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多年朋友成兄弟》


俊哥是我认识三十年的朋友。

原创《多年朋友成兄弟》

十六岁的花季,我跑到辽阳城里读师范。读师范在别人看来没什么好——家有二斗粮不做小孩王。放着重点高中不念,去读师范,无异于自毁前程。照二寸相时,相馆里的杂务一个劲儿地替我惋惜。她说话的腔调,现在回忆起来,我的牙床子都酸。但事已至此,没有后悔药,也只能硬着头皮儿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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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念师范有一个好处,不仅包分配,还免学费。但最让我满意的是发助学金,人人有份。数目虽不大,但只要勒紧腰带,足够囫囵填饱肚子。因为家里经济拮据,供我读完初中已实属不易,而母亲因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妹妹还要读书,生活的重担全压在父亲的肩上,已不堪其重。我的每一项开支,都可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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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孔乙己在咸丰酒店里被揭老底儿时,嗫嚅着反驳道:“君子固穷!”在我看来,穷非荣耀,也非道德底线,是不需要固守的。只有阶级论者,才把疤一样的穷困,当作神圣的勋章。穷更多的时候,是自身的无奈,只能默默承受与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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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哥是我的同窗,家离学校不远,属城市的近郊。开始因为宿舍紧张,他被强制走读。后来,他打了申请,又托人疏通,好歹算开恩,允许在我们的宿舍里加了一张床。于是,我们便由同窗变成了同寝。可好景不长,俊哥的事儿被人捅到校方。于是,俊哥的床被搬走了。可因为厮混得熟,在无风无雨的日子,俊哥也赖在我们的宿舍里不走,不是钻这个的被窝,就是挤那个的床铺。于是,俊哥与我由同窗又发展到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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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哥的乳名叫“二美子”,很女人!很雌性!也很风骚!“戏说”在男生寝室里如同细菌,很快传染给比我们大的师兄。大家只要见了俊哥,就都管它叫“老婆子”。“老婆子”就像公共汽车,谁都可以拿来用。食堂的伙食寡淡无味,食欲不振的时候,“老婆子”就会从家里掏弄来大酱、黄瓜、茄子和腌渍的咸菜、鸭蛋,刺激我们的味蕾儿。我把它比作小孩子淘气拈在手中的毛茸茸的草茎儿,专在别人噬睡时往耳朵眼里捅。只不过草茎儿用来搔痒,咸鸭蛋却能解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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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哥家里开着缝衣店,扩建店面时,我们踊跃着去帮忙,充当泥瓦匠的小工。虽然都是些嫩芽子,可气氛融融,并不觉得怎么累。倒是俊哥家里破费不少,特意备下丰盛的菜肴,犒劳我们这些离家在外的穷学生。那时我们肚子枯,没底儿!看着鱼肉像见到亲人,用风卷残云毫不夸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们的胃大得仿佛能盛得下一头牛。俊哥的娘和姊妹殷勤服侍,着实令我们受宠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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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哥手巧,自小耳濡目染算得半个裁缝。我们的衣服甭管是掉扣子、开线,还是换拉链,统统都被他承包下来。俊哥天生好脾气,做这些事时,总是笑呵呵的。后来,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效仿桃园三结义,在俊哥的家里结拜。论年齿,俊哥行四,我行五。我此后改口称他为四哥。我们几乎天天缥在一起,我们无话不谈,甚至,从不与家人提及的初恋,也毫不保留地相互通报,互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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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老三在追女朋友,为了帮助哥俩个装点门面,四哥帮衬着买来布料,利用课后时间,亲手为老大、老三做了一套将校尼中山装。哥俩个身材魁梧,身着戎装,英姿飒爽。四哥却因连日挑灯夜战,形容憔悴,脸色黄得像一张油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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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哥病了,明显的表现是大舌头。转到二○一医院。我放学后就去医院陪他,并把送饭、打水的工作主动承担下来。这回倒是我成了他的“老婆子”!手术后不能进食,也不能说话,他见了我就只是笑,但笑容里夹杂着不易察觉的苦。