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違憲”史

華盛頓

華盛頓,異人也。起事勇於勝廣,割據雄於曹劉。既已提三尺劍,開疆萬里,乃不僭位號,不傳子孫。而創為推舉之法,幾於天下為公。浸浸乎三代之遺異。其治國崇讓善俗,不尚武功,亦迥與諸國異。餘尚見其畫像,氣貌雄顏絕倫。嗚呼,可不謂人傑矣哉!米利堅合眾國以為國,幅員萬里,不設王侯之號,不循世襲之規,公器付之公論,創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華盛頓為稱首哉!-《瀛寰志略》

美國聯邦“違憲”史

意思是:華盛頓是一個異人,率領的起義軍比陳勝吳廣還要勇猛。創立美國,割據一方,勢力比當初曹操劉備還要大。

既已提三尺劍,開疆萬里。(三尺劍典故出自“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此非天命乎?”-高祖本紀。指的是白手起家。)

他在立國之後,卻沒有稱帝(“異人”也指這點),也沒將自己的權力傳位給子孫。

他的做法,就是“天下為公”,直追三代帝王(堯舜禹)的遺志。

米利堅合眾國以為國,國土幅員萬里,也沒有王候的封號,不遵循世襲爵位的規定。

國家權力由公眾來討論行使,開創了古今沒有的局面,西方古今的人物,華盛頓可以稱第一。

如果一個人,有不世之功,又不貪戀權位,這個形象就很完美了。

華盛頓,好像就挺符合這個形象。

權力

喬治·華盛頓,美國獨立戰爭陸軍的總司令,美國開國元勳之一,以“卓越”的戰功當選美國開國總統。

但他卻不迷戀權位,連任兩屆總統後就回家種地了。“把權力關進了籠子裡”。

可是華盛頓真的有這麼偉大嗎?

不貪戀權位的故事,中國古代也有類似的,比如出自《琴操·河間雜歌·箕山操》中。

說是堯在位時,聽說許由很賢良,於是想把帝位讓給許由。

許由不但拒絕了堯的請求,還逃進了箕山,隱居不出。

堯以為許由謙虛,更加敬重,於是又去請他,不料許由反而更加厭惡,認為堯的話汙染了他的耳朵,就跑到了穎水邊,用溪水洗耳朵。

這時許由的朋友巢父,正巧牽著一頭牛來飲水,聽了許由的話,認為溪水被汙染了,就牽著牛向溪水的上游喝水去了。

如果不是許由、巢父的傳說,人們都貪戀權位,那社會的道德觀念豈不是會變得烏煙瘴氣?

美國聯邦“違憲”史

話說朱元璋當皇帝后,正值朝廷用人之際,聽說廣西的夏伯啟叔侄非常的有學識和才華,就想請兩人入朝為官。

沒想到夏伯啟叔侄拒絕了明太祖的請求,並且自斷一指(殘疾人不能為官),以表決心。

朱元璋知道後氣得發狂,命人將二人押到京城,親自審問。

朱元璋問:你們想學周朝的伯夷、叔齊,餓死也不食周慄,你們現在卻以教學為生,不用擔心戰爭,也不用擔心強盜搶劫,這些都是誰給你的?

靠的還不時當今的皇帝?可現在皇帝需要用你,你卻寧願砍掉手指也不為我所用,那我殺掉你,也不算過分。

“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

-《大誥三編 》

巢由洗耳有何益,夷齊餓死終無成。-李白

若是沒有“立功”,憑什麼能當王?

