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的王熙鳳為什麼沒被判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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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中的王熙鳳為什麼沒被判死罪?

  王熙鳳為什麼沒判死罪?在高鶚的續書裡,賈府被抄,寧國府慘得不能再慘,而榮國府卻能獨沐皇恩,復興家族,這其實相當不合理,寧榮兩府同氣連枝,哪有能輕易摘出來的理?你當人家皇帝是吃乾飯的啊?不過呢,那個時代無論如何得歌個功頌個德嘛,理解。在這樣的基調下,榮國府當然不能死人,一個都不行,要體現出皇恩浩蕩呢嘛,給壞人一個改正的機會。

  就故事情節來講,似乎鳳姐也沒有犯下必死的罪,雖然因為她貪財醋妒,有幾件命案牽連,但總算是手上還沒有濺到血。比如賈瑞之死,純粹是賈瑞自找的,直接死因是過度了,死了。張金哥案子裡,兩人殉情了,鳳姐也沒有出面強迫其中任何一個,尤二姐是自盡的,她自己受不了氣滑了胎心理素質不行,不能全怪鳳姐,張華呢,雖然鳳姐下了滅口令,但也沒有死成。至於家裡下人,毒打的時候有,但性命都還在,甚至是職位,都還給保留著——她倒是想革一些人的職,被王夫人給攔住了。

  這麼一想,也有一定的道理,當然,這都是高鶚的結局。

  因為《紅樓夢》的特殊,所以鳳姐的結局,很難定論。87版電視劇裡,寫到鳳姐的結局相當慘,比高鶚的慘上十倍不止。鳳姐和賈府一干重要主子被關在獄神廟,劉姥姥等人前去看她,鳳姐求劉姥姥救巧姐,此時巧姐已被王仁賣到瓜州做皮肉生意了,劉姥姥傾盡家當,把房啊地啊全賣了,贖回了巧姐,馬車在雪裡緩緩走著,巧姐睡在劉姥姥的懷裡,劉姥姥安慰她說帶她去看媽媽,而此時的鳳姐,已然死去,她的屍體被衙役們用破草蓆拖著,在雪地上留下了一道痕跡。

  鳳姐為什麼會被抓?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賈府被抄,只有滅亡,所有的重要的人物,都不會有例外,尤其是鳳姐這樣的當過榮國府家的人,不可能輕描淡寫放過她。王熙鳳犯下的事,說小也小,但說大也大。賈瑞的事情咱們不說了,看看張金哥的案子。當時是個什麼情況呢?老尼激將,鳳姐掉坑,讓人以賈璉的名義去節度使雲光那裡通氣,讓他好好辦這個案子,結果呢,死了兩個人,鳳姐得了三千兩。再看看尤二姐的案子。尤二姐自殺是不假,但是呢,這裡面牽涉到了妻妾之爭,也牽涉到了子嗣的問題。再看張華的案子,張華是鳳姐要殺而沒殺成的人,雖然最後平息了,但是影響也不小。

  咱們看看這幾個案子。張金哥的案子,看起來鳳姐很安全,但是事實上賈璉的書信還在(要查時可不會管你是誰寫的,名字是賈璉就行了),賈璉捐了個五品同知,雖沒赴任,但賈赦還是京官一枚(儘管小得很,連官職都沒給他寫),雲光是節度使,是封疆大吏,你一個京官,一個京官的兒子和封疆大吏來往,是何居心?這是為官大忌,鳳姐無知,落人把柄。

  尤二姐的案子,看起來沒事。但是事實上尤二身為賈璉妾室,且身懷賈家子嗣,鳳姐沒有好好保護,且參與了“謀害”(借刀殺人),律法上是有過錯的,在道德上更是大錯,被御史們一參,賈赦賈政賈璉,全都要受影響。

  張華的案子。張華沒死成不假,但都察院是什麼地方?吃了原告吃被告,那是皇帝老兒的權力範圍。鳳姐一再幹擾都察院的辦案,說得輕一點是無知,說得重一點,那就是包攬詞訟,指使公堂,這是藐視皇權,挑戰皇權!

