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州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關於在城區開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確保省級文明城市檢查驗收工作順利進行,報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集中警力、集中時間,在城區開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車輛及行人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各行其道,自覺維護和遵守交通秩序,服從交通民警指揮。車輛應按交通標誌、交通標線行駛,車輛、行人通過燈控路口時,應當按信號指示通行;所有交通參與者應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到安全交通、文明交通,堅決抵制“十二個嚴禁”行為。
嚴禁行人闖紅燈、亂穿馬路、跨越道路隔離設施;
嚴禁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走機動車道、越線等待;
嚴禁機動車闖紅燈、逆行、隨意停車、掉頭、越線行駛、鳴放喇叭、開車打手機、車窗拋物等;
嚴禁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及其他非機動車輛在城區道路,特別是在高陽路、陝州路、神泉路、世紀大道、繡嶺路、陝州大道通行時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嚴禁酒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嚴禁飆車;
嚴禁使用其他車輛號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
車輛應按位、按線、按向、規範停放,嚴禁車輛亂停亂放、佔用機動車非機動車道、佔壓人行道、盲道;
嚴禁工程機械車、“殭屍車”佔用公共資源,對長期佔道停放的殭屍機動車、非機動車強制拖離;
商販攤點和沿街門店應入市、店內經營,嚴禁攤販佔道經營;
嚴禁在人行道、盲道設置影響行人通行的廣告牌、燈箱、隔離樁、欄杆、花盆等障礙物,已經設置的,按規定予以拆移;
嚴禁五種車輛在主城區道路(不含神泉路和陝州大道)通行:即30噸以上的大型車輛;不加蓋篷布運送易散落物品的車輛;無牌無證工程車輛;拖拉機、農用車、三輪車;無牌無證機(電)三輪、四輪車以及獨輪、雙輪平衡車。
30噸以下貨運車輛因生產、生活需要確需進入城區道路通行的,應持車輛和駕駛人有效證件或複印件,提前到陝州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辦理《通行證》。運輸城市生活垃圾的三輪車請於晚20時至第二日6時通行,並儘可能避開城市主幹道路。
二、對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不遵守本《通告》規定的,公安機關將聯合有關部門依法按照“十個一律”的要求予以嚴厲查處。
依法應當扣留車輛的一律扣留;
依法應當收繳非法牌證的一律收繳;
依法應當暫扣或吊銷駕駛證的一律暫扣或吊銷;
依法應當罰款的一律罰款;
依法應當記分的一律記分;
對無證駕駛,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的一律行政拘留;
對違法佔道經營的一律予以取締;
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加裝遮陽棚的一律予以拆除;
對違法停放的車輛一律加大處罰力度,做到違停必罰、佔道必拖、同步曝光。
對構成違法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阻撓公安機關依法執行交通管理職務或者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本通告所指的“城區道路”是指陝州區建成區內的所有道路。
特此通告
三門峽市陝州區公安局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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