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时最终被晒死,家属将相关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么看?

法治中国报道


中国人,确实几千年来,有积德行善的习惯,也敢于见义勇为,但最近十几年来,屡次发生的,做好事,扶了老人,反被讹诈的倾家荡产的事情,屡有发生。

而见义勇为,同样如此,做了好事,却流了血,又流泪。

这概是因为,你做好事的时候,无人证明,或者说,那个路段,正好没有监视设备,或者监视设备正好坏了,导致,你无法自证。

这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先以家族和村落为单位的人群关系,变成了以陌生人为单位的人群关系。

原先的,不是你亲戚,就是你们村的,他倒了,扶起来呗,怎么可能讹你。

但现在呢,却是陌生人。这就尴尬了。

帮吧,怕被讹,不帮吧,又有点儿说不过去。

但权衡过后,大多数人,选择了不帮,怕惹麻烦。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在法律层面上,明确这种帮忙和见义勇为的行为,严重讹人者,树社会新风。

否则,遇到这种事情,只会旁观,不会有人动手帮忙了。


董江波


我妈照顾外婆到什么程度,一大早开车给外婆买菜,买完菜还做好饭,跟外婆吃完,洗完碗才走,几乎天天如此,如果碰上一天她没去外婆家,那一天我妈就要和外婆通2-3次电话,如果我在家,妈妈在家煮饭,就要开车接外婆到家里来,吃完饭还打包一些饭菜,开车送外婆回去。妈妈照顾老人很累,所以外婆很享儿女福。以后我妈妈老了,我都会尽力去照顾她,好担心自己做不到妈妈那么好!


Gigi_


法院应该判原告失责,丢弃罪。家中有老人六小时不见没人找,还好意思告别人。为什么现在少了善心之人,就是多了原告这样的冠冕堂皇之人。即把老人丢弃了,还想得到孝顺的美德之称。除了子女亲人,没谁有义务去关心老人。谁都想当善良的人,可总有些恶人不给善良的人活路,所以善良就要被埋没了!


落叶知秋170


老人拾荒,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生活无着落还是做子女的不孝,无论老人是处在那个角度,做子女的应该感到羞愧、羞耻。老人拾荒肯定出于无奈或有苦衷,做子女的实在不是什么好儿女,不是想的让老人早点安息,而是想让已逝的老人为他们再搏最后一盘棋:钱。养儿防老 积谷防饥,老人如有先天之灵,这样的孩儿不如不要。


潮妈雅琴


应该行政诉讼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该法院对彭宇案的判决,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通过对社会的影响导致了老人无人敢扶,间接导致老人死亡。




谢楠45


绝对不能扶!以这家人在老人死后的做法看,谁扶绝对赖着谁,大家想一想,没扶的这家人都去告人家,如果扶了还得了!

这家人一定会说,不是你撞的你干嘛扶!

老人死了,你们不去做子女该做的事,竟然拿死人去讹钱,真是丧尽天良!

在这里不得不抨击为他们打官司的律师!这种昧良心的钱也敢赚!!讼棍讼棍,果然如此!!


懂哥日志


我建议四家单位合起来起诉这家家属未尽到监管职责,以至于老人意外死亡在这里给四家单位造成名誉上的损失。


微拉


让老人一路走好吧!。。。。做子女的告什么告,告的目的是什么?真的是为讨个公道吗?更像是为要点钱财吧。。。。突然感觉老人家的话是对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为什么没人去扶你家老人?老人走了,做子女的为什么去告人家单位?,,,,谁去扶,谁就会倾家荡产!


广东小慧168


老人出去六个小时没回来,不知道,家人也是不负责,应负主要责任,而且让老人去拾荒,这说明什么,现在出事了,又在这闹?再说了,现在因扶,而被讹的人,谁还敢扶呀。


嘻嘻Miao


我有老人,而我也会变老。只要是老人,没有人敢保证自己不摔倒。

虽然讹诈事情不绝,但无论善与恶,怎么做是自己的事情,自己的选择。别人做恶,不是自己不做人事的理由。

我有儿子,我希望他长大后,不会是一个漠视他人生死的人。那样我会觉得羞耻。

再怎么样,帮忙报警,帮忙照顾下,是很容易的。人心不古,其实不单单是作恶的人人心不古,是整体环境的人心不古。

如果不希望自己或者孩子活在一个人心险恶的环境,那我们需要让这环境有所改变,让环境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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