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現在很多單位的一些長期崗位上喜歡使用勞務派遣工?

坡上神眼


長期的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工,其實就是鑽法律的空子。儘管,勞務派遣是法律所認可的,但是法律僅僅認可在[臨時性,輔助性]的工種範圍內允許勞務派遣。

我們都知道,不管是大企也好,財政也好,他不論花多少錢向派遣公司購買一個勞動力,派遣公司都要把這筆錢截留一半。如果到手工資是3000,說明派遣公司吃了3000。

派遣公司吃了一半的錢,究竟合不合理?比如華X,這麼大的一個公司,難道就不能在人事部加這麼三五個人?把保安納入人事部管理?即使是保安,那也是華X的保安,為華X效力,讓勞務派遣吃掉他們一半的應發工資,有意思嗎?

好,我們再接著談談,除了保安,那些接觸了企業(主營)業務的,究竟算不算[臨時性、輔助性]的工作。我可以明確的說,不算。因為他長期的接觸企業的業務,他的業務水平會不斷的提高,他已經成為了企業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沒錯,他就是法律所提到的[主營業務崗位],主營業務崗位[絕對不允許勞務派遣]。

現在在網上披露勞務派遣所給他們帶來苦難的人,無一例外都是從事著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甚至行政單位)的主營業務的員工。

可是派遣公司說,坐櫃檯的不算主營業務。企業也聯合著一起欺騙員工。

當然有的派遣工不在企業做,而是在事業單位甚至行政單位做,他們有相當多的一部分人也確實接觸著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的主營業務,並且是長期做,而且業務能力在不斷的累積和提升。所以我最反感的就是,有的人一看到(事業和行政的)勞務派遣工,就在那噴:你有本事去公考啊。按照他這種邏輯,法院也不用要了,只要有人到法院起訴,那麼法官直接會說,你去公考,考上了問題就解決了。

似乎所有的矛盾(在他那裡)都可以轉移到公考,我甚至懷疑說這種話的人,到底有沒有考上?

其實,勞務派遣的罪惡相當的簡單,簡單到不用去解釋。但是消滅勞務派遣,卻不是一天兩天能夠辦到的。我已經說過,在2018年,某些行政單位的勞務派遣工已經轉成了事業編,工資在現有的基礎上加了1000元,雖然不多,但是這僅僅是一個開始。

至於今後改革怎麼改,我認為會朝著同工同酬的方向去改,當然,所謂的同工同酬,並不是指同福利,同地位,也不是吃大鍋飯。

所謂的同工同酬是指:既然你都已經從事主營業務了,何不在主營業務業績方面,(與原本的正式工)用同一套考核方案,這樣就不存在做得多拿得少的情況。這種同工同酬,絕對不會影響原本正式工的福利。

何樂而不為。


夢裡瀾濤


人員編制

有一些公司會有人員編制上的限制,通過勞務派遣,相當於是和派遣公司簽了一個服務協議,就可以突破人員編制限制還有人幹活。

靈活用工

雖然派遣員工的崗位大部分也都是長期崗位,但是需要的人數不一定是固定不變的,特別是人員數量有波動的情況下,通過派遣就可以達到靈活用工的目的。

人工成本?

有人說是降低用工成本,其實也不一定,畢竟派遣公司在這些人身上還有每個月賺上至少好幾百甚至更多的差價,如果同樣的價格直接僱傭或許還能節約成本的,當然用工的公司一般福利待遇比較好,同等薪資進來算上比較好的福利或許薪資成本也還是不低的。

管理成本

很多派遣類員工都是基礎性低門檻的工作,保安保潔之類,這種派遣員工很多,這類人員對於一些公司來說管理是煩的一件事,所以外包是降低自己管理成本的最簡單的方式。

當然一些大公司也會把一些非核心崗位外包,比如財務外包IT外包現在通過人才派遣方式來解決也是很常見的方式了。

規避一些用工風險

特別是人員辭退這個問題上,比如當公司不需要很多人需要裁減的時候,把派遣人員退回是最簡單的方法,只需要付少量費用給派遣公司就可以,更重要的是不用處理辭退人員這種髒活苦活。


這種靈活用工方式的創新對於企業來說當然是有好處的,但是對於勞動者來說是沒有歸宿感也缺少保障的,加上原本自己可以多一些的收入還被剝削一層,希望能夠有更好一些的方式保護這類勞動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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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爸進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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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的問題比較簡單,我的答覆如下。歡迎批評指正。謝謝!