  怎麼樣?在家裡橫行霸道,不事舅姑,不敬丈夫,不體恤下人,不善待妾室的毒婦蠢婦,是不是該死?干擾正常的司法程序,妄圖插手朝政的不法之徒,是不是該被以正典刑?

  人嘴兩張皮,怎麼說都可以。說你賈府謀逆,你賈府就一定謀逆,不是也是。說你王熙鳳該死,你王熙鳳就一定逃不了——所以,她沒判死罪,說到底,還是高鶚的庇佑。


葉之秋


大家知道:《紅樓夢》是一部可正兩讀之書,即:正讀是一本小說,反讀是一部明清更替史。王熙鳳作為書中的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當然也就有著不同的形象。在小說故事中,她既是一位心思縝密、精明能幹的管理者,又是一個慾壑難填、拈酸吃醋的貪心女人。所以,她為了三千兩銀子曾經拆散了與她素昧平生的張金哥與原長安守備公子的姻緣,致使一對年輕人自盡身亡;為了懲戒賈瑞對她的非分之想曾經騙他兩次夜赴假約,卻安排賈蓉、賈薔前去捉姦,並設計朝他潑屎尿等,使賈瑞在蒙受恥辱之下,驚悚萬分,終至病入膏肓而死;而為了報尤二姐的奪夫之恨,她費盡心機,騙其入園,佈下天羅地網,將其置之死地而後快。後來又安排旺兒對其前未婚夫張華趕盡殺絕,好在旺兒知輕重,放了張華一碼終未釀成命案——這裡的樁樁件件描寫的都是王熙鳳的機關算盡 ,自己則隔岸觀火,即使東窗事發,也能把自己洗涮乾淨,不至於以死謝罪。



而在反面所隱的明清野史中,她又可與明末皇帝朱由檢及皇后周氏對應。這隻要看第五回警幻仙境“薄命司”中關於她的讖言判詞:“凡鳥偏從末世來,都知愛慕此生才。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這裡的“凡鳥”即一真筆的“鳯”字,而“龍鳳”多指代古代的帝、後;“末世”指向明朝末世。“一從二令三人木”句表面上指的丈夫賈璉對她態度的變化,從一開始的順從到冷淡再到後來的休棄(“二令”可組合成一“冷”字;“人木”可組合一“休”字),悽苦的靈魂只得奔回金陵老家……而縱觀中國的歷史,只有明朝的老家在南京——大家知道: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曾在南京建都,歷二世後由朱棣遷都北京。而末代皇帝朱由檢則是在李自成攻入北京後自縊而死。他的皇后周氏也先於他在宮中自縊……而在十二支曲中,王熙鳳又有“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後性空靈。家富人寧,終有個家亡人散各奔騰。枉費了,意懸懸半世心,好一似,盪悠悠三更夢……”這裡的“盪悠悠”三字暗示得就是她於夜裡三更時分自縊而死……所以,後面又有“忽喇喇似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將盡”句,來形容明朝的滅亡!



所以,作者在《紅樓夢》第五回中已把金陵十二釵的悲劇命運都寓寫在了讖言詩、詞當中,只要讀懂了這些詩詞,就可以清楚地瞭解她們最終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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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到底寫的是什麼內容呢?真相就在第十二回,脂硯齋說了兩句顛覆性的話,徹底顛覆了對紅樓夢是風月小說的定性。也徹底讓什麼江寧曹事,像皇帝的新裝般裸奔了!脂硯齋說的第一句是:“觀者記之,不要看這書正面,方是會看。”脂硯齋說的第二句是:“凡野史俱可毀,獨此書不可毀”。

脂硯齋一語道破:“無材補天,幻形入世”這八字,是作者一生慚恨。而這天不是普通人所能補的,無不表明作者曾是離皇位很近的人,他最終失之交臂,成了那塊廢棄的“補天石”。無材可去補蒼天,【甲戌側批:書之本旨。】大清皇家的子孫為了爭奪寶璽(皇權),亦是落不了俗套。全然不念手足之情,互相殘殺。作者是“九子奪嫡”事件的受害者,方用血淚哭成此書。

第一回:寫到甄士隱“家中雖不甚富貴,然本地便也推他為望族了。” 【甲戌側批:本地推為望族,寧、榮則天下推為望族,敘事有層落。】甄士隱只是一個本地的望族,而賈府則是天下望族!試問誰家敢稱是“天下望族”?那就再也明白不過了,分明是大清皇家!

