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最後的結局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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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到瑞士國際體育仲裁院上訴,結局無非是勝訴、從輕改判、徹底敗訴。作出結局的決定權在瑞士國際體育仲裁院,但實際結局的產生是孫楊本人在整個"暴力抗檢"的全過程,包括他的言論與行動。

孫楊的最終結果無論如何,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為每個職業運動員提供的警示。

一是作為職業運動員,對國際體育運動規則,一定要有敬畏之心。實際上,我們每個人的行為都受法律、制度或規則的約束,要守住這個底線,對自己的言行負責。這,也是一種起碼的職業操守。

二是運動員代表國家到國際大賽中去頑強拼搏,爭金奪冠固然重要,是為國爭光。但是,自覺遵守規則,增進與各國運動員的交流與友誼更加重要,它體現的是個人的素養與國家的風範,同樣是為國增光。上世紀七十年代我國乒乓球運動員,就是以"小球推動大球",從而為推進中美兩國建交作出了積極貢獻。

三是每個運動員要把自己置身於集體之中,國家級運動員更要把自己溶於國家的榮譽之中。應注重自身思想道德修養,不能過於個性張揚,不能驕傲自滿放縱自己,應隨時隨地把國家榮譽和集體主義精神放在第一位。在我國,沒有黨和國家的培養,沒有人民的鼓勵和支持,沒有自己所在集體的共同幫扶和付出,是成不了優秀運動員的。這應該成為每個職業運動員須知的常識。


玉堂行佛人


瑞士之訴,我認為孫楊可能會有四種結果:

一是勝訴。這是最好的結果,也是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成功率微乎其微,總之這一線的希望很細很細。如果孫楊勝訴,那麼他將會迎來徹底的大翻身,不但揚眉吐氣一把,而且還會扭轉劣勢,較之以前聲譽更盛,身價會高出以往,自然更會在東京奧運會大顯身手,這也是國人最期望的結局。

二是敗訴。孫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不被採納,瑞士維護之前國際庭做出的仲裁,八年的禁賽決議生效,孫楊基本告別游泳池,運動生涯實際上已經宣告終結,這是最讓我們遺憾的結果。

三是改判。法庭收回此前八年禁賽的判決,讓孫楊向組委會和檢測工作人員做出誠懇道歉,不影響職生涯,更不影響參加奧運會。也可能由之前的八年改為四年或兩年。這種結果也可以接受。

四是慘敗。這是最壞的結果,經過瑞士庭的綜合評判,孫楊的行為不僅僅是對抗檢測的態度問題,他還被證實在比賽中有服用禁藥行為,最終判決終生禁賽,並且責成國際泳聯收回孫楊的所有獎牌,孫楊身敗名裂,成為國際體壇年度最大的笑話,孫楊的運動生涯成為黑點,並讓支持他的人徹底失望,孫楊的一生被釘在恥辱柱上。


元芳有看法


我覺得吧,孫楊現在全球都已經很出名了,先不說這種名聲是好是壞吧,如果他真的不再能參加比賽了,那他到目前為止的獲得的財富都足夠維持到退休了,他在中國游泳界上證明了自己,這已經足夠了;個人認為現在孫楊的上訴部分只是出於一口氣吧,其實對他自己來說,功成名就了都,以現在的情況來看的話,他能夠上訴成功的可能性應該比較小,但是我們也給他期待吧,畢竟都是中國人,這是自己的看法。


籃球快報車


很多人認為孫楊就此完蛋了,即便去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上訴也希望渺茫,但大觀君卻沒有這麼悲觀,此事隱含一些轉機。

我們知道,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就本案起訴孫楊和國際泳聯,倒未必是和孫楊有什麼“血海深仇”,但關於孫楊到底能不能從這次“拒檢”事件中“脫罪”?他們需要給全世界所有運動員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也許是急於證明自己的“清白”,也許是對於WADA的訴求缺乏認識,孫楊團隊在前期的應對策略中犯了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那就是他們所有的答辯,會不自覺地給人形成這樣一種印象,那就是“只要我找到規則的一點漏洞,或者能夠給規則做一個合理(另類)的解讀,那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拒絕檢查’。”這對於 WADA而言是絕對無法容忍的,試想,如果所有的運動員都有樣學樣,今後反興奮劑檢查還開展得下去嗎?“此風不可長”!