一、釐清三方的法律關係

為了充分的理解用人單位為什麼喜歡勞務派遣,我覺得首先需要弄清楚勞務派遣公司、被派遣員工、用工單位之間的法律關係。

1.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之間關係

勞務派遣公司根據與用工單位簽署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為用工單位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用工單位向勞務派遣公司支付服務費。

兩者之間關係的實質為服務方與被服務方之間的合同關係。

2.被派遣員工與勞務派遣公司之間關係

被派遣員工是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雙方之間依法簽署勞動合同,雙方之間具有勞動關係,勞務派遣公司向被派遣員工支付工資,並繳納五險一金。

被派遣員工與勞務派遣公司之間是勞動關係。

3.被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之間關係

可以說被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沒有任何直接關係,既不是勞動關係,也不是勞務關係,用工單位既不負責薪資發放,也不負責繳納五險一金,勞務派遣公司其實,就是被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之間的“一堵牆”。

被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之間,非勞動關係,也非勞務關係。



二、使用勞務派遣的目的

我認為用人單位偏好勞務派遣,主要考慮了節省人力成本、方便靈活用工、降低勞動用工風險等方面。

1.節省人力成本

勞務派遣員工不是用工單位的員工,勞務派遣員工不能享受用工單位的薪資、五險一金以及其他的福利。因此,這樣用工單位就可以節約大量的人力成本。

2.方便靈活用工

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直接簽署勞務派遣服務合同,合同中一個關鍵的條款就是用工單位有權隨時退回被派遣員工,因此用工單位業務調整或經營不善或被派遣員工不勝任崗位要求,用工單位可以隨時要求勞務派遣公司減少被派遣員工的數量。

3.降低勞動用工風險

俗話說,用人單位如果想合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沒有重大的過錯,一般是難於上青天的。即使是公司出現虧損、業務調整等現象,也很難裁掉自己的員工。即使是合法裁員,有些情況下用工單位仍須向其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如構成違法的話,用工單位,還需要向其員工支付賠償金。

以上是我的回答,供各位條友參考,如有問題,歡迎留言討論,謝謝!


法律小咖


勞務派遣制.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權益.增長不良的社會風氣.被別有用心的人鑽了法律的空子.損人利己.對勞動者不公平!希望勞務派遣儘早取締..群眾的呼聲!


用戶8607288263522


A單位要用人,如果自主向社會招聘,求職者公開競聘,A單位領導能從求職者那得到什麼?招聘進來辭退還要給補償。

A單位要用人,如果用勞務派遣工,A單位領導能從派遣單位得到什麼?派遣工退回去還不要給補償。

你是A單位領導,你會怎樣選?


夜飲茗汁


勞務派遣這個問題已經很尖銳了,能提上議程就有盼頭,可惜我們的某位部長大人在新勞動法出臺的時候說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那麼這個問題又回到了原點,結束了,下次再要提及解決恐怕是猴年馬月的事了。


吹起風裡的夢


企業百分之90都是派遣工,就是當今新時奴隸,出工,出力 你看不到錢


用戶6300546461754


因為正式工都是領導,誰來做事?勞務工,


用戶5563816047042


問:為什麼現在有些單位的一些長期崗位上喜歡使用勞務派遣工?

主要是勞務派遣工人好管,付錢少,易差遣,效率高。長期崗位上喜歡使同派遣工是利用了用工制度的差別。

說人好管,是勞務派遣工,他並非正式職工,他們的工作單位實是勞務派遣公司,人不是隸屬關係,管理上也就忽略了很多細節。

勞務派遣工的待遇要比正式工低很多,而且實際為他們辦理“五險一金”的單位,並不是用工作單位,工作性質簡單,工作獎勵完全由用人單位自主決定,他們收入低不少。

勞務派遣工易差遺,他們多數是分配什麼你做什麼,不象有些正式中,在工作分配上,在績效衡量上經常斤斤計較,勞務派遣工工作中討價還價的少。

勞務派遣工對待工作任務必須有勝任的能力,你做不好,便時刻擔心自己的飯碗穩不穩,他們工作任勞任怨,而且完成的效率也很高。

但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制度,讓有些單位能在用到廉價的勞動者,導致公司的工作者同工不同酬的問題,長期崗位使用勞動派遣工,實際上就是在盤算公司的利益。在勞務派遣工上,國家當有一個規範的用工制度,當一個在某公司工作一定年限後,應改變長期派遣工的用工性質,這說明你公司認可了派遣工的工作能力,若不認可,在合同期滿時,你可選擇不續約,認可,就當一視同仁。



楚人一丁


我是國家電網的派遣工,工資2000.他們正式工最低6000,年終獎我們2000.正式工60000以上。所有的苦活累活我們幹,夏天發個水都有區別,正式工一人一箱飲料,我們一人二瓶礦泉水。再別說別的福利。而且我們乾的都是主要的工作,一個投訴不管有沒有錯都能把你整慘,沒人會替你說話。直接不當人看。萬一有一點點事直接開除,覺不留情面。因為養一個正式工不如養十個派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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