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唯一!福安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

全省唯一!福安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

喜 报

12月29日,第五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果交流会在北京落下帷幕,福安市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城市”,中共福安市委政法委员会被表彰为“2019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单位”,福安市参评的《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安”》案例被编入《法治影响中国典范案例汇编〔2019〕》。

全省唯一!福安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
全省唯一!福安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全省唯一!福安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

这是本次表彰中

福建省唯一获奖的城市和单位

全省唯一!福安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全省唯一!福安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
全省唯一!福安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全省唯一!福安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张苏军,法制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邵炳芳作主题致辞。

会议以搭建功能性平台为主旨,结合各地社会治理创新模式经验与典范案例,解析“法治影响中国”的深刻命题。

会上表彰了2019年全国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向全社会发布“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名单。全国50多个城市(县/区)获得“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福安市入围表彰名单,是本次表彰中福建省唯一获表彰城市

全省唯一!福安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

近年来,福安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平安压实在一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创新完善解决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举措,不断提高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全面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共识、增加和谐因素,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全力推动福安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全省唯一!福安获评“2019社会治理创新典范”荣誉称号!

转自:宁德电视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