开禁后,我问他医生怎么在舌下作手术,他边笑边比划,看着青蛙了吧,把舌头拉出来钉在板子上。我小心地问他疼吗?“打麻药了!但能感觉手术刀在舌下动。”他继续着他一向幽默风趣的语风。“割出多大的瘤子?你看着没?”我的关切更多地源自好奇。“要不是护士拦着,我把它切吧切吧炒了!”他做出挫刀的动作。我们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招惹来病房的小护士。小护士见是我们,把一根指头放在啜起的唇边。四哥回敬了一个飞吻,羞得小护士扭身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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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离校前,四哥停下所有的活动,整天泡在男生宿舍里陪伴我们,帮我们捆扎行李。很晚了却不肯留宿。约好他第二天来送我。学校送站的车已经开出第二趟了,可是四哥仍然迟迟未露面。我暗责四哥爽约,并不是因为我有笨重的行李需要他帮助抬到校门口去,只是想见他一面。我们一班人就如同莆公英的花球,到了成熟的时候,偶一阵风儿,便飘散了,不知流落何方?天南地北,经此一别,不知何年相会?朱颜易改,境遇难料,他年相逢,不知能否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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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时间早过了,没见到四哥的影子,我暗然神伤,百无聊赖。提着行李,依依不舍地走出宿舍大门,我强令自己不许转回头来,但转弯时,我还是抑制不住胸中翻江倒海般汹涌的感情,猛地回转身来——突然发现四楼的窗口,有一个人正向我缓缓地挥手。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轻轻地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我喉咙里咕噜了一声:“四哥”!顿时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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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二十年后,我转到机关工作,巨大的人情开销,令我入不敷出。为了生计,我准备开一家辅导站。因为手头拮据,一筹莫展。四哥闻说后,从五十里外拉了一车桌椅板凳无偿援助给我。他托了朋友,租了车,辗转多地,才找到我。卸了车,他推说还有急事,就匆匆忙忙地赶回城里去。坐也没坐,水也没喝,钱更不肯收,只说剩下的事不用你管,便跳上小货车徐徐驶进沉沉的夜幕之中,把我的愧疚拉得好长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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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转眼又过去好多年了,可人有时像蝌蚪,虽然爬上岸来,却残留着一条尾巴儿,即使肉眼看不见,但冥冥中仍能感觉到它如影随行,如同梦魇。蝶战片子里有盯梢的情节,似乎都能机智地甩掉。我认为这是导演在向观众讨巧。我调到机关工作以后,常有闲人虐问:“你有没有过“铁子”?明知是事先为我量身订做的带着花边的圈套儿,但仍然不能置之不理。若避重就轻抑或闭口不语,那非奖励你一顶新款“假正经”式样的帽子。迫不得已,我只得顺意承欢,以为籍此可过关。不想闲人们的兴致却出其地好,非穷追猛打,打破沙锅不可。没法儿!我只得口是心非乖乖就范。于是,在哄堂大笑过后,闲人们炮制出一大套歪理邪说,诸如莱温斯基与克林顿拍拖,是美国人为了晒总统先生的精力与情商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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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议论桃色新闻,已大可不必谈虎色变。情人有或者没有,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过真正的朋友。记得少年时读到这样的诗句“朋友是另一个自己。”我把它一直记在心里,比老师要我背下的任何公式定义都要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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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影不离的朋友算不算一条尾巴呢?在我家乡的土话里“别像条尾巴似的跟着我!”是母亲们对如胶似漆的小儿女们的爱责,是兄姊们对鼻涕虫儿样的弟妹们假意的喝叱。要知道,因为血浓于水,因为骨肉至亲,因为亲密无间,才“尾巴一样地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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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哥,不管你走到哪里,我都要跟上啊!此生我愿作你的一条尾巴。哪怕不是原装,就是嫁接也要长在一起。超越了利欲的友谊和血缘一样珍贵。四哥,我们虽然并非一奶同胞,却早已情同手足。因为经受住岁月的洗礼,多年的朋友自然已经成为——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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