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徵地拆遷,這3件事村幹部說了不算,農民可得長點心


村幹部作為一個村子的領頭人,是由村集體共同選出來的代表,主要就是幫助協調管理村集體的。一些國家政策下達或者惠民政策下發時,都是少不了他們從中發揮作用的。當然農民可能習慣性村幹部當家,所以一些事情也就不過問了,都是由著村幹部做出,可這並非代表村民沒有發聲權。比如以往一些農村徵地拆遷時,就因為習慣性村幹部做主,也造成了自身的損失。注意了,農民在面對徵地拆遷時,這3件事村幹部說了是不算了,農民長點心吧。

其一就是徵地拆遷的事情,村幹部是無權組織徵地拆遷的,根據我國《土地管理辦法》規定,其實村委會是無權進行徵地拆遷的,所以村民如果面臨拆遷時,一定要注意看看是不是村委會私自行為。一般徵地拆遷都是有相關項目的公告的,這也是徵地拆遷的首要必須的程序,是否合理,農民需注意。

其二村幹部無權私自替農民同意徵地拆遷,首先大家要知道,村幹部雖然是村子的管理者,可是一些重大事項,村幹部是無權自己做決定的。特別是在徵地拆遷上,這個是需要農民自己做決定的。


其三拆遷補償分配問題,這個也不是村幹部們能決定的,對於徵地拆遷的補償款上,需要經過村集體會議進行協商分配,如果農民的補償不合理,是有權進行為自己發聲的。

如今我國對於農民權益保障十分重視,為了避免農民權益受損,也都有著相關規定。在徵地拆遷上,也是充分地給予了農民自主權。當然如果在合理的情況,農民也應該儘可能地配合國家的一些政策,畢竟都是為了自己村子發展,往後自己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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