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不禮讓斑馬線就扣分罰款?這是禮讓還是強讓?

沙漠漁夫75075216


作為一個老司機,車輛禮讓行人,我覺得是很應該的,但是也請考慮一下保護車輛在綠燈時的正常通行。


我是人間四月天1


巧立名目還能咋的?吐槽?申訴?交通規則只針對機動車嗎?一名女行人衝紅燈過馬路,被交警攔下,罰20,沒錢沒銀行卡沒身份證,一邊說一邊走,攔不是拖不是,就20塊,說教安全規則半天油鹽不進,白勞了,機動車好罰,拍個照,發條信息,乖乖自動轉帳100塊還扣分!管你人什麼素質,助長陋習!這對司機絕對不公!一些旺地斑馬線密集車流多,過路人不斷,若要強制讓行,機動車沒法行駛,只能做步行街,交警也不敢在此執法,否則交通癱瘓,選擇性執法嗎?親眼見過無紅綠燈正常交通T型路口,交警抓“禮讓”,不到半小時引發大堵塞,急急收攤走人,職責疏導交通保證順暢及處理違章,卻造成癱瘓擁堵,矛盾嗎?諷刺吧!


苦海普渡


要說這一點,就要站在國家的立場上說了,先說個例子:大家都還記得當年治理隨地亂吐痰的事嗎?最開始不罰款,但根本治不住!後來開始罰款!當時聽說一個笑話:說是北京王府井大街,衛生人員當街逮住一個吐了痰的人,罰他五毛錢!他結果拿出1塊錢,說不用找了,我再吐一口!他還真的又吐了一口!這就是我們國家的人民!陋習呀!一個社會從不文明走向文明,是很難受的,必須接受很多新的觀念和文化!就如斑馬線前讓行人!中國開車的人,也包括我,太不習慣了!但這是法律!必須慢慢習慣!這是保護行人、弱勢群體、走向文明的一個特殊動作!如果不強制罰款,恐怕這個要求和法律實行一百年也不行!所以,必須罰款,才有效果!就這,現在實行這個的地方也不太多,就是幾個大城市!很多小城市沒人管,還可以老習慣!但要慢慢學會了!


京都老客41118


10年前在慈溪,不管什麼車,不管是不是斑馬線,看到有人過馬路馬上減速,這讓剛從鄭州過去的我十分不適應,經常出現我在等車過,車也在等我過

其實理想的狀態,是大家相互讓,我開車一腳油門的事,你行人別跟我搶,行人站上斑馬線上,我鬆一下油門,點一腳剎車等他過了我再過,總之就是誰方便誰先走,我開車的不會讓你行人站路邊半天過不去,你也不要過個馬路拖拖拉拉如同在自家客廳,至於老弱病殘就更不用說了。平時我也是這樣開車,即使不是斑馬線,該讓也讓,到斑馬線行人還沒到路邊,我一腳能過的就過了,不耽誤你也不耽誤我,有攝像頭的斑馬線除外,至今沒有吃過罰單

可惜,大部分人的素質都達不到自覺的程度。我家樓下的斑馬線,從開始實施禮讓到今天,只有一輛白色轎車停車讓我先過,其他的車,我站斑馬線上也是得等他們先過了我才趕緊跑過去。而另一方面,有天下午高峰期出門,要經過萬達,距離萬達大概一兩百米遠的斑馬線,一會兒過一個人一會兒過兩個人,這個人剛過去車還沒起步又過來一個人,雙向8車道的路啊,我這邊堵了至少兩三百米,對面也是從萬達門口紅綠燈堵到斑馬線,兩邊黑壓壓的全是車,就看著一個人過馬路…很無語

所以,儘管我也跟討厭禮讓行人這個說法,但是大家都是這個樣子,我覺得想取消有點難,畢竟弱勢群體


濤濤1213897


對於我 只要過斑馬線必減速,沒有斑馬線的路口也減速,我不著急。

實話說,並不是我多高尚,而是為了自己和家人,我害怕。歲數越大,開車時間越長越膽小。

現在除了接送孩子,或有其他事情需要開車。其餘時間步行或者公交,出租,能不開就不開。


林夕com574


看來要取消紅綠黃燈了,禮讓行人,守法過街,這句話應有個前提,必須在遵守交規的前提前下。紅燈停,綠燈行,黃燈慢行早有規定。在綠燈亮起時,本該車過,行人撞紅燈是誰之錯?紅燈亮車應停,讓行人過這是交規規定。如果綠燈亮起時,車過並沒違規,如此時有行人過,該處理違規者,難道要處理駕駛員沒禮讓行人?這不是顛倒黑白嗎?違規者還合法?哪交規有何用?不如廢除?當然如遇傷,殘,弱,老,孕者這是應該的。


程根源


我也是一個老師機了,在以前沒有這個規定的時候就禮讓行人。對車既如此。自認為還是做的比較好的了。但是前幾天也收到了不禮讓行人的罰單。感覺很納悶兒!真不知道這個禮讓行人要怎個讓法了。個人真心覺得這個禮讓行人的執法尺度值得商確。怎樣禮讓,又能保障行人安全。又不至後面大排長龍。希望交警部門能多思考一下。不要安個攝像頭了事。扣分罰款就行了。還是要考慮下實際情況。能更加人性化,這也能加強廣大駕駛員對交警執法的好感度。同樣這就是給廣大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為人民服務,這句話我們以前經常在公安,交警等部門看到。真心希望你們還記得這句“為人民服務”的真正含義!


米米174565331


前段時間去瀋陽辦點事情,因為我是新手,對當地的路況不熟,再加上瀋陽的車特別多,我讓我瀋陽的朋友開我車,在市區行駛的時候我看到沒有機動車禮讓行人的行為,我就問他怎麼不禮讓行人?他說,只要一禮讓行人就能堵車幾公里,開始實行的時候大夥都禮讓行人,可總是堵車,怎麼辦啊?交警也沒別的辦法了,就自動不要求禮讓行人了,各行其道吧!如果這個城市人口比較少,禮讓行人絕對沒問題,車輛保有比較多的大都市比較困難,不禮讓還堵車呢,一禮讓那就別走了,還有行人,沒素質的行人也不少,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慢慢吞吞,根本不考慮機動車的感受,最後我說,取消禮讓行人,都要按信號燈行駛,犯錯誤的付一切後果,不要在讓守規矩的去為不守規矩的人買單,那樣對守規矩的人太不公平了


幸福的石總


法就是法 不應該存在禮讓,二者混餚,就會形成錯覺。紅燈停,綠燈行,一貫有序的繼續了數十年,而這些年,行人與車輛的相互禮讓,事故往往就在禮讓中發生。


紅狐27


主動讓行,是禮讓;被強制讓行,是強讓!應該是互相讓行,才能保持暢行!而不是採取強制措施(罰款,扣分)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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