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長度單位有哪些(一尺)?

清風無形劍


大約在5000多年以前,我國的古人就開始使用長度單位。那時的長度單位各種各樣,沒有統一。有分、寸、尺、丈、引、釐、毫、絲、秒、忽等,並且每一個長度單位的依據也不一樣。直到2500多年前,秦國有個叫商鞅的大官員,在全國統一了“1丈”和“1尺”究竟是多長。這對歷史上長度單位的發展有了很大影響。

大約又過了500年,漢代的人們把長度單位統一出五個,分別是“分、寸、尺、丈和引”,並且還發明瞭測量工具卡尺。直到新中國之前,最流行的仍然是“分、寸、尺和丈”這四種長度單位。

分:古代比較小的一個長度單位,古代規定10分等於1寸。3分等於現在的1釐米;寸:比分大一點的長度單位,古代規定10寸等於1尺。3寸等於現在的10釐米;尺:用的也是比較多的一個長度單位,人們規定10尺等於1丈。3尺等於現在的1米;丈:也是很常用的一個長度單位,人們規定10尺等於1丈。3丈等於10米。

總的來說,古代長度單位分為五種:“分、寸、尺、丈和引”,我國古人大約在5000多年前就開始使用長度單位了。你瞭解了嗎?


寶象輸送帶


古 代 的長度單位:肘、虎口、掌。古代常以人的身體長度為根據,中東如此,中國不能不如此,其實全球如此。《孔子家語》曰:"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尋。"一人高為一丈,故有"丈夫"之謂。




歷史讓你打開眼界


古代的長度單位

商代,一尺約現在16.95cm,按這一尺度,人高約一丈左右,故有“丈夫”之稱;

周代,一尺約現在23.1cm ;

秦時,一尺約現在23.1cm ;

漢時,一尺約現在21.35——23.75cm ;

三國,一尺約現在24.2cm ;

南朝,一尺約現在25.8cm ;

北魏,一尺約現在30.9cm ;

隋代,一尺約現在29.6cm ;

唐代,一尺約現在30.7cm ;

宋元時,一尺約現在31.68cm ;

明清時,木工一尺約現在31.1cm。

最初的尺指男人伸展的拇指和中指之間的距離,大約是20釐米,

與尺比較接近的是咫。咫是婦女手伸展後從拇指到中指的距離,因而稍短於尺。後來咫尺連用,表示距離短,如“近在咫尺”。

先秦的長度單位還有丈(十尺),尋(八尺),常(二尋),此外還有仞。仞是人伸開雙臂的長度,如《愚公移山》中有:“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萬仞

後來,又產生了寸以下的長度單位,它們是:分(十分之一寸),釐(十分之一分),毫(十分之一釐),秒(宋以後又叫“絲”,十分之一毫),忽(十分之一秒),微(十分之一忽)。今“絲”與“毫”連用,來源於此。

1丈 = 10尺, 1尺 = 10寸, 1寸 = 10分


史鑑君


尺的長度隨著朝代變化而變化

商代一尺合今16.95cm,按這一尺度,人高約一丈左右,故曰“丈夫”

周代,一尺合今23.1cm

秦時,一尺約23.1cm

漢時,一尺大約21.35——23.75cm

三國,一尺合今24.2cm

南朝,一尺約25.8cm

北魏,一尺合今30.9cm

隋代,一尺合今29.6cm

唐代,一尺合今30.7cm

宋元時,一尺合今31.68cm

明清時,木工一尺合今31.1cm

先秦的長度單位還有丈(十尺),尋(八尺),常(二尋),此外還有仞。仞是人伸開雙臂的長度。

後來,又產生了寸以下的長度單位:分,釐,毫,秒(宋以後又叫“絲”,十分之一毫),忽(十分之一秒),微(十分之一忽)。今“絲”與“毫”連用,來源於此。

1丈 = 10尺, 1尺 = 10寸, 1寸 = 10分

相傳我國古代大禹治水時,曾用自己的身體長度作為長度標準進行治水工程的測量.

