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四境界:從物質到精神,讓父母得安頓


“孝道”四境界:從物質到精神,讓父母得安頓


何謂“孝道”?

《爾雅》的定義是:“善事父母為孝”。漢代賈誼的《新書》界定為“子愛利親謂之孝”。東漢許慎在其《說文解字》中雲:“孝,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

他根據“孝”的小篆字形,認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角的形體,與“子”字組而成的會意字。“老”與“子”合起就是“孝”。“老”是上一代,“子”是下一代,上一代與下一代密不可分。

“孝道”四境界:從物質到精神,讓父母得安頓


“孝”字,就好像是一個兒子揹著一個老子。上一代念念想著如何養育好下一代,才能對他的父母、祖先和社會有所交代;下一代念念想著如何揹負父母,即把奉養父母的責任擔在肩上,時時想著如何讓父母生活得更快樂。

從“孝”字構成上,“孝”字本義是一個子女如何“善事父母”的道德觀念。因而孝是子女對父母的一種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輩在處理與長輩的關係時應該具有的道德品質和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

“孝道”四境界:從物質到精神,讓父母得安頓


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基本傳統道德行為準則,幾千年來,人們把忠孝視為天性。綜觀《論語》、《孝經》,儒家所謂“孝道”,分為由低到高的“養親”、“敬親”、“安親”、“卒親”四種境界。只有在行孝實踐中,逐步地由低境界到高境界,方可達到“孝道”的最高境界。

贍養即孝。

傳統孝道的物質基礎就是要從物質上供養父母,即贍養父母,生則養,這是子女孝敬父母的最低境界的孝行。儒家提倡在物質生活上要首先保障父母,如果有肉,要首先讓老年人吃。孝道強調老年父母在物質生活上的優先性,如果父母生病,要及時診治,精心照料,多給父母生活和精神上的關懷。

要求子女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應盡力滿足父母在物質生活上的各種要求,父母有事應代其勞作,使父母得以安樂、愉悅。

“孝道”四境界:從物質到精神,讓父母得安頓


孔子提出“父母唯其疾之憂”,即子女應以父母的疾病為憂的要求,更是儒家孝道的精華思想之一。在這種思想影響下,歷代不少子女在父母患病時皆能精心侍奉,已成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敬親”(或“尊親”)即孝。

傳統孝道的精髓在於提倡對父母要敬和愛,不僅要求子女對父母盡奉養的義務,更重要是子女對父母有敬愛之心。沒有敬和愛,就談不上孝。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對待父母不僅是物質供養,關鍵要有對父母的愛,而且發自內心的真摯愛。沒有這種愛,不僅談不上對父母孝敬,而且和飼養犬馬沒有什麼兩樣。同時,孔子認為,子女履行孝道最困難的就是時刻保持這種愛,即心情愉悅地對待父母。

從人性上講,父母不僅有衣、食、住、行和人身安全的物質需求,而且也有得到敬愛和尊重的精神需求。

“孝道”四境界:從物質到精神,讓父母得安頓


儒家不僅要求子女在物質生活上提倡“養親”,而且在精神生活上提倡“敬親(尊親)”。這是儒家孝行的較高層次要求。

“敬親”要求子女從內心發出對父母的真誠的敬愛之情,以滿足父母的精神需求,使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保證他們心情愉快,真正做到“老有所樂”。

“敬親”是子女對父母發自內心的自然情感流露。它反映了人作為理性動物,在精神上的尊敬要求和情感交流。體現了人的文明和教養程度,是孝道中比“養親”更高層次的一種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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