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近10年的父親要辦離婚 法官為子女撫養費上“雙保險”

遵義市鳳岡縣一名男子,在與他人生下一對子女後,因家庭瑣事外出失聯 10 餘年,亦未給子女寄過一分錢撫養費。今年 3 月,這位父親突然出現,與妻子離婚,因擔心他再度 " 失聯 " 孩子撫養費無著落,在支付 5 萬元後,法官再上一道 " 保險 " 要求男子按月支付撫養費用。

失踪近10年的父亲要办离婚 法官为子女抚养费上“双保险”

據介紹,2005 年,家住鳳岡縣的付某與餘慶縣關興鎮獅山村的肖某結婚,並育有一對子女。然而,雙方婚後因家庭瑣事發生糾紛,付某外出 10 多年無聯繫,也未向家裡寄錢寄物。

肖某曾是關興鎮的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十多年來,肖某一直獨自撫養子女。今年 2 月,付某突然出現,起訴要求與肖某離婚。餘慶縣法院第二法庭受理後認為,該案如果簡單地一判了之,不僅雙方的矛盾無法有效解決,子女撫養費也難以落實,法官在徵求雙方意見後進行調解。

3 月 4 日,在雙方親屬的參與下,承辦法官主持雙方進行了調解。肖某稱,自己對離婚無意見,主要擔心付某離婚後又無法聯繫,子女撫養費無著落,再次讓自己陷入困頓。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首先針對付某近年來不支付子女撫養費、也不照顧家庭的問題進行了批評教育,付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庭同意支付近年來的撫養費 5 萬元,對於後期的撫養費,付某同意按照每人每月支付 650 元,一共 1300 元。

" 如果到期不支付怎麼辦?" 面對法官的詢問,付某表示 " 願接受任何懲罰 "。為約束付某履行義務,法官最終在調解書中明確:" 如到期不按時履行,則需每人每月支付撫養費 1300 元(共計 2600 元),並由付某的哥哥付某某對撫養費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

3 月 4 日,該案最終成功調解,肖某的子女撫養費也有了 " 雙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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