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埋兒"中為什麼郭巨沒被官府抓起來?不是有殺人動機嗎?

明月朗朗清風依舊


“郭巨埋兒”在我看過更像是為一些人所要宣揚的價值觀所編造的一個故事,在很多朝代統治者階級為了能夠保持階級穩定,固化民心,經常向民眾宣揚變了味的儒家思想,我想這個故事也是在其渲染加工下才“誕生”出來的,所以該故事所要傳達的價值觀正是那些官府(統治階級)所想要的,就算是真真切切地發生了,官府不僅不會抓人,還會大肆宣揚,樹為典型。

相信有一個典故大家也是耳熟能詳,“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哲學家董仲舒向漢武帝提出了該治國方針,需要注意的是,此時提到的儒家思想與春秋時期的儒家思想並不完全相同,陰陽學說、道學說、五行學說等等多種學派思想與其雜糅,這才形成了能夠幫助漢武帝以至於後續無數帝王所青睞的治國思想。

皇帝自稱天子,皇權受命於天,又有三綱五常等等說法,在這些理論教化下的民眾自然是願意接受封建統治階級的壓迫和剝削。所以“郭巨埋兒”的行為是完全符合當時社會的價值觀的。

就如同現今的自由戀愛,讓過去人看那不還是一個“傷風敗俗”的事?


繁小花的碎碎念


我是鋒語裡的故事,很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郭巨的行為不但不會被處罰,還會因為這本來就是封建王朝用來宣傳君臣思想的故事。

郭巨的故事到底是什麼樣的?

郭巨,隆慮人也,一雲河內溫人。兄弟三人,早喪父,禮畢,二弟求分。以錢二千萬,二弟各取千萬。巨獨與母居客舍,夫婦傭賃,以給公養。居有頃,妻產男。巨念與兒妨事親,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兒孫,減饌,二也;乃於野鑿地,欲埋兒,得石蓋,下有黃金一釡,中有丹書,曰:「孝子郭巨,黃金一釡,以用賜汝。」於是名振天下。——幹寶《搜神記》

當然有不同版本,因為不只是《搜神記》,東漢劉向的《孝子圖》,宋代的《太平御覽》,佛家名著《法苑珠林》對這故事都有記載。不過內容都大同小異。最後這個故事被郭居敬收錄進《二十四孝》,至此郭巨一舉封神。

從原文中我們發現,郭巨本身沒有真正埋兒,只是在預備狀態,所以即使在今天,也是可以減輕過免於處罰的情節。這就是說,到故事最後,郭巨獲得上天賜予的金子,同時也沒有傷害孩子,是個沒有汙點的喜劇結局。這一點很重要,古人之所以贊成這件事,和有一個完美的故事結局有很大的關係。

郭巨埋子圖。

那麼官府到底是什麼態度?

當時官府是非常贊成這件事的,因為故事最早出處《孝子圖》的作者劉向本身就是楚元王劉交的五世孫,後來官位做到中壘校尉。這個中壘校尉為漢代俸祿兩千石的大吏,而職責恰是抓捕京城的盜賊。所以根據原作者的身份不難推析出,官府的態度,官府很支持這件事。剛才交代幾個郭巨埋兒版本略有不同的,而孝子圖的結局更有官府的直接出鏡,原文為“官依劵題還巨,遂得兼養兒。”

圖為劉向的畫像

問題來了,官府為什麼支持這件事?

古代的時候,法律並不健全,國家機器也不夠強大。官府的勢力最多延續到縣城,至於廣大的鄉村其實是自我治理的狀態,這種現象一直到民國時期都還存在,比如《白鹿原》裡,白家和鹿家就是族長負責村裡的生殺予奪。所以為了維護社會的長治久安,為了維護帝國的穩定,必須用思想加以控制。而用的理論就是儒家的孝道,注意這個孝道不是真的孝。儒家的孝講究父子君臣,臣子對待國君要兒子對待父親一樣,百姓對待官吏也是這樣,所以地方的官吏被稱作父母官。儒家孝道理論的本質就是追求臣民要無條件的為君主奉獻,所以像郭巨埋兒的故事就倍受推崇。

圖為漢朝的官衙。

最後,你不覺得郭巨埋兒整個故事很蹊蹺嗎?

郭巨埋兒,不怕母親傷心自責嗎?郭巨為母親埋兒,不怕同鄉人說她母親無情無義,逼兒子做出這種事嗎?這一切,不都和郭巨的孝子初衷想違背嗎?還有,郭敬埋兒隨便一鏟子下去就能挖到黃金?更蹊蹺的是郭巨能獲得上天贈予的黃金,上天還怕黃金的所有權有爭議,還很貼心的為郭巨背書。一切的疑點都指向一種最大的可能——郭巨乃是有史可考的洗錢第一人。

是不是細思極恐,郭巨不知從何處劫掠,或者偷竊,或者撿拾到大量黃金,恐被失主要回,也怕官府追賍。於是編了一個讓官府無法反駁的故事,既可以讓自己聲名鵲起,又能合法的佔據不義之財,成為人生贏家。是不是讓你不禁豎起拇指兩顆,真高啊。

