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雙重國籍」及國籍的深度詮釋

雙重國籍,是指一個人擁有兩個國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也就是擁有兩個國家的國籍。即一個人通過一個國家的法律獲得該國國籍,又在另一個國家再一次通過該國的法律獲得該國國籍,就被視為擁有雙重國籍。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明令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中國政府處理雙重國籍的態度是:

(1)堅持一人一國籍,不允許任何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

(2)尊重本人意願,不強制或違背本人意願選擇國籍。

(3)如果中國公民在他國獲得他國國籍,則視為自動放棄中國國籍。但有必要時可以恢復中國國籍。

國籍種類:

1、血統主義

血統主義又有雙系血統主義(自然人出生時,須其父母雙方均為本國公民,其子女方取得本國國籍)與單系血統主義之分。

2、出生地主義

出生地主義中,對出生地的認定標準也不同。比如,依英國法,凡出生在英國商船上的人,均為英國公民,而不論其出生時,該商船位於什麼地方;而美國認為,在美國領海內的商船上出生的人,取得美國國籍。如果一艘英國商船停泊在美國港口,則在該船上出生的人即同時具有英美兩國國籍。如果新生兒的父母不是英國或美國公民,其國籍國採血統主義,則他還同時具有父母的共同國籍,如果其父母的國籍不一致,則還可能出現四重國籍。

3、歸化

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國內法上的原因,如歸化(入籍),即當事人自願申請取得某國國籍,或由於婚姻、收養而取得一國國籍。

4、領土變更

一是國際法上的原因,如領土變更(領土割讓,國家合併)會導致該項變更所涉領土上的居民的國籍發生變更。

發生國籍變更時,如果所涉國家對於國籍的取得與喪失的規定不同,也會出現雙重國籍與無國籍的現象。如一國規定,本國婦女與他國公民結婚的,當然喪失內國國籍;而其夫方的法律規定,外國婦女與本國男子結婚,並不當然取得夫方國籍,則該婦女就成為無國籍人。如果雙方規定相反,則該婦女就具有雙重國籍。

國籍變更:

1、國籍喪失

(1)自願喪失。又包括兩種情形:第一,申請出籍,即原具有某一國國籍的自然人要求退出這一國籍。第二,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的人,從中選擇一個作為其國籍,而放棄其他。

(2)非自願喪失。包括由於婚姻、收養、入籍或領土變更等事實,造成自動喪失原有國籍。有些國家還規定可以剝奪國籍。

2、國籍恢復

因各種原因喪失國籍的人,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重新取得原有國籍。中國《國籍法》第13條規定:“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具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准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3、國籍衝突

對於國籍的積極衝突,各國衝突法多區分不同情況,採用下列方法解決:

(1)如果當事人的兩個或多個國籍中,有一個是內國國籍,則一般以內國國籍優先,即以內國法為當事人的本國法。因為每個主權國家均有權決定誰是它的公民,而沒有義務屈從於另一國的相牴觸的規定。

(2)兩個或多個國籍均為外國國籍時,各國的實踐不一致,主要有以下解決方法:

①當事人住所或慣常居所所在地國的國籍優先。

②按國籍取得的先後來確定。

一種做法是取得在先的國籍優先。理由是既得權應受到尊重。但生來取得的多個國籍,往往同時取得,無先後之分。另一種做法是取得在後的國籍優先。理由是當事人有選擇國籍的自由。但在生來取得的情況下,多個國籍可能同時取得,無先後之分。

③以與當事人有最密切聯繫的國家為國籍國。這一方式更為合理,但判決上不如前兩種方法確定且簡便易行。確定哪一國國籍與當事人有最密切聯繫時,主要應考慮:當事人在哪一國出生,在哪一國擁有住所或慣常居所,在哪一國行使政治權利,在哪一國從事業務活動等。

有時還要考察當事人的主觀態度,如他的日常行為與內心態度傾向於哪一國。

關於「雙重國籍」及國籍的深度詮釋

中國政策基本原則

中國政府處理雙重國籍問題的基本原則是:

①堅持一人一個國籍,不承認雙重國籍;

