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夫妻”農民工灰色下崎嶇的戀情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轉軌,農民不再為土地所束縛,農民家庭經營模式從單一的傳統農業經濟向“半工半農”的雙重經濟轉變。打工經濟衝擊下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現象不斷湧現,併成為社會關注的重大現實問題。

“臨時夫妻”農民工灰色下崎嶇的戀情


“臨時夫妻”是以滿足情感或性需求為目標,嘗試進行婚姻生活價值中的性越軌行為而結成如夫妻關係的一種灰色婚姻現象。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不僅是非法同居關係,而且侵犯了配偶權,公然破壞了道德和法律。它對農村婚姻和諧、家庭穩定、輸入地和輸出地社會治理帶來潛在多重社會風險。

“臨時夫妻”農民工灰色下崎嶇的戀情


國外關於臨時夫妻研究,一是從功能需求角度來研究臨時夫妻。如海外華人“搭夥夫妻”產生在心理上是夫妻分離,心理壓力大,孤獨寂寞,生理上是異性渴望,物質上相互搭夥可以減輕經濟壓力,社會層面是身在異國需要一個訴述對象。菲律賓女傭在異國把臨時夫妻作為一種社交手段,旨在進入上流社會。泰國的“租妻”是以性旅遊來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在此過程中,女性會有嫁給外國男性來改變命運的機會。二是替代選擇假說認為夫妻婚後夫妻之間吸引力削弱,外出青年農民工為了尋找刺激組建臨時夫妻。而國內學界對於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社會問題的關注有四方面:

一 是對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性質的界定。有學者認為“臨時夫妻”違反了我國婚姻法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規定,是一種違法行為,侵犯了配偶權,從本質上看構成重婚罪。有學者認為,“臨時夫妻”傷風敗俗,違反法律,不構成配偶關係,它是非法的兩性關係,屬於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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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從行為主義角度來解釋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產生的原因。由於城市生活成本高,許多青年農民工家庭不得不採用一方外出打工,另一方留守在家,形成了青年農民工“半流動家庭”新型家庭模式,外出一方容易越軌與他人組成“臨時夫妻”家庭。“臨時夫妻”現象是外出青年農民工無法與配偶過正常性生活,以結成“臨時夫妻”的方式來解決“性飢渴”這一現實的生理需求問題。

“臨時夫妻”農民工灰色下崎嶇的戀情


三是研究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帶來的問題。“臨時夫妻”破壞夫妻關係和家庭和諧,導致婚姻家庭瓦解,農村離婚率逐年提高,涉及“事實重婚罪”。

四是從治理策略視角來遏制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現象。解決“臨時夫妻”問題關鍵是解決夫妻兩地分居問題,政府應當提供各種條件讓青年農民工以家庭為單位流入城市,讓青年農民工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社會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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