清宮四大疑案曾轟動一時。這四大疑案就是:太后下嫁、順治出家、雍正被刺、乾隆身世謎案。這四大謎案,屬於四大絕密級別的大清宮闈秘史……但實際上,作者早就把真相寫在紅樓夢裡了。

作者還在書中透露:努爾哈赤朝的孝烈武皇后實際上是被皇太極勒死的;康熙朝的太子妃實際上是自縊身亡的;乾隆朝的孝賢純皇后實際上是在山東德州的運河上跳河自盡的;而慧賢皇貴妃則是投井自殺的……作者還特別強調:“雖其中大旨談情,亦不過實錄其事,又非假擬妄稱”。明確強調《紅樓夢》寫的這些都是真人真事,絕非造謠生事。比如“秦可卿淫喪天香樓”,脂硯齋透露作者用的是史筆,無不證明是真有其事。

第十三回。如今我們家赫赫揚揚,已將百載,一日倘或【甲戌側批:“倘或”二字酷肖婦女口氣。】樂極悲生,若應了那句‘樹猢猻散’的俗語,【甲戌眉批:“樹倒猢猻散”之語,今猶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傷哉,寧不痛殺!】豈不虛稱了一世詩書舊族了!”屈指三十五年矣……是真有其事,王熙鳳亦是真有其人,第二十二回。脂硯齋:“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王熙鳳原型孝惠章皇后,平兒原型是淑惠妃也!

尤二姐映射順治帝的孝獻皇后董鄂妃!順治皇帝把青樓女子董鄂氏迎娶進皇宮,試圖廢掉孝惠章皇后,改立董鄂妃為皇后。所以這才會招來孝莊太后和大臣們的強烈反對。作者通過尤二姐的遭遇影射。第七十八回,晴雯之死的伏筆。…又命:“即刻送到外頭焚化了罷。女兒癆死的,斷不可留!” 便出現了順治帝一怒為紅顏,拋棄皇位出家的一幕。甄士隱(順治)出家的原因是“火起”。甲戌側批:“妙!禍起也。此因事而命名。”說明是真有此事。

尤三姐,影射順治帝的貞妃!柳湘蓮上演的就是“順治出家”。而尤三姐的人物原型,就是順治帝的貞妃。順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日,在順治帝“得天花死亡”的當天,貞妃以身相殉!而尤三姐說的“妾痴情待君五年矣”,理應就是暗示貞妃陪伴順治帝生活了五年。並且貞妃系自刎而死。在第六十四回《五美吟·虞姬》再一次得到證明。虞姬是自刎身亡。作者之所以引用“虞姬自刎”這個典故,便是影射貞妃自刎而死一事。

甄士隱是順治皇帝!甄姓是帝舜的後裔,閶門是皇城也,羲皇就是伏羲,上人是對和尚的尊稱。伏羲姓風(封),甄士隱三劫後(30年為一劫)北邙山帝王谷!北京大覺寺迦陵禪師89歲卒。難怪雍正和乾隆頻頻光臨大覺寺,順治出家是因為霍啟(火起)也。第39回和第51回都有暗示,董鄂妃是被孝莊迫害致死的。《情僧錄》實乃《清僧錄》也。清僧者,順治皇帝也!

