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是拿結婚證好還是不拿結婚證好,你怎麼看?

Mm16749580


何為名正言順?結婚證就是對兩個人的關係,法律承認並保護的文本。不管頭婚二婚,都是本著自願原則,表達共同生活,繁衍後代的意願的。領了結婚證,就是名正言順的夫妻!頭婚也罷,二婚也罷,我覺得領結婚證的事情,完全有必要當成頭等大事來辦。

不以結婚為目的,都是耍流氓


,這句話想必大家都聽過吧?我覺得這句話延伸一下,同樣適用於領結婚證這件事情——不以領結婚證為先提的事實婚姻,都是耍流氓!

毫無疑問領了結婚證,親朋好友和周圍的同事,熟人都知道你們是夫妻了。離婚的人越來越多,二婚的情況也就多了。二婚就不應該受到重視?二婚的人群就不應該受到尊重?我覺得領證就是對婚姻負責的態度的表明,尤其二婚,連個正大光明的名分都給不了,談何付出?談何白頭到老?
結婚證的意義何在?就是設定夫妻二人在婚姻中的義務,權利,穩固婚姻家庭關係為主。眾所周知婚姻中不忠背叛的,重大惡習的一方,會在離婚時處於不利地位,這就是有結婚證,在對婚姻中的弱勢群體予以保護。多的不說,就拿生孩子這件事,沒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這些手續,上個戶口都成問題不是嗎!

二婚時牽扯的問題會多一點,婚前財產,雙方有孩子。一段失敗的婚姻,會在雙方心裡多少留下一點陰影。可能會覺得兩個能不能合得來,會不會因為之前的孩子發生爭執,以後的贍養問題之類的。只要是結婚,我覺得先領了結婚證,不留退路不做其他念想,結婚證才能成為彼此心中的定海神針!在遇到困難時,多一些相互理解,互相包容,相互支持,共同進退!

有時候會在新聞上看到這樣的事情:二婚夫妻沒領證,一方過世後,其子女兒子把另一方攆出門。這樣的事情確實讓人痛心疾首,試想一下,如果有結婚證,老人完全可以用法律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



我的結論就是,不管頭婚二婚都馬虎不得,都要領結婚證!


飛天論情


不拿結婚證,就不叫二婚,只是同居關係而已。



我隔壁鄰居急著要賣房子,我首先想到離婚多年的好友李姐。

她說過想買房,我忙來忙去,把辦理過戶手續的中介都找好了,她匆匆趕來說,和新的男人沒扯證,兩人在一起幾年只是同居關係。

一見面,男人將她數落一頓,當著眾人面,一點面子都不給,他們的感情打上大大的問候,這樣一來,買房需要大筆錢,產權證該寫誰的名字?以後怎樣證明那是自己的財產?李姐很愁煩。

我作為旁觀者,看得一清二楚,這個忙就幫到此。從這件事可以看出,他們沒扯證,有兩個原因:

1 彼此都不放心

財產分得很清楚,雙方都有子女,在一起交身不交心,不敢拿結婚證。

2 愛沒那麼深,沒那麼真

男人當眾數落她,重點是李姐近來身體不好,她原來就有腰椎盤突出,現在四十幾歲了,病情加重,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影響。

搭個伴的同居關係,新鮮感早已過去,男人在這時候將內心顯露無疑,他不是真的愛李姐,當初不扯證,也是再為現在的逃避預備退路。如果他搬起行李走人,李姐沒有理由留住他。

這樣的同居關心,在我一個女人看來,有點鄙視,離婚對人的傷害不小吧,還沒走出陰影就陷入另一個漩渦,人活一世,除了男女那點事,難道就別無它戀?

再說兩個人在一起這樣生活有什麼滋味?你防我,我防你,你哪裡不舒服,我就發怨言,你要有難,我隨時可以抽身離去,這樣的關係值得人用幾年的時光去耗嗎?



