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裡“老嚴”夫婦花完了畢生積蓄買了房,卻不能住,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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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嚴夫婦花了半輩子的積蓄為兒子買下了一套房子,最終自己反而不能住進去,作為兒子不敢反駁丈母孃,不讓父母進家門。都說養兒防老,老嚴夫婦可以說是為兒子貢獻了所有,最終的遭遇真的是悲哀又無奈。

記得當初買房子時,徐姑姑在一邊還特意勸解老嚴夫婦不需要全款買房,在手中留下一些積蓄備用。尤其是當時老嚴夫婦準備在房產證上加上兒媳的名字時,不過徐姑姑作為一個外人並不好明確地說出來而已。

作為一個老道的房產中介,徐姑姑十幾年的經驗肯定是見過了各種各樣的客戶,尤其是他還有著不少的後續服務,估計以往曾經碰到過像老嚴夫婦這樣的人,或許曾經也有過這樣的遭遇,所以當初徐姑姑的擔心真的是一點都不多餘。

如果老嚴夫婦當初聽從徐姑姑的,以貸款的方式買房,那麼如今即使他們被趕出了家門,憑藉著手中的積蓄依然是可以過得比較好,而不至於像現在這樣只能住在包子鋪當中。

老嚴夫婦,說可憐確實可憐,但這個結局都是他們自己造成的。正是他們的溺愛,讓兒子變成了白眼狼,覺得父母給予他的都是他應該得的。只要自己住上房子,父母該怎麼辦那是父母去想的事,跟自己無關,甚至以後再有什麼困難,還是會去找父母解決,而從老嚴夫婦的人設看,他倆依然會義無反顧地去幫兒子,這是老嚴夫婦可悲之處。

父母會把全部的愛都給孩子,這沒什麼錯。但這種愛不是溺愛,不是毫無底線的愛,溺愛下長大的孩子,永遠成熟不起來,這對父母是個負擔,對孩子也是一種傷害,當孩子到了該成熟的年紀卻還沒成熟,他在社會上是難以適應的,最後這孩子只會把自己不適應社會的因素歸咎於父母,並讓父母繼續照顧他,形成一個無解的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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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情理上來講,這對新婚小夫妻的做法無疑是非常令人不齒的,兒子懼內而懦弱,兒媳冷血而貪婪,但如果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事情總是會變得更需要討論一些,畢竟法律需要考慮的永遠是最大多數的情況,要保護的是所有人的利益,甚至是在道德上有所瑕疵的人的利益。

我看了一下,的確是全劇最讓人氣憤,也是最心酸的一幕,接下來他們倆回到自己奮鬥半生的包子鋪,在簡陋的床鋪上與蒸籠為伴合衣而眠的情境,就更是讓人為他們當初答應給兒媳加名字而感到不值了,那麼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到底應該如何界定,法律對老嚴夫婦又提供了什麼救濟渠道呢?其實這些問題在法條裡都規定得相當清晰。

首先是所有權的問題,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公民享有物權的標誌是以登記為準。而在劇中,老嚴夫婦所購的這套房子當前的所有權人恰恰是兒子和兒媳夫妻雙方的名字,儘管房子當時的出資人是兒子的父母,但該房子應當視為贈與物,而兒子和兒媳應視為共同受贈人。

也就是說,要界定房子究竟屬於老嚴夫婦還是兒子兒媳夫婦,其實從產權登記的時候寫的不是老嚴夫婦的名字開始,就已經不可能屬於老嚴夫婦了。

這是在產權問題上,老嚴夫婦和兒子兒媳夫婦基於物權法的判斷,那麼在兒子兒媳夫妻之間,房子的所有權又應該如何界定呢?這就要依據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來做出判斷了。

根據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在《安家》劇中老嚴夫婦一開始的做法(老嚴夫婦全額出資購房,只寫兒子的名字),雖然這套房子是兒子兒媳夫婦婚後所得的財產,但仍然視作兒子的個人財產,與兒媳無關,無論是婚後共同財產的組成還是萬一離婚時的財產分割都不應該計算在內。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這條規定其實也是新婚姻法令許多人詬病之處,因為相比於老婚姻法,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的界定更加寬泛,其實變相保護了男方的權益。

只是在《安家》這部劇中,卻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夫妻某方父母的權益,又該如何保護呢?