美利堅

美國聯邦“違憲”史

托馬斯·傑斐遜,美國開國元勳之一,與喬治·華盛頓、本傑明·富蘭克林並稱美利堅開國三傑。是《美國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

在華盛頓舉行制憲會議的時候,傑斐遜正在法國擔任外交使節,所以沒參加此次的制憲會議。

制憲會議有兩種聲音,一種是聯邦制,一種是反聯邦。

聯邦制的支持者以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為代表,反聯邦黨以沒參加會議的傑斐遜為領袖。

我們上一篇講到:聯邦制的最大特點是分權,主權由聯邦各州分享。

聯邦也好,邦聯也罷,主要的意義在是否“聯邦擴權”。

制憲會議結束後,在傑斐遜看來,憲法制定十分令人不滿,於是在他的推動下,增加了10條修正案,統稱為“美國權利法案”。

最關鍵的是第十條:本憲法未授予合眾國、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力,保留給各州行使,或保留給人民行使之。

意思是,聯邦政府只能做憲法授權的事。

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state我們稱為“州”,實際意義是“國”,所謂“美利堅,合眾國以為國”。

聯邦政府的權力,來自各個“國”的授權,也就是說,“眾國”沒有授權,聯邦政府就不能做。

如果按照這票修正法案,如今的美國,到處都是違憲。

像是美國總統提名美聯儲主席,再由國會任命,然後美聯儲操縱貨幣政策,這是絕對違反憲法的。

因為憲法沒有任何條款,授權聯邦政府這個權力,總統到國會都越權了。

美國的違憲史從1791年就開始了。

違憲

華盛頓一直希望建立一家聯邦銀行以解決財政問題。於是選定了開國元勳漢密爾頓作為財政部長。

美國聯邦“違憲”史

之後漢密爾頓建立起了第一合眾國銀行,這引起了傑斐遜的強烈反對。

傑斐遜認為,國家銀行會強化聯邦政府,使總統擁有國王的權力。

如果按照如今的凱恩斯主義看,漢密爾頓是正確的,懂經濟學的,傑斐遜是錯誤的。

財政問題難道不用解決嗎?但實際上漢密爾頓只是個律師,根本不懂經濟學。

而傑斐遜是認真讀過亞當斯密的《國富論》,對經濟學有著一定的認知。

不過本篇的重點並不是經濟學,在國會中,漢密爾頓的方案最終獲得了通過。

但這個議案最終還需要華盛頓裁決。

於是傑斐遜向華盛頓解釋,憲法中沒有授予國會成立銀行的權力,如果國會設立銀行,這就意味著以後國會可以巧立名目,做任何邪惡的事。

華盛頓把傑斐遜的觀點告訴了漢密爾頓,漢密爾頓是這樣解釋的:聯邦政府應該擁有一些特殊的權力,在憲法賦予的權力之外,如果有必要,聯邦政府可以對憲法進行一定的寬鬆解釋,賦予於自己新的權力。

這個解釋,簡單地說就是“默許的權利”,憲法的最終解釋權,在聯邦政府。

而讓傑斐遜沒想到的是,華盛頓居然認同了漢密爾頓的建議。

看似華盛頓不貪戀權力,但並不意味他對權力沒有迷信。他跟漢密爾頓一樣是大政府主義者。

這個漢密爾頓還經常鼓吹君主制,華盛頓還經常為他說話。

權力

對於幾千年施行儒家帝制的中國來講,可能很多人不理解“州權”對美利堅合眾國的意義。

聯邦制下,“州權”才是權力的第一道屏障,漢密爾頓說的“默許的權利”,破壞了聯邦制,也破壞了美國憲法。

1819年,大法官馬歇爾提出,各州的主權與聯邦政府權力發生碰撞時,州權必須服從於聯邦政府。

於是聯邦政府的權力開始侵凌州權,聯邦政府什麼權力都可以擴張,今天美利堅對於“違憲”的解釋,完全看解釋權在誰手裡。像是我們之前提到的禁酒令,禁止全國人喝酒,管你什麼州權不州權。

這一切都源自與對第十條修正案的破壞。

所以今天美國的憲法處於一種撕裂的狀態,美國憲法已經成為虛文,聯邦制名存實亡。

美國聯邦“違憲”史

可以說美國憲法自誕生之始,就已經被破壞了,首先破壞的就是來自於華盛頓。

“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陳澹

相比於連任四屆總統,大肆擴大聯邦政府權力的羅斯福,華盛頓可以算是不迷戀權位。

但就像我們文章開頭說的,若是沒有“立功”,憑什麼能當王?

華盛頓不過是能力有限,而且也沒有走出對權力的迷信,不具備謀萬世的格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