所以,孫楊方面的策略,就是絕對不能承認“拒檢”,而只是要求更換人員。畢竟:


穿著大褲衩偷偷對運動員拍照的檢查官,並不可能經常會出現吧?


對於爭議更大的血檢員資質,上級的明確指示,總不能不執行吧?


在特定條件下要求對方更換檢驗員,並繼續檢驗,這個要求不過分吧?你檢驗公司難道就不考慮因為各種原因人員突然缺席?

也就是說,孫楊方面只有把這件事情描述得足夠特殊,WADA或許才會接受這確實是一個特殊情況。


既然事出有因,或許就情有可原。

所以,在接下來的訴訟中,孫楊方面應該堅稱庭審中三位證人的最終缺席,對本案的裁決結果構成了決定性的影響,也直接導致最後認定事實的錯誤。因為孫楊方面完全有“正當理由“要求更換“特定檢查員”,並只能根據上級指示要求留存“非法採集”的血樣,該次“檢查”無法繼續的最主要原因,是由於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派出不專業團隊執行此項任務,且拒絕運動員方面更換檢查人員及團隊的建議,在此過程中,孫楊方面不存在“無正當理由故意拒檢”的意圖及行為,自然也沒有“二次違禁”的事實。


按照這個思路去應對,孫楊或許能夠迎來轉機。


洋楊大觀


最開始先說清楚,我是中國人,我愛我的祖國,我也想支持孫楊。

但是從小的教育告訴我,真的不行。

我的情感告訴我應該支持孫楊,因為他是國人在奧運會,游泳項目上的驕傲,他能替國爭光。

但是我的理智告訴我,無論如何,哪怕我相信他是清白的,但是從拒絕藥檢,當眾摔瓶子。這種暴力抗檢的行為。就已經不是一個正面或者可以代表國家形象的人應該做的事情了。

我相信,至少我們大多數人都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既定的符合事實並且是全世界運動員都認可的規定,是應該有限遵守的,而不是特立獨行的去違反並提出質疑!


烽火之後


也許是孫楊隱瞞了事實,當雙方都存在錯誤,一個沒有牌照的尿檢管碰上了一個受母親溺愛長大的大男孩,起了摩擦,就像是很多網友說的,有人檢查你酒駕,你是先檢查他的證件,還是先配合他的檢查。也許孫楊真的是錯了,他當時應該首先配合檢查,最後再將這件事情公佈於眾,他也不會有今天的結果。可事情就是這樣,西方人抓住了他的把柄。讓他的職業生涯毀在了細節上,孫楊最後的結局即便是上訴,也不會偏向他這邊。這也是給了年輕運動員的一個教訓。



Serendipity29


不管過程多麼詭異,人物關係如何複雜,矛盾衝突多麼激烈,是時候聊聊孫楊最後的結局了!

第一,我們先說一下最圓滿的結局!那就是孫楊上訴聯邦法院,因為取消禁賽是不可能的,所以實際一點,儘可能爭取禁賽開始執行時間延期到東京奧運會之後,讓孫楊參加屬於自己的最後一屆奧運會。畢竟,沒有證據顯示孫楊服用了禁藥,而且這種延期執行禁令,在瑞士聯邦法庭裁決史上是有成功先例的!如果真的能成功,那將是孫楊最圓滿的結局!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孫楊真的能順利參加東京奧運會,那麼按照孫楊的實力,他至少能為中國代表團拿到2枚金牌,正所謂人逢喜事精神爽,金光閃閃的金牌和讓人亢奮的義勇軍進行曲,可以沖淡一切!即便奧運會結束,孫楊開始執行禁賽,人們也早就忘記了現在這一段黑歷史,全當他功成身退了!孫楊的形象和商業價值,最大限度的保住了!有了這些,幹什麼還不都順風順水啊!第二,就是最壞的結局,孫楊上訴聯邦法院失敗,依舊維持原判!其實,這是大概率事件,因為,聯邦法院並不會重新審理此案,而是也只是審核之前的庭審和仲裁是否有不合規的地方,孫楊該拿的證據估計能搬出來了,應該是回天乏術了!所以,最壞的結局就是孫楊灰溜溜的從瑞士回來,開始執行八年的禁賽期,職業生涯就此終結!