對於這個問題,就必須提到一個概念:贈予撤銷。

老嚴夫婦對兒子兒媳的贈予,其實是可以撤銷的。尤其是他們交付房款的方式還是電子支付,可以非常方便地查詢到購房款的來源,這也為贈予撤銷的行使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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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成為下一個“老嚴“夫婦嗎?》

《安家》的熱播,許多現實尖銳的問題不斷被推到眾人面前,房產本上到底該不該加兒媳的名字讓許多人陷入了沉思,再加上後來劇情的發展,丈母孃入住成為新主人,老嚴夫婦卻住不上,這讓網友們憤怒。

的確,從道德倫理來說,這套房子,是老嚴夫婦一輩子的血汗,兒媳、丈母孃、兒子的種種行為根本站不住腳,光唾沫星子就能把這三者淹死,但是,這種撕破臉皮的情形會發生嗎?某種層度上,不會,為什麼?

其一,兒子懦弱,從最開始的劇情看來,老嚴兒子一開始就被兒媳製得妥妥的,他即使有自己的想法,即使有自己的怨言,他不敢言,亦不會去反抗,他的服從導致了這個家庭的結局有了一種不好的定向。

其二,老嚴夫婦“心善”,老嚴夫婦的包子鋪,生意興隆,劇中的鏡頭可以看到總是有隊伍在排隊買著包子,他們總是樂呵呵的,即使面對的兒子的丈母孃的質問,他們也只是在一味地維護兒子,隱著自己的心酸與落寞,這是他們自己的性格所致。

其三,兒媳善演戲且有主張,從劇情觀看,在買房前,老嚴夫婦與兒媳關係不至太緊張,在籤房本前,兒媳必定是溫柔的,又孝順的,但在要籤房本時,一句懷孕了便定下了乾坤,再之後,便不用再進行任何看公婆臉色的生活。

其四,老嚴的家庭教育存在問題,可能生活所迫,老嚴夫婦與兒子的交流不多,兒子懦弱性格的形成老嚴夫婦可能不知,以自以為的方式愛著孩子,最終導致了這個局面的形成。

影視劇的情節有些源於現實而又高於現實,老嚴夫婦的劇情讓人沉思,不過,在對這樣的情形表達了憤怒之後,也可以跳出來看看這背後有哪些東西可以進行改善,並不讓此情形發生。

希望所有辛苦一輩子的人不會成為下一個“老嚴”夫婦。




胖就多吃點兒


看到這裡特別心痛,劇中父母親為了能夠給孩子買房,省吃儉用,日夜操勞,所做的一切都只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希望兒子能夠過得好點。不用為了買房而奔波勞累。作為父母可以說是把能夠給的都給了兒子。

然而兒子呢?對於父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選擇視而不見嗎?父母因為老房子沒了,只是想去為兒子買的房子裡住下,沒想到確不讓住。 那可是父母辛苦一輩子的血汗錢呀,難道連住的資格都沒有嗎?

  • 現在的年輕人啃老都這麼理所當然嗎?現在的年輕人都怎麼啦?

作為年輕人的我們真的應該好好思考一下了。


悟空看影視


老嚴夫婦落到這樣的局面,只能說他們太善良了。這個兒媳不是善茬, 兒子就是個耙耳朵,都沒良心。

現實生活中,像老嚴夫婦那樣花光畢生積蓄給兒子全款買了房,但是同意加上兒媳名字的父母是少之又少。基本上還沒結婚女方一提到這個話題估計這樁婚事就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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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就是典型的中國傳統式的一種不好的現象,不過現在越來越少了,兒女的心中,並不十分愛戴老人,更多的時候不會關注老人,年輕人覺得自己有自己的生活,老人有老人的生活,而且老人就應該住老房子,這種觀念是錯誤的,相信伴隨著給誰的發展,教育水平的提高,都會改變的。


任律師lawyer


人這一輩子活著不就是為了孩子能過得比自己好嗎,既然自己在有生之年沒有住上好房子,兒子孫子住上了老嚴心中也是很有成就感的,中國的很多老人其實都是不求回報一心為子女的


似水流年婷婷


父母疼愛孩子都可以理解,但不能過分的溺愛,不管孩子發生什麼事,衝在最前面的永遠都應該是孩子,應該讓他們自己體驗人生,感受人生,學著自己去處理解決所有問題,自己成長起來,要不然他永遠都是扶不起的阿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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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啥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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