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给的十几万首付,女方父母不让写男方名字,说加男方名字就不让结婚,怎么办?

武林萌主8788


房子是男方给的十几万首付,女方父母不让写男方的名字,说加男方名字就不让结婚。面对这种情况,小菜分享下法律意见,供参考。

第一、这种情况法律是怎么评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双方结婚前,男方父母出资10多万付首付,为双方购置婚房,虽然只写了女方的名字,但这个出资应当被认定为男方父母对男方的个人赠与,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10多万是赠与双方的。

据此就有两个法律评价:

01、首付款

只要男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说10多万首付款是赠与双方的,那这10多万始终就应当被认定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与,不作为双方的共有财产。

02、房子产权归属

根据《物权法》和《婚姻法》的规定,房产证写的是女方的名字,房子产权就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可见,男方父母要保护男方的利益,在女方家的这种要求下,更多还是保护到10多万首付款的权益,而房子产权的话,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就以产权登记为准。

第二、具体解读法律规定

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主要还是依靠法律规定来规范。而司法判例可以作为参考,但不具有法律规范效力,也就容易造成法律规定的滞后性和欠缺性。

针对你家的这种情况,小菜分三种情况进行解读:

01、男方父母付首付,尾款女方现金付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登记应当遵循公示和公信原则。

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房子产权是谁的,如无相反证据推翻,即应当认定为这人就是房子的真实产权人。

大白话就是,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没有证据来推翻,那这个人就是房子的产权人无疑。

02、男方父母付首付,女方婚前办按揭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方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

如果这个房子首付完,女方还要在婚前办银行按揭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和共同财产偿还银行月供,那要是离婚了,房子该怎么处理呢?


(1)首付款

通过上面的分析已经知道,男方父母如无特殊表示,首付款应当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出资。

(2)房子产权

双方如有争议,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房产产权一般会归属女方,银行债务也会归属女方,但婚后用共同收入还款部分,由女方对男方进行补偿,如果房子存在增值,则增值部分也应当由女方给予男方补偿。

03、男方父母付首付,女方办按揭,但月供由女方用个人财产偿还

这种情况下,首付款和房子产权归属情况同上面01的情况相同,也就是首付款可认定为男方的个人出资,而房子的产权归属如无相反证据推翻,就认定为女方的。

可见,在各种情况下,法律的保护都还是比较周详和公平的。

第三、需要加以注意的细节

虽然客观事实是那样,但法律上讲究的是法律事实。

要实现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中间的连接点就是证据。也就是说,要想在法律上还原客观事实,需要有证据来证明。

01、注意保留首付款交付的相关证明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男方想要取得房子的产权,但又只写女方的名字,是很难实现的一件事情。在这种背景下,退而求其次地保护好首付款利益,就显得比较实际和可行。

男方父母应当注意保留好10多万资金作为只对儿子赠与的证据,虽然不一定用得上,但万一要是用到,至少可以将基本利益维护住。

02、注意保留夫妻共同收入还款的证明

首付款付完,后期需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就会涉及到婚后用共同收入还款的问题。

怎么说呢?

产权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首付款还是别人付的,产权把别人排除了,也就认了,婚后还要用共同收入去还贷款,确实有些不合适。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男方管账,可以从男方账户直接划转到还款账户,不要给现金,也不要用现金去柜员机存钱,也不要微信、支付宝转给女方微信、支付宝。

03、要注意区分10多万首付款和彩礼

如果这10多万首付款是以彩礼的形式给到女方,毫无疑问,这10多万就是彩礼,上面说的这些基本就没有多大意义。

也就是说,你们自己首先要搞清楚,如果女方要求彩礼是10多万,并且用这个彩礼去买房,作为房子的首付款,房子只写女方的名字。那这种情况下,男方的首付款一般都是保不住的,除非以下三种情况:

(1)房子买了,但最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

(3)在双方结婚前给的钱,并且直接导致了男方父母生活困难。

其中,上面(2)、(3)两种情况,只有双方登记离婚了,才能提出来。

综上所述,如果双方奔着结婚的目标去的,男方父母又担心双方的婚姻稳定性和长期性,想要维护好男方的利益,更多着眼点还是考虑如果保护好首付款利益。而其他利益,也可以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合理维护。


房坛法菜


同样是事情竟然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究竟怎么办,我不能给特别确切的答案,但是我想把我朋友的事给你讲讲,你可以参考下。

我这个朋友她老家是石家庄的,她男友老家是保定的,两人在北京三本读的大学,大三开始谈恋爱。女方家条件不错,男方父母下岗,条件一般。每次他们出去玩,都是女方付钱。但是男方属于比较潇洒,有情趣的人。两人感情还不错。

