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區公、檢、法機關聯合發佈重要通知

林區公、檢、法機關聯合發佈

《關於嚴懲嚴重妨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及《嚴懲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服務保障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


為依法嚴厲打擊危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懲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阻斷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傳播風險,從源頭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黑龍江省公安廳林區公安局聯合林區檢察院、法院於2月10日共同發佈了《關於依法嚴厲懲處嚴重妨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及《關於嚴厲懲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服務保障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

《通告》明確規定,以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編造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有關的虛假、恐怖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的;利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製造、傳播謠言,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在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等十九類行為構成違法的,要依法從嚴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從嚴從快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對嚴懲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提出要求,一要將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嚴厲打擊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二要全力加大涉野生動物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非法狩獵,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三要不斷增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依靠人民群眾力量,運用各類舉報電話、舉報網站等平臺,及時發現案件線索,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強化輿論引導,形成群防群控的三點要求。

來源 | 省林業地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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