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機構改革:最應該合併的三組單位,你覺得可行嗎?

如果不是受疫情的影響,鄉鎮機構改革應該早就正式地啟動。目前新冠疫情的防控已經向好的方面發展,隨著疫情被逐步的控制住,各項工作已經開始逐步恢復正常,包括鄉鎮機構改革工作在內,即將正式的啟動,雖然可能比原來預計的時間要晚,但是在今年內完成鄉鎮機構的改革應該是沒有疑問的。按照這一輪鄉鎮機構改革的要求,必須要精簡、效能和統一。在這樣的指導思想下,鄉鎮的很多機構都可能合併在一起,比如以下的三組單位,大家來看一看,他們應該合併在一起嗎?

鄉鎮機構改革:最應該合併的三組單位,你覺得可行嗎?

第一,鄉鎮武裝部和退役軍人機構。

這兩個機構都是為軍人服務的,一個是為現役的軍人和民兵服務的,一個是為退役軍人服務的。在縣級以上,他們分屬於兩個不同的系統,一個屬於部隊管理,一個屬於地方政府管理。但是在鄉鎮上,他們卻都是屬於鄉鎮黨委政府管理的機構,只是服務對象的側重點不同而已,有著合併的政治基礎。兩個機構在鄉鎮的工作都比較單一,武裝部主要負責徵兵工作和民兵訓練,而退役軍人事務管理站這主要負責落實退役軍人的相關政策,提供有關服務。兩個機構合併在一起,正好可以對軍人進行一條龍服務,從徵兵開始直到退役,有利於相關信息的銜接和工作的銜接,可以把軍人和退役軍人服務得更加到位。

鄉鎮機構改革:最應該合併的三組單位,你覺得可行嗎?

第二,綜治中心和司法所、信訪辦。

鄉鎮司法所已經在鄉鎮存在了很多年,主要負責普法宣傳和人民調解工作,屬於縣級司法部門在鄉鎮的垂直管理機構。信訪辦在很多地方的鄉鎮屬於臨時機構,有的把它設置在鄉鎮的黨政辦公室,主要職能是接待來信來訪的群眾並幫助解決他們的訴求。綜治中心在很多地方還屬於臨時機構,但普遍都設置有這個機構。他的主要職能是應對當前社會發展的需要,採取綜合治理的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實際上他的工作包含了人民調解、信訪處理、法治宣傳、社會穩控,基本上把鄉鎮的信訪辦、派出所、司法所等職能都整合了進去。在機構改革中,完全可以把綜治中心獨立成為一個機構,把司法信訪的職能統籌起來,可能會產生更好的治理效果。

鄉鎮機構改革:最應該合併的三組單位,你覺得可行嗎?

第三,農業服務中心和水務站。

現存的鄉鎮水務站本身就是從農業服務中心分出去的,當時分出去的原因主要是為了加強鄉鎮的水利建設。但近年來,鄉鎮水利建設的重點任務已經告一段落,水利工作顯得不那麼突出。雖然水利建設是鄉鎮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關鍵和重點,但畢竟只是一部分,既然他已經完成了階段性的使命,不如把兩者整合在一起,更有利於相關資源的整合,有利於相關規劃的統一,使農業發展和相關設施建設同步,更有利於農業農村工作的開展。

鄉鎮機構改革:最應該合併的三組單位,你覺得可行嗎?

所以,從本輪機構改革的要求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這三組機構是最應該整合在一起的。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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