②尊重當事人本人的意願;

③選擇了中國國籍的華僑,應當遵守所在國的法律、風俗習慣,同當地人民友好相處,不參加當地的政治活動,但他們的正當權益應當受到尊重和保護。

關於「雙重國籍」及國籍的深度詮釋

全球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

一、亞洲

1~10:韓國(有條件承認)、菲律賓、柬埔寨、孟加拉國、斯里蘭卡、巴基斯坦、敘利亞、約旦、黎巴嫩、以色列。

11~20:巴勒斯坦、格魯吉亞、伊朗、亞美尼亞、伊拉克、阿富汗、阿塞拜疆、土庫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卡塔爾。

21~29:馬爾代夫、東帝汶、吉爾吉斯斯坦、也門、日本(22歲前選擇)、烏茲別克斯坦、越南、塞浦路斯、土耳其。

二、歐洲

1~10:愛爾蘭、英國、葡萄牙、西班牙、法國、比利時、荷蘭、德國(有限期承認)、立陶宛、愛沙尼亞。

11~20:拉脫維亞、瑞典、瑞士、芬蘭、波蘭(默許)、奧地利(有特殊貢獻)、匈牙利、意大利、波黑(有條件承認)、塞爾維亞。

21~30: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摩爾多瓦、馬耳他、希臘、羅馬尼亞、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保加利亞。

31~39:克羅地亞、俄羅斯、烏克蘭、丹麥(默許)、馬其頓、列支敦士登、摩納哥公國、安道爾、梵蒂岡(承認或一定程度承認雙重國籍)。

三、西班牙與下列國家互相承認雙重國籍

1~10:阿根廷、玻利維亞、智利、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國、厄瓜多爾、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

11~17:巴拉圭、秘魯、烏拉圭、安道爾、葡萄牙、菲律賓、赤道幾內亞。

四、北美洲

1~10:格陵蘭島(丹麥)、加拿大、美國(默許)、墨西哥、巴巴多斯、多米尼克、哥斯達黎加、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牙買加、薩爾瓦多。

11~20:危地馬拉、巴拿馬、尼加拉瓜、洪都拉斯、伯利茲、巴哈馬、海地、安提瓜和巴布達、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21~30:格林納達、波多黎各(美)、英屬維爾京群島、美屬維爾京群島、安圭拉(英)、蒙特塞拉特(英)、瓜德羅普(法)、馬提尼克(法)、荷屬安的列斯、阿魯巴(荷)。

31~33: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英)、開曼群島(英)、百慕大(英)。

五、南美洲

哥倫比亞、委內瑞拉、秘魯、智利、玻利維亞、巴西、阿根廷、烏拉圭、巴拉圭、厄瓜多爾、圭亞那、法屬圭亞那,共12個。

六、大洋洲

1~10:澳大利亞、新西蘭、薩摩亞,庫克群島(新)、所羅門群島、關島(美)、新喀裡多尼(法)、法屬波利尼西亞、皮特凱恩島(英)、瓦利斯和富圖納群島(法)。

11~20:紐埃(新)、托克勞(新)、美屬薩摩亞、北马里亞納(美)、馬紹爾群島、帕勞、瑙魯、基里巴斯、斐濟。

21~22:湯加、庫克群島(新)。

七、非洲

1~10:埃及、剛果共和國、摩洛哥、喀麥隆、埃塞俄比亞、索馬里、亞速爾群島(葡)、馬德拉群島(葡)、厄立特里亞、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11~20:吉布提、烏干達、加蓬、赤道幾內亞、阿爾及利亞、突尼斯、蘇丹、布隆迪、貝寧、多哥。

21~30:利比亞、幾內亞、幾內亞比紹、加納、科特迪瓦、乍得、盧旺達、南非、也門、尼日利亞。

31~40:岡比亞、馬裡、布基納法索、佛得角、塞拉利昂、利比里亞、加那利群島(西)、安哥拉、塞內加爾、塞舌爾。

41~49:納米比亞、斯威士蘭、毛里求斯、馬達加斯加、科特迪瓦、留尼汪(法)、聖赫勒拿(英)、萊索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