一段不扯證卻同居幾年的男女關係告訴我們:

如果愛,請真愛。把結婚證領了,請上幾個好友,簡單祝福一下,給彼此一個放心的承諾,讓今後的生活有個合法合理的好的開始。

如果不能放心愛,不敢扯證,只想同居,請慎重交往。失去過婚姻,有過痛的領悟,不要再輕易把自己交出去,避免重蹈覆轍。

管得住自己的人,才會擁有珍貴的愛情,你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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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裳聊情感


二婚是拿結婚證好,還是不拿結婚證好?分析一下它的利弊,就知道了。

1、拿結婚證的好處與壞處。

好處:領了證,從情侶關係,轉換成夫妻關係,是雙方對這段感情的認可,說明兩人都有一起白頭到老的決心。

從法律上來講,就是名正言順的夫妻,雙方的任何行為,都受到法律約束。

壞處:不領證,你們永遠都是同居關係。不管你們兩人感情多好,相處多久,在法律上,你們是兩個單獨的個體,沒有任何實質性的關係。

曾經看過一個新聞,一對情侶,在一起很多年。有一天,男方突發疾病,需要動手術。

手術前,醫生要求家屬簽字。女方去簽字,醫生不同意,讓她叫男方的其他親屬來。

女子崩潰大哭,問醫生為什麼,醫生說:只有配偶和直系親屬才能簽字,女朋友不行。

2、不領證的好處與壞處。

好處:有退路,當感情遇到問題,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時,可以馬上轉身離開。不必糾結,沒有牽掛,省去了領了結婚證的很多麻煩。比如:婆媳關係。

在找下一個戀人時,稱呼前任為前男友/前女友,而不是,前妻/前夫。

稱呼不一樣,結果,當然也不一樣。

壞處:兩人都沒法把自己全身心地交付給對方,沒有交心,缺乏信任。

雙方當事人都有所防備,一丁點兒的小矛盾可能就各奔東西了,經不起任何的考驗。尤其是二婚,又有孩子的重組家庭。

沒有結婚證,不論兩人在一起的感情有多好,時間有多長,法律不認同你們的情侶關係,他的還是他的,你的還是你的。

我個人認為,不管是幾婚,只要是結婚,都要領結婚證。六七十歲的年齡,另當別論。

結婚證,是給對方的一個承諾:我會牽著你的手,一直走下去。

是責任,是擔當,是陪伴,更是安全感。

愛他/她,就把結婚證領了吧!



劉蕾日記


二婚拿不拿結婚證這要因人而異。如果二婚雙方都沒有孩子,當然必需要領證!如果一方有孩子,另一方沒有孩子,但也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這樣的,也必須要領證!如果雙方都有孩子,還想要一個共同的孩子,那也要領證(比如孫楠與潘蔚)!如果雙方都有孩子,不想再要或不能再要共同的孩子,那就要慎重領證了。如果雙方的孩子年齡尚小,生活中就難免有矛盾,有摩擦。人無完人,誰都不是聖人。二婚往往都是因為孩子問題,因為經濟問題等等,使婚姻關係危機重重。如果不領證,可以一拍兩散,迅速快捷的了結關係,避免扯皮和打持久戰。當然了,也有二婚過的非常和諧美滿的,雙方都能開誠佈公,都不在孩子和經濟問題上糾纏,但這需要雙方都有較高的素質才行,這個是很難做到的。其實,二婚真的不能要求太高,就是一起攜手做個伴而已,尤其是對中年人而言。只要不去想能從對方身上榨取點什麼,能得到什麼回報,二婚也能過下去且也能過得不錯,如果生活過程中感情不錯,雙方的脾氣秉性,道德修養都瞭解的很透徹,即使自己的財產將來給對方也心甘情願,那時領證也不遲。


水娟3573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明白,領結婚證的作用是什麼?

我國"婚姻法"規定,適齡青年到了結婚的年齡,雙方自願要求結為夫妻的,必須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證”。

從表面看,“結婚證”不過就是一張紙而已,但是,就是這張紙,它就約束了夫妻雙方在婚後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以及夫妻雙方必須承擔的家庭責任,比如:供養義務、贍養義務、養育責任、財產歸屬、生老病死等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養育後代,贍養老人的責任。

而當兩個人有了自己的親生骨肉,就意味著兩人的夫妻關係更為牢固,家庭基礎更加穩固了。夫妻雙方因此在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收入,連同他們的親生骨肉,就受到了法律的保護。如果雙方因各種原因,選擇了離婚,那麼,他們夫妻間的法律關係,自然也就結束了。因此,領取“結婚證”是有利於家庭的穩定,有利於社會的穩定的。

而二婚呢?是男女雙方各自與自己的原配離婚後,重新組建的家庭,雙方各自都有財產,各自有兒女。兩人重新選擇,建立起來的家庭,其財產各歸各自,雙方兒女之間,父子(母子)之間,自然也沒有任何血緣關係。這種“破產重組”的家庭,從根本上是很難穩固的。