正所謂,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曾經的游泳隊不會在像以前那樣寵著他,甚至很長一段時間內他都會被當做反面教材,國內的媒體和體育迷也不會放過他,少不了口誅筆伐,所以說短時間內,孫楊不會出現在公眾面前!之前的榮譽和輝煌,讓他積累了一定的財富,如果他不揮霍,應該夠他下輩子用的!
時間能沖淡一切,過幾年,如果孫楊不甘寂寞,他應該也會選擇復出,做點什麼呢?可以做一名游泳教練,也可以去創業,還可以去娛樂圈闖蕩闖蕩,不管怎樣,他心中的遺憾和不甘都無法得到彌補,而他在國人心中的形象也無法挽回!能做一個普通人,不被別人另眼相看,對於孫楊來說應該就很滿足了!


體壇小龍蝦


一切都是孫楊團伙設計好的:砸瓶止損,損害了國家聲譽,保住了自己利益;繼續上訴,無非虛張聲勢,利用粉絲,保住顏面,為轉型進軍娛樂圈做準備。所以在這次庭審中才表現如此草率,人家壓根就沒指望贏,只是利用國人愛國熱情帶帶節奏而已。聲稱繼續上訴,也是觀望一下輿情,目前看,到時很可能就不了了之啦。


離離571


說孫楊等人狂妄自大,目空一切,利令智昏,愚蠢至極,一點沒冤枉他們。他們被大國崛起搞得雄心萬丈,底氣十足,想把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當作揭穿和控訴國際敵對勢力欺負中國的戰場,所以要求公開審理,並現場自始至終有專人錄像(像做紀錄片),令孫楊一方沒想到的是之前他們在家裡準備的辯護詞與法庭詢問的一點關係沒有,法庭只詢問和核實拒絕藥檢的事實,孫楊一方的回答是“我認為”,“我以為”,“應該是”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語,完全是狂妄自大,自以為是,用他們的個人認為來讀解國際體育規則,以此作為拒絕藥檢的武器,並深信不疑他們是正義的;

不顧拒絕藥檢的事實,還糾纏在三個藥檢官裡有兩個沒有官方身份證書,所以藥檢違規,違規就可以抵制拒絕;

沒有砸血檢樣本,只是砸開封存容器,血樣完好無損在我這裡;

沒有搶奪樣本,是在藥檢官默認的情況下拿走樣本的,不能算暴力抗檢;

孫楊豬隊友太多,在此事件上淨幫倒忙,孫楊被禁賽八年,板上釘釘,無法挽回,上不上訴都一樣,誰讓他作死呢?

孫楊還太年輕(29歲,心智不成熟,什麼事都聽別人的,自己沒腦子),要從以往那些沒法亂紀的事件中汲取教訓,認認真真做事,踏踏實實做人,或許還有一個新的開始。


揚帆去遠航007


在28號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孫楊敗訴的那一刻起,或許我們要眼睜睜的看見一顆無比亮眼的星星墜落了。

禁賽8年,孫楊為自己的魯莽和“聽話”埋了單。

孫楊決定上訴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但希望不大了。在CAS那場庭審中,孫楊的團隊已經敗的徹底了,本來有可能反轉的牌,因為傲慢,全都丟了,最後被孫楊的媽媽甩給了律師。

一點都沒聽律師的,最後倒成了律師的鍋,有點冤啊。

B站上有那場庭審的全過程實錄,感興趣的可以看看,看看孫楊團隊災難級的申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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