下,洪某驾驶轿车强行冲出关卡经ETC驶上高速,从黔西北站出站时,卡点工作人员示意停车检查,洪启继续强行冲关经过黔西北站卡点。

从这件事情的描述上来看,这个老师显然是故意的,如果第1次闯卡是因为赌气或者是好奇,那么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路上的反思,也应该能够意识到自己的不对,不应该出现第2次错误。

降低技术职务都是比较轻的处罚

黔西县教育科技局给予洪某扣除一年的年终绩效工资、撤销了预备党员资格、并且降低一级岗位职务的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拘留七天。

我觉得这还不算完,这个老师可能以后的前途都会受到影响,

首先:在同事们心中的地位就会下降,这样一个不遵守规矩的人在老师这个群体当中是不受欢迎的。

其次:这样的一个老师在同学们的心中也不会是一个好老师的形象,所以我觉得学校有可能把他调整出教学岗位,不能让这样的人在面对学生

最后:可能这个老师这辈子都会与评优选先无缘了,更不要说前途和明天了,在教育行业绝对容不下这样的,不遵守道德和法律的人,这是比专业素质差还让人痛恨的。

最后一句:

人民教师有的时候是人民的榜样,有的时候是人民教育孩子的反面素材,我们每个老师争取不要做那个反面素材,珍惜自己的人民教师的美名!


宇宙最好老师


【viki姐姐,一点见解】处罚太轻,应该直接解聘,特殊时期,这种扰乱行为就该惩罚!

特意在网上查了一事情经过:2月10日,教师洪某驾车上高速,在工作人员示意停车的情况下,依然以60千米每小时的速度快速冲过卡点,下高速时又一次强行冲卡,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人员核查登记!


疫情期间如此恶劣的闯卡行为,对于一名教育类的公务人员,只做书面检讨、降低岗位等级,行拘一周的惩罚太轻了!


本就是从事教育行业,又是入党积极分子,本该以身作则,支持防疫工作,却做出可耻行为,给本就严峻的局势添乱,就该严重处罚才能惊醒同样无视规则的人!

挺为这位老师可惜的,疫情期间,每个人都有义务接受检查,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老师本是教书育人,但不能把课堂上的一套拿到社会上指指点点,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对自己无法认知的事情就抵制甚至抵抗,不认清自己的位置,也没有认清局势的紧张!

—viki小结—疫情面前,每个人要正确对待,能帮助的帮助,能力不及也不应给工作添乱!

viki姐姐


相信很多人不了解这件事情,下面是我在百度找到的事情简单的说明。(“被处理教师为黔西县莲城街道办事处金凤小学(黔西县小学教育第三集团金凤分校)教师洪某。洪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和指令,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卡点检查,目无法纪,连续强行闯关通过,其行为影响恶劣。来源:百度)


下面是我对该事件的分析:

恶劣影响:

1、破坏规则,给疫情管控带来不便。

2、为人师表,要对学生做出表率。

3、老师作为公职人员,对公众的行为要有引导。

4、作为小区成员,有义务保护自己,保护小区成员。

5、作为预备党员要以人民的利益为优先。

6、作为公民,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国家利益为优先。


作法:

1、坚决抵制此类现象,疫情期间,作为公职人员,教师,预备党员,应当做好带头作用,而不是当反面教材,这不仅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社会不负责任。要进行教育、罚款等处罚。

2、作为我们公民,要分清楚正确做法错误作法切忌认为老师公职人员都这么做,我凭什么不能做的想法,特殊时期,我们要有自己的判断,坚决抵制这种行为。为国家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

温馨提示:

勤洗手,戴口罩,少去人群聚集处。最后,祝您生活愉快!感谢阅读!


大语文世界


这个老师,是一个月之前闯关的,现在已经被罚了。一个月前的事情,现在拿出来说一说,也未尝不可。无论是降级处分,还是公安处罚之类,我觉得,都是该。但是,我其实不太想看到一个人犯错、整个行业被骂的这一现状。老师,也是一个普通公民,犯错了,就要被罚,就要付出代价。

我们常做着一人犯错,全体吃药的这种事情,什么时候,我们能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只针对个体的人,这一个人,犯了一个不应该的错误,根据规定,该怎么处分,就怎么处分。

我不知道贵州的这个老师,到底有什么急事,连停下来接受卡口的短时间检查都做不到。在2月10日这个时间节点,我们可以回忆一下,正是疫情紧急的关头,做出这种闯关的事情,实在是不应该,这样的处分,不为过,要是造成了疫情的传播,处分还要更重。

错误已成事实,然后教育系统可以反省一下,这是否普遍存在的问题,若是普遍存在,那就有整改的必要。比如前段时间发生的胡红梅抄袭事件,像这样的具共性的事情,就非常有必要进行一些行业的整顿。

整顿一下,评职称的各环节,还有什么问题,荣誉的评定环节,还有什么问题,师德师风方面,还有什么问题。至于这个闯关的老师,就好好把这个老师教育教育,提升一下他的个人觉悟,也就可以了。

总之,犯错就要付出代价,这应该成为社会的常态。当什么时候,我们对犯错与受罚的情况视为呼吸一样正常的事情,我们的法治社会成果就显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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