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正常上班工资减半,合理吗?

没考虑名字


首先 这个疫情期间会有多长时间,这个需要相关部门做一个具体的说明,另外,根据不同公司 ,不同情况自行做出调整,不管怎么调整,首先还是要通知员工,做出合理的安排,如果没有前提,一味着减半,是不合理的。


这段时间的心情


我觉得这个问题我是挺适合回答的,因为我现在就是这个情况,正常上班但是公司只发了一半工资。如果疫情过后你们公司会把工资给你们补回来那算合理,因为现在特殊时期,公司也有困难,要多一份理解。如果后期不补的话,那还是有点不合理的,毕竟你是正常工作,工资是你应该拿到的合理报酬。


我现在在湖北老家,我们这边还没有解封,一直在家里办公。我们是从2月11号开始在家里开始办公的。然后公司老板在2月14号晚上写了一封内部信,大概意思就是说公司本来就在困难时期,然后现在又碰到疫情问题,所以可谓是难上加难。然后希望所有员工上下一心一起克服这次难关。具体实施的举措就是所有员工的工资打对折,从1月份的工资开始实施这个措施。然后行政给我们每个员工发了一个文件,就是让员工签字同意这个工资暂时减半的事情。我当时也签字了,所以我从1月份的工资领到的就只有合同工资的一半。但是公司承诺后期会把工资补给我们。所以我还是选择相信了公司。


说实话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多少有点不平衡的,毕竟我们在家也是正常上班,并且在家的工作比以前正常上班的工作还要多一些。很多时候下班了也要处理一些问题。但是后来一想毕竟现在确实是特殊时期,很多公司也很困难。也有很多公司有裁员和降薪的一些举措。很多不方便在家里上班的公司可能只是给发了一个当地的基本工资。所以大家都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一下。等这次疫情过去了公司正常运转了就好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大家都不容易,加油!


武汉小刘的生活日记


疫情期间工资减半也是正常的,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劳动报酬;除此之外,只能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降低。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否则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补足工资,劳动者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因此,一般情况下,企业不能随意降低工资标准。

如《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无法到单位正常工作,单位按旷工处理合法吗?

不合法。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的劳动者在隔离期间,由政府对其提供生活保障,用人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用人单位不应当按照旷工处理,而是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来对待,不得以缺勤、旷工扣发和减发劳动报酬,也不能以劳动者旷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

三、参与防治新冠肺炎的工作人员,一天有多少临时性工作补助?

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整体而言,疫情期间员工个人的工资待遇受到影响的这是必然的结果,因为企业不能复工,没有任何利润可言,即便是复工了,日常的生产经营也会受到诸多的限制。有的时候工资可能都不是减半发放,是直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


张祖豪131419


是否合理应当根据双方协商处理的情况而定,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熊熊聊搞笑


从三个方面讲:1.从社会层面,这是一场大家共同面对的灾难,不是哪个国家,哪个公司,哪个人要负责任来买全单的,不应该把所有的损失算在一个人的头上,而是全社会,全人类共同来担起的一份责任,国家有责任,公司有责任,每个人也有责任,大家一起担责,一起担损,均衡调配,合理分发支付个人的劳资薪资;2.国家层面,1疫情中,国家就是帮人民解决困难的,国家当然有着更大的责任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要控制当前还要考虑长远,而且要尽快的稳住事情局面,立马抢治轻微者,重症者,还要极速的设立防疫病治的隔离区,以防病毒蔓延;2疫情后,国家通知要求复工复产后,在休假期间的工资要不要全付或半付甚至更少一些,这要看国家有没有下发相应的通知文件,还要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明文规定法来确定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看劳动者们是否在工资上得到全领,半领还是少领,当然也要考虑个体雇佣公司权益,在不影响大小公司原来运作的情况下做出合理工资发放,毕竟大中小企业也给国家带来了帮助,给这么多人带来了就业,为社会贡献的一份力量;3.个人层面,国之兴则民族兴,国之强则民族强,国难当头,要为国分忧,我们不能看着国家衰败,我们不能看着国家灭亡,我们不能看着国难而无动于衷,见死不救,那还何谈爱国情怀,最基本的爱心都没有,还算是国家的一份子吗?还算是合格的中国公民吗?人民心中的共产党吗?还算是普通的老百姓吗?我看什么都不是,所以说,从国家的要求来讲是适合给全薪全资的,从劳动者的要求也是跟国家同样的,但是从公司和企业的角度来讲是不同意给全薪全资的,给员工支付分发一半的工资我看是合理的,但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来支付分发也是可行的,当然了,如果公司一分钱不发的话,那就有点太过了,国家不可能坐视不管


Mancahilldi


在疫情特殊期间,祖国遍地,万众一心,同心协力,自越义勇走在最艰难,最危险的前线。不顾自己的困难,出钱出力,为打赢战胜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挺出,抗击新冠肺炎病毒。

国难当头,人人有责。今年年初以来,祖国在疫情期,在正常上班工资减半。我的观点来看,是合理合法。这是为我们祖国分忧,为人民出力,共同抵制疫情复发,为国家献出应有的贡献。因为,中国人都是有血性的人,大家为消灭疫情而献计出策,争取全国人民早日走出困境。放心吧!中国是胜利者,大家共同加油!迎接崭新的明天。





快乐25225


肯定不合理!不合理吗?个人觉得得分情况。

1.首先我们要看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遇到这种情况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要按合同来执行,合理发放工资。

2.其次预估疫情给公司带来的利弊,利弊包括公司的效益、成本、以后发展等情况,如果公司已进入冷冻期,后期也很难发展的话,不如考虑换份工作,和现公司好好协商工资的发放问题,两者都做出让步。

3.按照国家及各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疫情期间是否有出台正常上班工资减半的规定,如果没有,和公司协商,如果公司无赖,大可以走法律程序的。

最后,疫情期间,公司和员工应该齐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度过难关!健康的环境,才能让我们一起赚钱。我们的工资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高!



阿香的自媒


在回答之前我想说的是每个看法或者认知都有一个逻辑支撑,合理与否主要是看背后的逻辑是否有逻辑!

员工与公司关于薪酬的发放是以员工和公司签署的合同为依据的。合同中如果有类关于远程办公薪酬减半的相关约定,那么公司这么做合法合规,无可厚非!如果此前的合同条款没有相关的约定,那么公司强制要求员工接受降低薪酬的要求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小柴在乡村


疫情在家按国家规定,公司应发放合理的的薪资待遇,

个人认为,客观来看“私企”薪资发放标准按国家对私企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发放!

“国企”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即可!

还有很多“中小企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发放

比如我,在疫情期间就没有工资拿😣


憨憨要努力


很高兴回到你这个问题。

因为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首先你在疫情期间正常上班,按照劳动法,企业应该给你支付劳动报酬,况且疫情期间大多数企业和员工都没有上班,你们上班说明是保证医疗物资生产,或者有关涉及民生保障生活用品的行业,疫情期间工资减半肯定就是企业周转资金,咱们无法提供全额薪资,相信对于你们在疫情期间上班的人来说,企业会给你们按照政策支付劳动报酬,法定节假日会支付额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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