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母罵薛寶釵最狠的一次,僅用兩個字,就給“金玉良緣”判了死刑

黛玉進府當天,賈母便將其安排睡在自己屋裡,與孫子賈寶玉僅隔著一個碧紗櫥。一對錶兄妹同住一屋,這在講究男女大防的年代,多半是叫人不解的。

賈母罵薛寶釵最狠的一次,僅用兩個字,就給“金玉良緣”判了死刑

然而如果我們留心賈母后來的言行,便發現這位老太太早將林黛玉看作未來的寶二奶奶,最明顯的便是第二十九回,清虛觀打醮回來後,林黛玉與賈寶玉在元春賜禮、張道士說親、金麒麟等刺激下,終於爆發矛盾,鬧得不可開交,賈寶玉更怒極摔玉。賈母知道後,原本安排的看戲節目也取消, 更當眾大哭,稱林黛玉和賈寶玉是一對冤家,何時自己去了,即便兩個小冤家鬧到天上去,也眼不見心不煩了。冤家自古用來形容仇人或夫妻,而以林黛玉和賈寶玉關係來看,賈母所稱的冤家乃夫妻無疑,故兩人聽說賈母此番言論後,各自對月長吁,臨風灑淚。而賈母更是將維護兩個冤家當成了畢生的責任。

此外,類似當眾將林黛玉和賈寶玉稱為”兩個玉兒“,在瀟湘館問賈寶玉為何不見這種行止,完全可以證明賈母已將林黛玉和賈寶玉看成了一對。所以,當初黛玉進府,應該是林如海和賈府達成了某種協議,便是讓黛玉作為賈寶玉的妻子,而林家的財產都作為林黛玉的嫁妝充入賈府,故林如海病重,賈母忙命賈璉陪黛玉南下,直至將林如海喪事料理完畢方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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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賈母的計劃,還是遇到了阻礙。黛玉進府不久,薛家也舉家進京,並直奔賈府而來。繼而“金玉良緣”之風颳起,明眼人一看便知,薛家意在攀上賈家這門親事。

對於薛家的行止,賈母又豈能坐以待斃?故除了大觀園建成後將梨香院作為小戲子居所。更在薛寶釵十五歲生日時,掏出二十兩為薛寶釵過生日。從後來王熙鳳生日花費一百五十兩來看,這二十兩實在太過寒酸。所以賈母此舉,不過是在提醒薛家,你家姑娘已及笄之年了,該找個婆家嫁人了。

至二十八回,元春賞下禮物,獨獨賈寶玉和薛寶釵一樣,賈母感覺前所未有的危機,忙借清虛觀打醮,當眾宣佈賈寶玉不宜早娶,然而其又和張道士提到“有模樣性格好的來告訴我”,這哪裡是寶玉不該早娶,分明就是不願意娶張道士說親的那個姑娘,而那“十五歲、根基富貴、模樣好”的姑娘,跟寶釵是那麼的相似。所以賈母是在變相拒絕”金玉良緣“呢。

然而,即便賈母再三對薛家表示嫌棄,仍未能讓薛家動搖半分,繼續憑著比城牆拐角還厚的臉皮遊走於賈府中,礙於婆媳關係,貴族體面,賈母也只能點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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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姥姥二進榮國府,賈母攜其遊逛大觀園,至瀟湘館,林黛玉為賈母端來一盞茶,王夫人見後便馬上拒絕“姑娘不用倒了,我們不喝茶”,當著眾人拒茶,這種疏離和陌生終究叫黛玉無所適從。這一切都被賈母看在眼裡,不久便當眾責問王夫人黛玉的紗窗都舊了為何不換,王熙鳳解圍後,更是命其馬上換上。此舉更像是對王夫人的一種警告“我對這個外孫女可上心著呢”。

有趣的事很快來了。眾人逛到蘅蕪苑時,賈母見其房中一應玩器俱無,案上僅一個土窯瓶插著幾株菊花,看著這雪洞似的房間,了無生氣,賈母似乎找到了發洩的機會,開口便先責怪王熙鳳,為何不給這妹妹送些玩器。而薛寶釵素日穿著打扮賈母又何嘗不知?所以其問王熙鳳不過是先在劉姥姥這樣的外人面前表現出主人的知禮罷了。王夫人見問就先解釋啊,稱已經送了的,是寶釵自己不要,薛姨媽更在一旁搭腔,稱寶丫頭素來就“不大弄這些東西的”,言語中透著一股自豪感,似乎覺得薛寶釵的簡樸應該會得到賈母的讚許。誰料賈母卻發飆了,道:

“使不得。雖然他省事,倘或來一個親戚,看著不象;二則年輕的姑娘們,房裡這樣素淨,也忌諱。我們這老婆子,越發該住馬圈去了。你們聽那些書上戲上說的小姐們的繡房,精緻的還了得呢。他們姊妹們雖不敢比那些小姐們,也不要很離了格兒。”


賈母罵薛寶釵最狠的一次,僅用兩個字,就給“金玉良緣”判了死刑

縱觀全文,賈母從未對任何一個女孩說過這麼重的話,“不像”乃沒有客人的禮儀,“離格”乃脫離了姑娘家該有的規矩,而最嚴重的莫過“忌諱”兩字。

按舊時人們的觀念,“素”與“兇”、“不詳”緊密聯繫。如喪事稱“素”,喪事中穿的孝服稱“素服”,寡婦的裝束更僅用素色。故賈母指責薛寶釵“忌諱”,乃因為薛寶釵太不吉利的緣故。更有薛姨媽稱這是薛寶釵脾性,小小年紀便如此,絕非吉兆。對於賈母這樣封建的家長而言,薛寶釵這樣的女孩,是被“忌諱”的,更別提當自己家的媳婦了。

賈母此舉,已然對“金玉良緣”判了死刑,所以,薛寶釵後來嫁給寶玉,絕非賈母意思,至於“調包計”,就更不可能出現在賈母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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