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了电动车要不要认全责?

聚膳源


之前在逛知乎的时候,看到了这样的一个问题“我开车在高架桥(试通行,且禁止非机动车上路)上撞到了一个老大爷已住院,对方想让我认全责我该怎么办?“

换句话理解就是,行人有错我有保险,撞了人,本着人道主义我要不要认全责?

案件回顾

据事主讲述,5月4号早晨7点左右,车主驾驶机动车在高架桥从西往东行驶,速度70迈(限速80)。上桥后发现有老人从南向北行走,车主立即刹车但由于刚下过雨,地面湿滑, 还是撞上老人。车主事后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并及时垫钱救治老人。在后期划分责任时,伤者家属,交警要求车主认全责,直接走保险。据悉车主有交强险和三者30万的商业险。5月17日,交警以车主在临时通车路段发生事故为由直接判定车主全责。但车主反馈高架桥上并没有禁止通行的隔离桩,也没有禁止通行的标志,车主对交警的判定结果表示不解。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不应该认

为什么?

因为后果你预料不到,也承担不起

抛开事故背景,我们从问题字面上来分析一下

1. 老人私上高架桥,是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老人虽是弱势一方但是主要责任人,应该最少占7成责任。车主3成责任,却要求车主全款赔偿不划算。

2. 老人年事已高,虽住院,但后续情况未知,如果车主认全责,万一老人伤重离世,车主是要坐牢的,不划算

3. 最后车主肯纠结全责这件事,说明车主有保险。但老人伤情未知,认了全责,就要赔偿老人所有治疗费用。三者要是没买100万,车主敢认全责,除非你想妻离子散,倾家荡产?不划算!

回归到事件本身,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件事儿

为什么家属和交警都希望车主能认全责?

1)车主有保险,伤者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2)车主不会受到病人家属的骚扰;

3)交警不会受到病人家属的骚扰。

然鹅,天下真没有这样的捷径和美事,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伤者以后会不会来找你的麻烦。

为什么不建议车主认全责?

● 不够赔。车主购买了交强险和三者30万,而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000元,在购买不计免赔情况下,三者最高赔付30万元。对于一个老人治疗和后续恢复上,这些赔偿够不够就要考量一下了。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就要由车主自己承担,倾家荡产分分钟的事儿,所以认全责不理智。要任性,三者先来个100万。

● 车主认全责有骗保的风险。车主购买保险可以转嫁风险,但不是全责却认全责,如果保险公司不想赔偿就可以要求行政复议,起诉交警责任判定有误,事情会变得更麻烦。

● 根据现场图片,我们可以看到高架桥上并没有禁止通行的隔离桩,也没有禁止通行的标志,此事故显然车主是次要责任方。车主有保险,交警怕伤者找麻烦,就要求车主认全责,虽然最后有保险公司赔偿,但是羊毛都出在羊身上,吃亏的还是车主。

✦ 对交警的责任划分提出行政复议,公平公正划分事故责任;

✦ 后续理赔事宜全部交由保险公司处理,不过多参与;

✦ 一旦伤者提起法院诉讼,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该赔就赔。

特别提醒: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车险保费和车主的出险次数挂钩,因此车主在发生事故后,都会考虑私了,但如果是面对撞伤人这样的事,小编强烈建议车主不要私了,或者认全责。在这个时候,同情心和保险都没有用。同时小编建议车主上路一定要买商业险,三者起步50万,出行才能有保障。


车车科技


首先你是不是签了事故认定书?如果没有,而你有没有违章,对方在什么情况下横穿马路。有斑马线,你全责没跑。没斑马线,你不要认,认了你就很被动。然后不要再垫付了,让他跟你保险公司要钱,他要住院你就让他住,没必要去探视,去求人家。还有就是对方没死人,没有骨折,一般半个月之内,交警队都是强制性放车。千万不要再垫付了,他要去大医院做检查,你让他去,让他自己垫付,给你留发票,你找保险公司给他报销。


退一步海阔天空8043557


首先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其次,如果你购买的是全险的话。这些费用大部分是由保险公司核保的。

再者,如果在一般医院检查没有问题,并且也不是特别疑难复杂的伤情。又去大医院重复检查。这不是合理的,必要的花费,你有权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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