紅樓夢三大鐵證,分別是乾隆的“清二十五寶”和大觀園就是“圓明園”、“乾隆兒子的名字”三大完整證據鏈。“只有真金才是不怕火的”!紅樓夢作者是康熙之孫!胤禵之子:愛新覺羅·弘暟!1759年1月28日 乾隆23年戊寅12月30辰時(死於壬午除夕),紅樓夢作者弘暟淚盡逝世,終年52歲。乾隆親堂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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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王熙鳳做了哪些壞事?

最早的,是以賈璉的名義,拜託長安縣節度使雲光,干涉司法,害了張金哥與未婚夫兩條性命。行賄受賄,干涉司法,當然是違法犯罪,但罪不致死。而害死兩條人命,只能在道德上譴責她,沒辦法在法律上追究她。說到底,這兩個人是自殺的啊。

同樣的道理,也可以用在鮑二家的、尤二姐身上。不管怎麼威脅、怎麼迫害,都沒有實據,這兩個人自殺身亡,卻是明明白白的。沒辦法追究王熙鳳的法律責任。

此外還有放高利貸。我們都知道是王熙鳳放貸,但實際操作的是來旺家的。哪怕真的追查起來,哪怕來旺夫妻反水,也很難舉出明確的證據——王熙鳳到七十回之後才“認得幾個字”,根本不會寫字,哪會留下證據?

再有就是派來旺追殺張華父子。這可是實實在在的人命。結果來旺沒有執行,虛報二人已死,並沒有真正發生謀殺案。這,也使王熙鳳避免犯死罪。

但這件事留下了後遺證,八十回以後張華父子一定會跳出來重掀此案,霸佔人妻,服中納妾,操縱司法,不僅王熙鳳有罪,賈璉、甚至賈珍等人也難逃干係。可也正因如此,王熙鳳本人,又一次神奇地與死罪擦肩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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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張金哥之死和尤二姐之死和鳳姐原型無關,在書中她只是演繹別人的事。賈瑞之死倒是和她有關,但賈瑞也是害死秦鍾父子的兇手之一,罪有應得,何況又是咎由自取,鳳姐也沒留下把柄。

第二、鳳姐沒有參與藏匿罪產。賈璉捱打,原因是強烈反對賈赦藏匿罪產,即雨村原型轉移到江南的文物。鳳姐作為榮國府當家人,深知此事幹系重大,是她和平兒決定了賈璉的態度,從而脫離了干係。

第三、入獄之前,準確地說是乾隆四年十月,在邢夫人的干預下,平兒和鳳姐換了一個過子,不幾天又被休掉,此時鳳姐己是主不主、僕不僕們尷尬身份了,而平兒倒成了主子。平兒和賈璉先是被判斬監候,後改判終身為奴,鳳姐則因為不是賈璉之妻逃過一劫。

鳳姐原型雖然治家較嚴,但出發點是好的,並沒有做過大惡之事。可也是薄命人,本來己釋放回家了,卻在半路上得了血山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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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鳳沒有執行死刑!理由:

1主要由於她出身名門/家庭,深諳為官之道,詭計多端。做什麼傷天害理之事,都不留直接把柄,無法告之。

賈瑞之死,你無法直接拿出證據,證明是她害死。

放高利貸;追殺張華都假借他人之手,並拐好幾個彎,即便要查,也還查不出她殺人動機!

殺死尤二姐,也是架空她,抽空身邊經濟和人力,囚禁她,讓庸醫害死尤二姐胎兒,逼迫尢二姐病痛交加而吞金而死。她還假哭說,別人不愛惜生命!看不到她親自殺人。她總是暗地借刀殺人。

二是她那時也有所預感賈府敗落,多少也會為後事做些補善。

三得力於賈蓮修妻。朝庭捉拿賈家要犯,她被休,已與賈家沒大瓜葛!在理論上行不通!也算僥倖!


丁香草


我是大野澤的風,致力於原創問答,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王熙鳳謀財害命,為啥最終沒有判死罪?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我們先來看看她手上沾染了哪些不乾淨的錢或者命?