唐太宗李世民規定,以他的雙步,也就是左右腳各一步作為長度單位,叫做”步”.並規定一步為五尺,三百步為一里;後來又規定把人手中指的當中一節定為”1寸”。

到了公元18世紀,人們發現這種用人身體作為長度標準缺點很多,由於人的高矮不同,形成長度單位的長短不同,非常混亂.人們迫切希望找到一種長度固定的度量單位,終於想起了地球。當時認為地球的大小和長度不會變化,如果用地球上的一段距離作為長度單位,就可以得到固定不變的度量單位。

清朝的康熙,在1709-1710年在東北地區進行大規模的土地測量.由於當時的長度單位不統一,康熙皇帝規定取地球子午線1度為200裡,每裡為1800尺。


御指點江山


我國古代使用的長度單位,大概如下:

1、寸

在中醫學上診脈之處,稱距離手腕一寸長的部位為“寸口”,簡稱“寸”,長度單位“寸”就是古人根據這一距離來確定的。

“寸”在長度單位中是較小的長度單位,因此又引申出“極短”或“極小”的意思。如“寸步難行”的“寸”,就是比喻“極短”的意思,還有“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這裡的“寸”都是短小的意思。

2、尺

尺的長度是伸開右手,張開拇指與食指後其間的距離。許慎則認為“尺”是在“寸”的長度基礎上確定的。《說文解字•尺部》:“尺,十寸也。”一尺等於十寸,所以尺大概是二十釐米到三十幾釐米的長度。

3、尋、仞

“尋”也是古代的長度單位。《說文解字•寸部》:“度人之兩倍為尋,八尺也。”這是說“尋”相當於一個人兩臂張開所示的長度,一尋等於八尺,大概是一米五六到兩米四五的長度。《說文解字•人部》:“仞,伸臂一尋。”說明仞和尋的長度是一樣的。又如《愚公移山》中有:“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萬仞。”

4、丈

根據《說文解字•十部》:“丈,十尺也,從又,持十。”其中的“又”指的是“手”,手持“十”,表示十尺就是一丈,所以一丈就是兩米到三米多的長度,根據古代的尺碼,一個成年的男子約有一丈高,所以古人稱成年男子為“丈夫”,而稱那些身形高大的男子為“大丈夫”。

5、常

常與尋有關,“尋味八尺,倍尋以常”,因此,常是尋的兩倍,大概是三米到四米多的長度。正是因為尋與常有關,後來,它們就經常被用在一起,組成“尋常”,意思就是平常、普通。如劉禹錫的《烏衣巷》中寫到: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

除此以外,毫、釐、跬、咫、裡等長度單位也是古代常用的,例如“咫尺天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等,這些在使用古代長度的同時,還對它的意思進行了引申,表達了更加深遠的意思。


茯苓君


1、寸

這是小篆中“寸”的寫法,“寸”字的上面是“又”,即一手,“又”下一小橫為指事符號,指出中醫學上診脈之處,稱距離手腕一寸長的部位為“寸口”,簡稱“寸”,長度單位“寸”就是古人根據這一距離來確定的。

“寸”在長度單位中是較小的長度單位,因此又引申出“極短”或“極小”的意思。如“寸步難行”的“寸”,就是比喻“極短”的意思,還有“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這裡的“寸”都是短小的意思。

2、尺

尺的長度是伸開右手,張開拇指與食指後其間的距離。許慎則認為“尺”是在“寸”的長度基礎上確定的。《說文解字•尺部》:“尺,十寸也。”一尺等於十寸,所以尺大概是二十釐米到三十幾釐米的長度。

3、尋、仞

“尋”也是古代的長度單位。《說文解字•寸部》:“度人之兩倍為尋,八尺也。”這是說“尋”相當於一個人兩臂張開所示的長度,一尋等於八尺,大概是一米五六到兩米四五的長度。《說文解字•人部》:“仞,伸臂一尋。”說明仞和尋的長度是一樣的。

4、丈

《說文解字•十部》:“丈,十尺也,從又,持十。”其中的“又”就是“手”,手持“十”,表示十尺就是一丈,所以一丈就是兩米到三米多的長度,根據古代的尺碼,一個成年的男子約有一丈高,所以古人稱成年男子為“丈夫”,而稱那些身形高大的男子為“大丈夫”。

後來妻子稱自己的男人也叫“丈夫”,其中自然有褒稱之意。但是實際上古代很少有人能長到兩米,所以這是一種略為誇張的說法。

5、常

常與尋有關,“尋味八尺,倍尋以常”,因此,常是尋的兩倍,大概是三米到四米多的長度。正是因為尋與常有關,後來,它們就經常被用在一起,組成“尋常”,意思就是平常、普通。如劉禹錫的《烏衣巷》中寫到: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

除此以外,毫、釐、跬、咫、裡等長度單位也是古代常用的,例如“咫尺天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等,這些在使用古代長度的同時,還對它的意思進行了引申,表達了更加深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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