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豐縣禁毒委員會關於禁種鏟毒的通告
為淨化社會環境,進一步加強全縣禁種鏟毒,及時發現和剷除非法種植罌粟(俗稱大煙)、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堅決遏制、嚴厲打擊非法種植、加工、販賣罌粟(俗稱大煙)、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違法犯罪行為,實現全縣“零種植、零產量”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俗稱大煙)、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俗稱大煙)、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幼苗。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買賣、運輸、儲存、使用罌粟(俗稱大煙)殼、大麻籽。
四、對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俗稱大煙)、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幼苗,或者非法種植罌粟(大煙)、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行為,一經發現,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之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凡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罌粟(俗稱大煙)、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自覺主動剷除已播種的罌粟(俗稱大煙)、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六、對積極檢舉揭發、協助收繳毒品原植物種子、舉報非法種植罌粟(俗稱大煙)、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按照《雲南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的規定予以獎勵,並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舉報電話:110、0878-4129110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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