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縣:全環節把控 有序推進企業安全復工復產

疫情當前,生產經營又不能過度滯後,怎麼辦?江安縣按照省市有關精神,成立企業復工復產領導小組,召開疫情防控領導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明確提出企業復工復產要求和審批程序,嚴格把控七個環節,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萬無一失的情況下安全復工復產。

一是嚴把復工復產審批程序關。

江安縣各企業需要及時復工復產的,必須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審核並經分管縣領導審批同意,經行業主管部門書面批覆後方可復工復產,實行誰審批、誰負責。

二是嚴把企業復工復產生產安全關。

各企業必須按照相關復工復產規定和標準,嚴格排查隱患並落實整治,經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檢查後符合生產條件,方可有序復工復產,做到生產條件不符合不復工復產,隱患未排查並整治完成不復工復產。

三是嚴把疫情防控方案審核關。

凡申請復工復產的企業,必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查,實行誰審核、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企業必須儲備必備的疫情防控物資,如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凡方案不符合要求和物資儲備不到位的,不得復工復產,企業要建立執行制度和檢查制度並嚴格落實。

四是嚴把返回企業人員疫情排查關。

每個申請復工復產企業必須建立疫情登記“一人一檔案”備查,檔案中對是否接觸“疫區”人員及假期行蹤進行填報,排查中凡涉嫌接觸疫情病例或疑似人員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加強管控,凡接觸“疫區”人員的必須達到規定的14天后方可返回企業。

五是嚴把企業生產經營期間人員出入關。

復工復產企業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企業登記和檢測制度,對出入企業的職工和人員必須嚴格進行體溫檢測登記,凡有異常不得進入企業並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開展處置,未建立制度的不得復工復產,未嚴格執行的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查處。

六是嚴把企業員工疫情防控知識培訓關。

企業復工復產前必須由企業組織職工在嚴格防範的前提下開展對職工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培訓應有方案、資料、記錄備查,未開展的不得復工復產,未參加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七是嚴把企業疫情信息報告關。

企業復工復產必須建立嚴格的疫情報送機制,開展企業職工每例檢,凡發現職工有異常必須及時報告並緊急處置,每日向主管部門報告本企業疫情檢測和排查情況,並將報告情況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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