古語說得好:“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不難理解,人都是私利主義者,都會為了自己的小九九盤算著,什麼給誰的兒女少了一點呀,給誰的父母關心照顧多一些呀。更有的組合家庭,一方從一開始就是衝著對方的財產來的——"親情感情放一邊,洋房汽車掛心間"!就想著對方要把全部財產都放在自己名下就好。這樣就感覺踏實了,就感覺安全了。這樣的二婚家庭,在當今這個物慾橫流、道德扭曲的社會,比比皆是。這樣的畸形婚姻,過得未必就幸福,大多以不歡而散結束。

所以,我個人認為,二婚家庭最好還是選擇搭夥過日子好,兩人在一起生活,相處的愉快就好。沒必要去為了那麼一張結婚證,在缺乏感情基礎,沒有血緣關係維繫的家庭裡,整日你防著我,我猜忌你。把個本該快樂的生活,過得彼此雙方,心懷叵測、疑心重重的。

我想,維繫二婚家庭關係存續的最好方式,不是領取一張"結婚證",也不是獲取對方財產多少,就有了安全感。而是要靠“道德倫理”的標尺來丈量自己的婚姻價值觀,如果真心想組建一個家庭,過好二婚生活,並保持夫妻關係的穩定,就要用家庭倫理道德標準,來衡量和約束自己的行為——拋開貪婪與私慾,多為對方著想,多為家庭付出,相互尊重,相互包容,而不是斤斤計較,相互猜忌。

如果彼此雙方都為對方付出了,為家庭盡責了,卻感覺不到家庭的幸福,收穫不了遲到的愛情!大不了,雙方各自安好,各走各道,各找各家!

以上所言,僅為個人觀點!如有不中,敬請理解!





行走江湖的捷哥


對於二婚拿不拿結婚證,是拿結婚證好,還是不拿結婚證好呢?這個問題就要因人而異了。我認識幾對二婚的夫妻,他們絕大多數都是領了結婚證的,並且生活也都很幸福。通過了解,我發現有這樣有這樣一種現豫,在農村,二婚夫妻婚姻穩定的大多都是女方帶一個或兩個女兒,婚後都有了共同的孩子。我發現這樣的家庭,都是男人勤勞能幹,特別能吃苦,又能善待隨娘改嫁的孩子。

而二婚不幸福的女人,通常都是男人因故去世,自己又有自已的兒子,嫁人又怕男人對自己兒子不好,就釆取坐山招夫,讓男人嫁到自己家來,幫自己頂門立戶,由於二婚女人的戒備心裡,男人是沒有財政自主權的,掙的多少都要交到女人手裡。這就造成了婚姻關係的不平等,以失敗告終。而旦他們很少領取結婚證。

通過疏理,我發現這樣一個問題,領證的二婚家庭,婚姻關係比較穩定,男女雙方互相尊重,大都能互相包容,長遠打算,搭夥過日子是目的。而不領證的,抱養試試看的態度。目的就不明確,散夥也只是遲早的事。


范進說


這個問題涉及兩個方面,一是財產,二是感情。關於財產,婚前財產無論是否登記均歸各自所有,但是領證的夫妻具有相互繼承權。如果這部分財產不想讓對方繼承,也可以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登記後的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部分處理看雙方生活習慣,有的實施類似AA制,也有的分不太清楚。但是一旦離婚會涉及分割問題,如發生債務,除非有法律另行規定,一般會共同承擔。關於感情,結婚證,既是法律文書,也是對雙方的相互承諾和約束,是對感情的尊重。如果對這份感情充分自信,也可以選擇不領證,但將來的事情誰敢說呢?看到很多人的回答都是從女性作為弱者角度寫的。其實,實踐中,也有很多經濟獨立的女性不願意領證的。我覺得作為女人,應努力做到經濟獨立。二婚的目的是共同生活陪伴,不要以索取、佔有為目的。我覺得為了對婚姻的尊重,還是提倡領證,婚前財產應各自所有,立遺囑各自親人繼承,婚後財產雙方共同使用經營。


砂子915


這個證呀如沒拿,

好似無證來駕駛。

若遇交警來路查,

不但扣車還罰款。



炮兵老山


二婚是拿結婚證好還是不拿結婚證好,這得因人而異,就得看兩人是怎麼想的,拿了結婚證的是奔著一輩子去的,而不拿結婚證是兩人都是在猶豫中,徘徊,可能是愛的不夠深,只是搭夥過日子。