其實,王熙鳳作為一介女流,不太可能直接導致某一個人的死亡,但是,間接導致的死亡有,賈瑞、張華和尤二姐等,而涉及到的金錢的交易更多一些,要說這些人的死,和王熙鳳都脫不了干係,為啥王熙鳳能夠一世安好的度過這些歲月?

首先,要看四大家族的關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家族勢力決定這些草菅人命的現象,在當時的是非常普遍的,所以王熙鳳的行為,可能在當時也不算是一種很獨特的行為,所以呢,王熙鳳很安全,且很放肆的在做這些事情。

二就是王熙鳳涉及到的,基本都是自己家族的事情,在封建社會中,家法國法,其實是一個層級結構,多半情況下,家族內事務會在家族內完成,而涉及到社會事宜或者國法的事宜,家族扛不住了,才會出現協調,而王熙鳳本身是主內的,很少涉及到國家的利益事宜,所以除非賈府自己捅破這層窗戶紙,不然一般從外部去捅破這個事情,是很難的。這也是王熙鳳為啥能夠安全的原因。

三我們看王熙鳳的判詞:凡鳥偏從末世來,都知愛慕此生才。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我們通讀《紅樓夢》後,會發現,王熙鳳是非常現代的女性。她的思維方式和管理方式都很現代化,如果放在現在,是沒有絲毫問題的,但是她的侷限就是時代的侷限,最終也是悲劇人物,所以即便沒有判死罪,還是蠻可憐的一個人。


大野澤的風


至於王熙鳳貪汙腐敗,憑她的聰明才智早已將所有證據提前毀掉。所以,如果官府認真追究王熙鳳的罪證的話還真沒有什麼鐵證可以致王熙鳳以死罪。


花木深8


按理來講,賈家被抄以後沒有了皇帝的庇護賈家一干人等先前所犯的罪行一定會被查的水落石出,而王熙鳳又是賈家先前的當家之人,追究起來她必是首當其衝。



我們來列舉一下因王熙鳳而死的人命案真實的情況:

第一、《紅樓夢》第十五回因為秦可卿病故,停靈鐵檻寺,鳳姐將大本營設在水月庵。在此期間,靜須老尼向王熙鳳敘述了原長安守備之子與張財主家小女定親,後來張財主因貪戀李衙內錢財又將小女改嫁給李家。鳳姐是個向來不信什麼因果報應的人便收下張家三千兩紋銀答應擺平此事。鳳姐假託賈璉所囑,修書一封給長安節度使雲光,強迫守備家退婚,誰知張財主的女兒張金哥卻是個知義多情的女子,見已經不能嫁給情郎便找來一條麻繩偷偷上吊自盡,守備之子也投河而死。



單論此事,按照當時的大清律例王熙鳳也是難逃一死。然而,或許鳳姐本身就有先見之明,那封寫給節度使雲光的書信是她假拖賈璉所囑所為,簽名落款應該是賈璉的名字。眾所周知,鳳姐本身就是個不識字之人,這個黑鍋硬是扣在了賈璉身上。

第二、《紅樓夢》第四十四回賈璉和鮑二家的私通被鳳姐捉姦在床,鳳姐和鮑二家的一番廝打之後,鮑二家的羞愧難當上吊自盡。從道德上講,鳳姐值得讓人同情,而鮑二家的因沒臉見人再難以在賈家和婆家生活下去而走上絕路。從大清律例上講,姦婦因為姦情敗露而羞愧自盡的姦夫杖一百刑三年,也就是說這事鳳姐不用承擔任何道德和法律上的責任。



第三、鳳姐用盡心機逼的尤二姐吞金自盡,俗話說氣死人不償命,鳳姐再怎樣惡毒在外人看來頂多算個潑婦,並且尤二姐也是吞金而亡,這事再怎麼追究也是算不到鳳姐頭上的。



至於王熙鳳貪汙腐敗,憑她的聰明才智早已將所有證據提前毀掉。所以,如果官府認真追究王熙鳳的罪證的話還真沒有什麼鐵證可以致王熙鳳以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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