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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最新出台方案,
安排专项资金补助
重点做好农民培育工作!
现在就来看看方案的详细内容吧~
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培育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01、培育对象
高素质农民培育范围: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以下所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都包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业经理人。
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次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02、培育任务
2020年,以粤东西北和相对贫困地区为重点 ,在全省18个市94个县(市、区)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共培育高素质农民1.3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万人,农业经理人0.3万人)。
03、专项资金补助培育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计划已提前下达,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财政实际情况,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投入。
补助标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育经费按人均3000元安排,农业经理人培育经费按人均1万元安排。
资金用途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期间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劳务费、专家评审验收费、课室和实训基地租金、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宣传发动、专题报道、培训机构遴选、政策调研、认定管理、绩效考评、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
04、开班计划
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
05、培训师资
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电商网红教员:
理论教师
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
技术讲师
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
政策讲师
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实践讲师
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
创业导师
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电商网红教员
可为有成功培训经验或实践经验的相关人士。
06、培训教材
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择培训教材。开班当天应发给学员教材等资料。购买正式出版的教材,防止盗版教材或自编教材乱报价等现象。
07、培育内容与要求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学时)
- 农业经理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且不少于160学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课程安排
分段按以下三个模块实施:
- 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到省内高校(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等)参加学习,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圆农民大学梦。
- 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电商网红、绿色发展等课程。
- 第三个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要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省级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
农业经理人的培训内容
由各项目单位按《农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的要求实施。
08、考评、认定与颁证
01、考评颁证
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02、认定颁证
每期培训结束,对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及时认定,核发高素质农民证书。高素质农民证书样式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订,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印制。
农业经理人的考核评价发证,按《农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的要求实施。
了解《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全文,请点击此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2914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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