不拿結婚的兩人之間出現矛盾時,很多事情如錢財很難界定。

在我老家有一女的,老公死的早,一人帶著四個孩生活,生活很清苦,直到一次進城賣農產品碰到一退休幹部,兩人挺聊得來,這樣一來二去彼此之間熟悉了,就聊到了要結婚,但男方兒女又反對,主要是女人負擔太重,女人有看到男方條件好的嫌疑,一直僵持著,老頭很固執,老頭搬著行李來到女方家,就這樣住進女方家。

女人家確實窮,住的地方也很破,老頭可能覺得既然在一起了,就得建設好自己的家,老頭拿出積蓄修了新房,一起照顧女人的孩子,就這樣稀里糊塗的住了幾年,女人的孩子也差不多成年了,他們之間的感情也出現了危機,時不時鬧矛盾,最後鬧得老頭無法忍受了跑回城去了,這麼多年的付出成了泡影。

這就是不領結婚的不好之處,想維護自己權益的可能也沒有。

領了結婚起碼可以做名正言順。

在不遠處也有這麼一對夫妻,由於男的老婆死了,孩子未成年,經人介紹了一位不能生育的女人,剛開始男人也想著不領結婚證,但由於女方的堅持後來還是名正言順把她娶進門。

幾年後,孩子也差不多成年,可能是男人覺得困難已過去又有了活思想,又有點嫌棄女人,可這幾孩子很依賴,很喜歡這女人,男人即使有這個想法也沒轍,也只能接受這現實。

二婚是拿結婚證好還是不拿結婚證好只有個人去甄別了。


湘西南老男孩


說個真實的故事,我媽的一個遠房親戚,我要叫小姨的,家在農村。小姨家兄弟姐妹一共六個,她排老五。因為家裡窮,小姨只讀到小學三年級,就回家幫家裡幹農活了。但小姨人長的非常漂亮,膚白貌美,大高個,最後小姨挑了個城裡的老公嫁了,就這樣小姨去了城裡了。

因為小姨沒啥文化,小姨父就託關係讓小姨進了縣紡織廠,當了名擋車工。小姨能吃苦,工作、家務全都收拾地妥妥當當的。但是結婚兩年了,小姨一直都沒懷孕生孩子,小姨的婆婆不幹了,整天找碴、挑事,指桑罵槐,鬧得小姨父和小姨經常幹杖,有次都把小姨的鼻樑打歪了。

看到小姨經常捱打,我大姨心疼妹妹,就跑去跟小姨的婆婆理論,這下算是捅了馬蜂窩了,小姨父一家愣是把大姨的門牙都打掉了一顆。

後來鬧得實在沒有辦法,小姨和小姨夫就離了婚。七十年代末的離婚,在我們那小縣城簡直就是一場小地震,小姨每天被人議論地頭都抬不起來,最後經人介紹去市裡酒店端盤子。

小姨在酒店工作時認識了一位客人,是個老幹部,在市輕工業局當書記,比小姨大二十五歲,那個老幹部的大兒子的年齡,都比小姨還大兩歲。老幹部家三男一女四個孩子,全部反對老幹部娶小姨,我姨婆這邊更是極力反對,但是無奈小姨這回是鐵了心,非得要和老幹部在一起。後來老幹部的兒女對小姨說在一起可以,但不許領結婚證,並且老幹部現在的所有存款,必須全部交給他們處理,我姨婆這邊更乾脆,直接跟小姨斷絕關係。

就這樣小姨和老幹部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在這期間老幹部的兒女除了逢年過節回來聚一下,平時根本不照面,我姨婆全家這麼多年也一直沒和小姨往來了。2000年老幹部忽發腦溢血去世,小姨還在忙著料理後事,那群兒女全都跑來把小姨家翻了個底朝天,值錢的東西全拿走了,最後連老幹部的喪葬費都沒給小姨留一分,就因為沒有結婚證,小姨就算去打官司都打不贏。

後來經過多次協商的結果是:老幹部的那套房子,可以讓小姨一直住到死為止,但錢是一分都拿不到,沒辦法為了生活,五十歲的小姨又去飯店做幫工了。

不要再說結婚證沒用了,關鍵的時候沒有還真不行,結婚證可以證明婚姻受法律保護,至少能讓婚後財產得到保障,否則自己的利益受損都無處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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