我是鋒語裡的故事,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不足之處還望在評論區指正。


鋒語裡的故事


“郭巨埋兒”作為二十四孝中的一個故事,歷來被歷史統治者做宣傳。故事大概意思是郭巨家很窮,母親和兒子只能養活一個,郭巨最終選擇埋葬了兒子,養活母親。

郭巨生活在漢代,漢代的人才選拔主要是“舉孝廉”,統治者認為,一個人越孝順,他的德行品質也就越高,也就能約服從統治者的管理。而郭巨埋兒養母的事情恰好發生在這一歷史背景之下,從而成為“二十四孝”之一。

題主的觀念很好,埋葬兒子的做法在現代刑法來看,就是很明顯的故意殺人。若是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則應該直接定故意殺人罪,這是毋庸置疑的。

法律最大的特點在於她具有社會的滯後性,一旦制定出來,她就是落後於社會發展的。無論怎麼變化,她最基本的價值不會變,那就是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正是在這種價值的基礎,她才會被統治者選擇。

為啥對郭巨不按照故意殺人罪來定罪,還對他大加表揚。這是一種思維的跨越,用現代法律思維來考慮歷史事件的表現。設想一個場景:你身處當時,從小受到的教育都是孝大於天,要不擇手段,再加上統治者也是如此規定,於是就有了心理的安慰和法律的支持。你說還能被定罪嗎?


王法儀


因為郭巨是東漢人。

漢朝做官方式主要是察舉制,就是各地方每年向中央推薦一定的人才做官。察舉制的方式之一就是“舉孝廉”。孝廉,就是孝子廉吏。漢武帝時期是地方可以推薦孝子和廉吏各一人做官。西漢後期孝子廉吏合為一個,東漢延續。

因為漢朝剛剛開始“獨尊儒術“,又把“孝”當成是做官的途徑之一,不做到極端的孝順,政府根本看不到。這就是郭巨“埋兒奉母”的歷史背景。

整個封建王朝,對郭巨這種行為都是持讚賞態度,幹寶甚至在《搜神傳》裡,在郭巨埋兒的地方,讓上天賜給他一罐黃金。郭巨埋兒的故事,甚至被編進了“二十四孝”,讓後世學習。

另外,在這個故事裡,郭家並不是窮得揭不開鍋,窮得快餓死人,或者兒子奪了母親吃食,需要弄死兒子,而只是因為郭巨自己主觀認為,養兒妨害侍奉母親,並認為母親會把吃的分給孫子,就把兒子給埋了!

表明上看,這件事情匪夷所思,超出了正常人的理解範圍。

但結合歷史背景,如果這只是一場為仕途謀劃的政治秀,是不是就合理多了?

更何況,在古代,妻子和兒女都是男人的私有財產,男人怎麼處置都可以。

所以,郭巨埋兒,不僅不算殺人,不會被抓,還有可能會因此做官。

那個時代,就是這麼荒誕。



二寶媽媽讀書


在中國古代,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而且中國古代殺嬰現象非常普遍,如果官府去抓,牢房裡恐怕住不下。

一、殺嬰現象非常普遍,尤其是女嬰

在中國曆朝歷代,由於沒有什麼避孕手段,就是一夫一妻也會在一生中養育很多兒女,家裡窮的,往往出生後就溺斃了,非常殘忍和無奈。

窮人家裡幾乎家家戶戶如此,如果殺嬰就抓,牢飯裡住不下。有了殺嬰行為,尚且無人管,何況僅僅是有這個動機。

二、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崇尚孝道,郭巨是為了孝敬父母而殺掉兒子,這是大孝,流芳百世的事情。

我們無法用現代的觀點和法律去要求古人。


陳健4396


儒家當時占主導地位。所以孝文化比較受重視!

另外,小孩沒有被活埋。挖坑挖到了元寶,但是坑裡有字寫的什麼是郭巨的誰也不準搶啊什麼的。這倒引人思考,這個時候應該大家都艱苦,既然有神明相助,為什麼不廣施恩德呢!所以這個故事有引導人往愚孝方面的傾向。是封建統治者為了統治而進行加工了的故事!


haoshise


郭巨埋兒好像也只是一個宣傳孝道的故事而已,歷史上是否有郭巨這個人也不得而知,好像只有《搜神記》裡有這樣一個人,但在《宋書•孝義傳》一個差不多的故事:郭世道因家貧無力供養繼母而把自己的兒子埋了。後來呢?沒有後來了!孩子就是埋了!\r難道沒錢養母,就把孩子埋了?我既不贊同,而且按今天的標準來看,郭世道就是一個故意殺人犯!不管粉飾得如何漂亮,他就是一個殺人犯!但畢竟這應該也只是一個故事罷了,沒必要深究!


希爾大大


郭巨埋兒是為了奉養母親,這在古人看來是進孝。中國自古以來提倡孝道,到了明朝,更是提倡以孝治國。所以,郭巨埋兒的行為,不僅不會被官府治罪,反而會被大肆宣揚,當作孝道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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