毕业后两人留在北京打拼,放假女生把男友带回家见父母,女方父母见男生第一眼就没看上,嫌男的穿的不讲究。并且见面她妈第一句话就是:带他买条裤子,钱我出,穿成什么样子!可以说男的当时很下不来台。



女生家里不同意两人交往,但两人始终坚持不分手。熬了两年,家里妥协了。不过女方家里提了条件,先在北京买房,买了房才能结婚。男方家出了30万,女方家出了50万,但女方家里说房产证只能写女方名字,要不不结婚!女方爸爸的意思是:既然你们两打算过一辈子,写谁的名有什么关系?如果怕将来离婚,说明没打算白头偕老,那还结什么婚?

后来,男方妥协了,房子顺利买了,也只写了女方的名,两人如约结婚。结婚后两人也磕磕绊绊,有吵有闹,中途闹了一次大矛盾,两人负气说要离婚。快走到民政局门口,男的忽然哭了,说:“我来北京快七年了,你要真跟我分了,我就一无所有了……”女的也心软了,两人又回来了。

每次吵架,最终妥协的都是男方。不过她们两有很深的感情,女的也不会无理取闹,也会顾及男方感受。两人磨合了几年,也越来越默契。现在有一个小女儿,一家三口日子过的也乐呵。



这也算是理想中的感情吧,不过从买房的一开始,男的就处于被动位置了,等于被女方握住了命脉。这也无可厚非,女方家长是为女儿留后路,即使两人真过不下去了,女儿有套房,日子不会过的太狼狈。而男方也是真的想跟女方一直过下去,出了钱还不署名也能接受,说明是真的爱。

感情的事本来就不好衡量,总要有一方做出让步,不管在这场谈判中谁占了上风,但在感情中两人惺惺相惜,共同为了生活打拼,朝着一个方向努力,日子也还是有奔头的。


疯狂漂流瓶


如果房产证上真的只写女方姓名,而男方又确实出了十几万元,我个人建议,这个婚还是别结了,要女方把钱退回来吧!这样的婚姻明显没有保障。如果结婚后,女方马上就离婚,男方就只能裸身出户了!

当然,如果男方家境殷实,十几万不当回事,那就另当别论了!🌹🌹🌹🌹🌹


洪一刀2


我哥们儿也是70后的中年人,我记得我们结婚的那会儿他条件是一般的,由于他是中专毕业分到我们企业的,所以说他父母也没有能力给他买房子结婚,也就是老丈人,老丈母娘看中了他的学历和能力,才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所以说他们结婚的时候是他岳父,把自己的老房子给他们住。住了大概能有十五六年左右吧,突然房子要动迁了,这时他岳父就想把房子要回来。可我这哥们儿不干了,说这些年来始终感恩岳父岳母能把这个老房子给他住,所以每年都给岳父岳母一笔不少钱。所以说这些年就是买房子孝敬老人的钱也够了,但是老人就是不肯把这房子给他们,说是自己的养老钱,最后没有办法了,我这哥们儿跟老婆会溜溜的搬出来了,因为老人毕竟任性,像小孩子一样,他们又怎么能跟老人一般见识了。不过我哥们儿说岳父岳母家就一个女儿,将来这房产迟早也是他们的,所以跟老人计较就没有意思了。

今天我又遇到了这种情况,男方掏了十几万买了房子,付了首付。可准岳父却想把这房子写成自己女儿的,不想带蠢姑爷的名字,我想其实这十几万块钱就是随彩礼你也得随。所以说别跟老人计较了,写名字就写名字吧,最起码人家把女儿许配给了你,这是最大的恩情了,知恩图报吧,别在这件事情上斤斤计较,总归人比钱重要,爱情比讨价还价要强得多。


伊春美食美客


我就奇了怪了,明明是男方花十几万付的首付,女方父母为什么不让写男方的名字?而且还威胁,如果加男方名字就不让结婚。他们有什么权利?就因为是女方父母吗?他们就可以掌握这段婚姻的主动权,为所欲为吗?


按照正常逻辑,婚前买的房子,而且是男方付的首付,房产证上应该只写男方名字才合适。或者说他们真心相爱,认定彼此是陪自己过完余生的人,而且女方值得男方信任,房产证上写上男女共同的名字,婚后共同还款,这样才合理嘛!

而女方父母这种无理的要求,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们只是单纯的为女儿着想还是有其他动机,或者这只是个圈套。让人不得不深思。


假如男方妥协了,答应了女方父母的要求,房产证上不写自己的名字,只写女方的。如果有一天你们的感情出现了问题,走上离婚这条路,那么男方可能将会人财两空,说不定还会睡马路哦!


