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寵自恣:他已經退休了,為何還會被殺?

狎寵自恣:他已經退休了,為何還會被殺?

狎寵自恣:他已經退休了,為何還會被殺?


李善長外寬和而內多刻薄,進封大國,卻受爵不讓;參議李飲冰、楊希聖,稍侵其權,即按其罪奏黜之。其所厚者,中書都事李彬犯法,劉基鐵面無私,置之於法,李善長“惡人先告狀”,以致劉基被迫告老退職。

朱元璋憑藉淮西力量起家,他作了皇帝以後,淮西諸將和幕府僚屬都成了開國功臣,他們不但有汗馬功勞,也有了政治地位,在明朝初年的政治局勢下,淮人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很突出的地位。特別是李善長,既富且貴,驕橫專擅,憑藉自己的權勢,頤指氣使,凌駕於百官之上,為非淮人集團與朱元璋日漸不滿。張昶、楊憲、汪廣洋、胡惟庸,先後獲罪被殺,朱元璋只是礙於李善長過去的功勞,一直隱忍不發。

有一天,朱元璋借與陶凱論齋戒當至誠為由,暗示李善長,應趁早退職:“人之一心,極艱檢點,心為身之主,若一事不合理,則百事皆廢,所以,常自檢點,凡事必求至當。今每遇齋戒,必思齊整心志,對越神明。”李善長聽後叩頭稱善。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正月,李善長以疾致仕,賜臨濠地若干頃,置守冢一百五十戶,給佃戶一千五百家,儀仗士二十家,與魏國公徐達相等。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李善長病癒後,朱元璋命他督建臨濠宮殿,凡數年。

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朱元璋推恩提拔他弟弟李存義,為太僕丞,存義的兩個兒子李伸、李佑擔任府州官員。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又把長女臨安公主下嫁其子李祺,拜為駙馬都尉。光寵赫奕,時人豔羨。婚後一月,御史大夫汪廣洋、陳寧上疏言:“善長狎寵自恣,陛下病不視朝將近十天,也不來問候。駙馬都尉李祺,六日不上朝,宣至殿前又不謝罪,大不敬,請付有司議處。”於是坐罪,削李善長歲祿一千八百石,幾及其半。李善長“自是意忽忽不自得”。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左丞相胡惟庸獲誅。胡惟庸是李善長同鄉,初為寧國知縣。斯時,李善長當政,胡惟庸以黃金二百兩賄賂之,便得以入京任太常少卿。累遷中書參政,又以兄女嫁李佑,因相互往來。胡惟庸任相後,“與善長深相結”,“貪賄弄權,無所畏忌”。朱元璋為防止大權旁落,遂以“擅權枉法”之罪,殺了胡惟庸,及其同黨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數人。

群臣請並誅李善長,朱元璋以彼為初起時心腹股肱,置不問。李善長以年老養病上奏,批准了。

自胡惟庸被殺後,胡案成為朱元璋進行政治鬥爭的武器。特別是隨著自己年事的增高,懿文太子又柔仁,便決心消除“棘杖上的刺條”,使下一代保持一個安定的政治環境。凡是心懷怨望的、行動跋扈的、對皇家統治有危害性的文武官員、大族豪強,都陸續被羅織為“胡黨”罪犯,處死抄家。胡惟庸的罪狀也隨著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發展而發展,隨時擴大。最初增加的罪狀是“通倭”,接著又是“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是當時明朝兩大敵人,通敵當然是謀反了。史載:“時四方仇怨相告訐,凡指為胡黨,卒相收坐重獄。”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有人告李存義父子實胡惟庸之餘黨,詔免死,發放崇明。李善長知道箇中緣由,也不去道歉,朱元璋恨之。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時李善長已七十七歲,“耄不檢下”,仍欲增隆其第宅,從信國公湯和那裡借衛卒三百人,湯和密告朱元璋。四月,有京民坐罪,應徙邊者,李善長又數次請託,免其親戚丁斌等。

朱元璋勃然大怒,先嚴刑逼供丁斌,查出丁斌原在胡惟庸家辦過事,知道李存義等和胡惟庸相互勾結的情況,接著下令把李存義父子逮到京師審問,結果,供詞牽連李善長,雲:“惟庸有反謀,使存義陰說善長。善長驚詫曰:‘爾言何為者,審爾,九族皆滅。’已,又使善長故人楊文裕說之雲:‘事成當以淮西地封為王。’善長驚不許,然頗心動。惟庸乃自往說善長,猶不許。居久之,惟庸復遺存義進說,善長嘆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為之。’”“又旬日,惟庸謁善長,延之東西向座,屏左右款語良久,人不得聞,但遙見頷首而已。”這時,御史們也紛紛上疏,彈劾李善長。

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將軍出塞,至捕魚兒海,擄獲元宗室大臣及寶璽、圖書、金銀印章無數;元宗室大臣中有胡惟庸暗通沙漠的使者封績,而李善長卻匿不以聞。有的更說私書中 有李善長的親筆信。

這時,李善長家僕盧仲歉等,亦上告他與胡惟庸“通賂遺,交私語”。獄詞鍛鍊完畢,朱元璋謂:“善長元勳國戚,知逆謀不發舉,狐疑觀望懷兩端,大逆不道。”恰好,天象顯示有災變,佔得應在大臣中,遂並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餘人誅之。

李善長子祺,徙江浦,久之卒。祺子芳、茂,以公主恩,得不坐。第二年,御史解縉、虞部郎中王國用上書為李善長稱冤。朱元璋得書,竟未怪之於罪。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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