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冲到屠宰场救狗是否是属于侵犯财产行为?没有执法权侵犯财产该如何处理?

秋天的红叶882


结论:这种行为就类似于之前讨论的高速路上爱狗人士拦截运输待屠宰狗的车辆一样,虽然出发点都是为了爱狗,但是这种行为本身并不会因为爱狗的旗帜而改变其违法性。

原因在于:

1.目前法律上买卖狗进行屠宰的行为是合法的,所以屠宰场收购待宰的狗之后,那么狗就成为了屠宰场的财产,未经屠宰场的允许任何人无权进入屠宰场进行所谓的“拯救”活动,这种活动直接的损害了屠宰场的利益,侵害了屠宰场对其财产的所有权利,是一种违法行为。

2.屠宰场确实没有执法权,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屠宰场的财产属于其所有,一旦被侵犯法律上也不禁止其实施一定的自力救济的行为,如:阻拦、录像拍照留存证据、主张索赔等合法权利。同样如果有人通过暴力试图夺取屠宰场的财产时,那么屠宰场的工作人员也可以依法给予合理范围内的正当反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合理做法:

真正的爱狗,应该从自身做起,养好自己的宠物按照规定饲养,同时致力于流浪狗的保护工作的开展,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只有这样才会得到其他人的尊重。


麋鹿说法


我有一个所谓的爱狗人士朋友,只要有爱狗活动他都参加,我们朋友在一起聚餐时故意点狗肉火锅,这位爱狗朋友是大吃特吃狗肉,比我们还爱吃,我们就调侃他,你不是爱狗人士吗,怎么也吃狗肉,他说爱狗和吃狗肉不矛盾,我们真是无语了。我想没有人反对爱狗人士爱狗,但爱狗人士要有起码的公德心,你的爱狗行为不能给别人造成困扰。


路透社评论员


所谓狗的志愿者,我认为都是有神经病,都是吃饱了撑的。这方面应学习学习欧美,由国家出资,逮住流浪狗72小时内无人认领一律安乐死,没有人牵着的狗!一律示为流浪狗。我们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这方面政策。同时,也要尊重个地方养狗的习惯,和吃狗的习惯。出台相关政策是当务之急,如果不出台相关法律,政策,那么各地方,因狗打驾,维狗权益反维权斗争会是不断地攀升的……。


假瓦


所谓的爱狗人士大致可分为几类。鳏寡孤独缺少感情寄托者,附庸风雅无趣无聊者,有钱有闲玩物丧志者,无论哪一种,但都标榜自己是充满爱心❤者!可街上的狗屎都是流浪狗拉的吗?街上的流浪狗都是西北风刮来的吗?


远方的青草


自愿者就是自愿行为,没有执法权,更不受法律保护,自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吗?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如果人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个社会就不存在了,国家也无国家了。谁犯罪谁负法律责任,屠宰场杀狗,如果触犯了国法,要由国家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依法惩戒,个人或什么所谓的自愿者、什么非法组织都没有权力干涉,否则就是违法,就是犯罪!


好好就好69


他妈的、什么爱狗人士?一群疯子、人渣、垃圾,狗咬人、死那么多人的时候爱狗人士在哪里?一些儿童被狗咬没钱救治的时候、爱狗人士在哪里?满地狗屎臭轰轰的、爱狗人士在哪里?人们工作劳累休息时疯狗乱叫、爱狗人士在哪里?


用户79172366493


肯定是违法行为,屠宰场都狗也是他们自己买的,这种随便进入别人的地方之后救狗如果严重的来说属于非常入室抢劫,是救狗在道义上来说属于正确属于做好事,但是做好事的前提是不能伤害他人的情况下吧,你可以救狗你可以买下来啊,这也是属于一种救治的,你又不想付出又想得到好名声想做到好事那有那么两全齐美的事情,那为何不冲入屠宰场救猪?难道猪就该死么?做任何事情都不要站在道德的高点上和别人对话做事,如果我是屠宰场主人的话我肯定会报警,让事态更严重


黑哲居士


肯定违法的,除非能证明屠宰场的狗都是偷的,没有主人的动物,只要不是保护动物。人类作为地球的主宰都可以吃,如果你不忍心,请买下并办证,让野兽庇护在你的名下成为宠物,不要一边爱,一边自己又不肯收留,把麻烦留给别人,妨碍到别人这是违法的


霸刀唐太师


真心的讨厌这种行为和这种人,爱狗是没错,但那是你的事,不要将个人的意愿强加在别人头上,别人怎么做是他个人行为,只要他没有违法,我个人谈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只要你不影响我就行了,像这种集体性的强迫行为,就很让人厌恶了,人人都喜欢人民币,你们怎么不去拦运钞车


马路边的野草


这些志愿者为什么不去屠宰场救猪🐷,救鸡,他们打着救狗的

旗号,把救出的狗据为己有,至于狗伤人他们置若罔闻,所谓爱狗人士其实就是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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