所以我建议男方先不要答应,坐下来和他们心平气和的好好谈谈,房产证上一定要写自己的名字。如果他们持原有条件不放,那么你可以放手了,因为在我看来,这更像一个骗局,不想是正常的婚姻。


羞涩年华712


吓唬谁呀,把首付要回来。


觉醒207580216


现在很多时候感觉结婚其实已经变成了一种利益上面的交易,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男方已经变成了弱势的一方,讨价还价的底气的少了很多,而一些女方在交流之中异常的强势,而且自己往往找一些理由来掩饰自己贪得无厌的嘴脸,那就是所谓的爱情现在已经被一些女的用来做衡量感情的标准。

很多时候一些女方的要求是没有房子不结婚,理由是没有安身之所所以不结婚,还有要求彩礼给的少不结婚,理由是不够重视自己和家人,再者结婚必须要有车上交工资卡,不然不结婚,理由是车子是代步工具必须有,工资卡是防止男人拿钱去乱花,这些理由都非常的堂而皇之啊。

而现在女人对男人有那么多要求,但是不知道女人能给男人什么呢!当然婚姻是两个家庭的融合,许多事情上面并不简单,但是一些不合道理的东西不应该出现,结婚要买房可以,在买房的时后加上女方的名字也可以,但是要求男人买房只写女人的名字不准加男人的名字这种行为就属于了无理要求的范围,这很明显就是彩礼要给,房子也要拿,男方的财产都归女方,明显的就是想空手套白狼让男人免费给这个女的家庭家打工。

结婚男方付首付买房加上女方的名字,在后面的还房贷的过程中两个人一起还,这样房子成为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这样还可以接受,而女方要求的男方出钱付首付,只写女方的名字婚后两个人共同还房贷但是房子只是女方的,这分明就是想空手套白狼,更是想算计男方家一旦离婚了房子归女方,女方自己还房贷只是自己赚了首付的钱,真是打的好算盘啊,这样的心机说明这个女方家庭心机太重贪得无厌喜欢耍阴谋诡计完全没有诚信可言。

好在现在关于婚姻财产的法律开始健全,对于房子财产的归属分配问题已经做了明确规定,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并不是唯一决定房子归属的证据,现在是从购买房子谁付钱的就是谁的,也就是说有缴费信息做依据,就是说男方付了首付就说明男方对房子拥有权,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的部分属于两个人的共同婚后财产,两个人平分,换句话说就是男方想要获得房子那就要付给女方婚后两个人共同还房贷的一般的钱给女方以及升值的部分,反过来女方想要房子那就要付给男方首付的钱和婚后还房贷的钱和升值的部分。

这个条款一出来的确解决了房子归属的纠纷问题所以这也是为了杜绝一些想通过耍阴谋诡计获得不义之财的人,这个条款就是专门针对一些女方想空手套白狼专门制定的,可以说法律的健全狠狠的打击了一些阴险狡诈之人的贼心。


无法超越的足迹


男方付了十几万,都不让加名字,女的呢,一毛不出,都想加上自己名字,现在的人无耻到什么地步了?还要不要脸?有没有家教?


新东方俞敏洪


这是抢劫呀!但报案好象警察不会管的[大笑]!你现在只能自救了,自救方式有两种:

一、尽快抽身,离开这家吸血鬼,不要与她及她家人有任何瓜葛,把钱要回来,以我的人生阅历来估计,这家人是不要脸的,不会那么痛快还钱的,你只能报案了,把银行流水留着做为证据,请个律师吧!

二、答应她父母,先把婚结了,最好在“谈判”时悄悄地录个音,切记一定要把你付首付数额说出来,最后无论是不结婚,或结完婚后再离婚,有录音为证,你应该还会得到你的钱!

最后奉劝各位适婚的男人,题主所言的这种女人及女方家庭,切不可接触,他们就是一窝吸血鬼,敲骨吸髓……


死就死呗谁人不死


怎么办?很简单,这办法也保你一辈子受用无穷!这样的心机婊,别说大难当头,就算以后的日子有点风吹草动,那怕稍不如她意,马上就会弃你而去!到时,她赚了个盆满钵溢,你连个B毛都捞不着,娶她做甚犯贱么!找一个能够真心待你的,你也真心待人家,丑点矮点胖点黑点,拉死灯都一样,关健要脾性好心善良,只要有了感情,你的丑媳妇赛西施!擎等过好日子吧!这样吃人不吐骨头的卖肉女,有点志气的好男儿都别去娶,那么她们不是孤老就是被渣男玩,不会有好下场!是个男人,善待真心对你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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