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新娘要求和新郎签“君子协定”:不同意,绝不结婚

小昭和男朋友郭宇恋爱到现在已经9年了,工作感情都稳定之后就有了结婚的打算,可是和未来的婆婆每次商量和郭宇结婚的事情,都会弄一肚子气,而小昭和郭宇说自己好像和婆婆很难相处,可是每次郭宇的回答都是说小昭太多心了,没有一点冲着小昭说话的意思,这让小昭很无奈,也很担忧。


婚前,新娘要求和新郎签“君子协定”:不同意,绝不结婚


“说实在的毕竟9年的感情,我是真的很想和郭宇走入婚姻殿堂,但是看到婆婆和郭宇从来都不站在我这边的态度,我就非常害怕未来的婚姻生活,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是好。”

小昭的担忧也是有依据的,小昭举了两个例子。

第一个是结婚日期的选定,小昭和郭宇是在七月份订的婚,所以打算在十月份完婚,按照习俗是男方家选定日子,然后和女方商量后再做定夺,于是婆婆选定了10月10日,按照婆婆的说法是“这天符合郭宇的生辰八字,这天结婚能让郭宇的未来大富大贵,健康长寿。”

可是小昭的妈妈却发现整个十月份对于小昭来说不管哪天结婚都是大凶,特别是10月10日这天,特别的不吉利,所以小昭妈妈就不同意,希望改日子,但是婆婆不依不饶。

“日子都定好了十月份,怎么能说改就改呢,都说嫁夫从夫,只要丈夫顺利就行了呗,媳妇在家带孩子还需要什么顺不顺利的。”

小昭妈妈听到这话特别不愿意,凭什么你孩子顺利就行了,我孩子就只能在家带孩子?于是就跟婆婆吵吵起来了,郭宇这时候就来找小昭,希望小昭来劝劝她妈,不要这么较真。

小昭这时候就特别看不懂郭宇,我妈为了我好就是较真,那你妈算什么,小昭当时就恼了,留下一句:“一天不换日子,这婚就一天不结”。而后来虽然日子换了,但是两家人心里的疙瘩也算是结下来了。

第二个是彩礼这事,按照我家这边的习俗,彩礼一般在20万到30万之间,虽然根据各家的情况不同也有更低或者更高的,但那也是极少数的,必经像小昭这一代每家都一个孩子,每个父母都像把女儿嫁得风风光光,儿媳娶得妥妥当当的,因此基本都能拿得出来这最低20万。

而郭宇家家境也不差,别说订好的20万彩礼,就是拿出来50万的彩礼应该都不在话下,可是婆婆却不愿意了,说当时改日子已经很听女方家的了,因此还赔付了饭店一笔违约金,这钱都是南方家花的,所以这彩礼女方家是不是也应该适当让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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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这事小昭就生气,当时定日子订饭店,婆婆连告都没告诉自己一声就预订了10月10日,最后自己家没同意让他们赔付了违约金,这反倒还是自己的错了,小昭感觉婆婆就是找茬,再说订饭店和彩礼完全就是两回事,却被婆婆一并说起,这让小昭开始犹豫这婚到底还要不要结,没结就这么多事,这样是自己以后嫁过去还不知道婆婆会有多少幺蛾子。

而最让小昭感到气愤还是未婚夫郭宇的态度,她一直到此刻还在为婆婆说话,说我家是狮子大张口,有点过了,于是我俩又是冷战了一阵子,最后还是小昭父母通情达理,决定再推一步,只要15万彩礼,这事才算过去。

而这段时间小昭也考虑了很多,小昭是传统教育下长大的孩子,所以她认为一旦结婚就是要过一辈子的事情,因此她十分看重感情,小昭和郭宇生气,并不是因为日子对谁有利,其实哪天都好,但是小昭希望丈夫能多多站在自己一边,毕竟自己未来是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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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彩礼在小昭眼里也不想要多少,婚姻并不是挣钱的手段,彩礼更多地则是表达男方的态度,小昭希望能感到婆家以及郭宇对自己的重视,可是婆家和郭宇的做法却让小昭越来越寒心。

小昭也想过分手,但是9年的感情,哪是说结束就结束的,于是小昭深思熟虑之后写了三条“婚前协议”给郭宇。

第一:夫妻单住,不跟婆婆同住。因为就连郭宇也看出来了,婆婆对自己并不是很喜欢,如果生活在一起一定矛盾重重,最后夫妻感情也会被影响,这阵子咱俩的多次冷战起因都是我和婆婆之间的矛盾而起。

第二:婆媳问题,郭宇要无条件站在自己一边。我和婆婆出现问题,你要先无条件站在我这边,支持我,因为我是外来人,而过后你可以去安慰你妈妈,必经母子没有隔夜仇。

第三:婚后经济我来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我把住家里的钱,才更好照顾这个家庭,而婆婆也更愿意来思考我的话正确与否,而如果我不把控经济的话,婆婆可能连听都不愿意听。

小昭把这份“君子协议”给郭宇,也要求郭宇可以和婆婆好好商量一下,如果可以,两个人再考虑结婚的事情,如果不可以,自己绝不会同意结婚,即使忍痛割爱,自己也不会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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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觉得小昭做得对吗?我这些年听过很多婆媳之间的问题,不过像小昭这样想起婚前签“君子协议”的还是独一份。

小昭的爱情长跑其实已经非常久了,整整9年,这中间一定发生了非常多的事情,可是有情人依然坚持了下来,也能看出来他们都是互相爱着对方的。

但是这对恋人也有各自的问题,郭宇孝顺,但是也有一些“愚孝”,小昭传统且有些固执,希望婚姻公平,但是做法可能也有些过于强硬。

特别就是这份婚前协议,其实如果我站在郭宇妈妈层面我真的很难接受,这三条每条都是小昭对郭宇的占有,我想作为妈妈很难把儿子抛给另一个女人吧,尽管这个女人是儿媳妇。

但是换个角度想,婚姻的本质就是夫妻生活幸福,脱离了父母,因此把儿子交付给另一个女人,少参与儿女的婚姻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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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到底,小昭的想法没错,但是做法太强势,本来婆媳之间就有疙瘩,婆婆可能很难接受,而婆婆也应该明白儿子结婚最重要的是感情,选择再好的日子,或者给彩礼都是希望儿子和儿媳妇未来感情能和睦,但现在却因为这些事情让两个孩子感情出现裂痕,这完全就是本末倒置。

而这件事情,婆媳如果各打三十大板的话,那么作为丈夫的郭宇就应该打四十大板,他没有做好婆媳之间的纽带作用,一直帮亲不帮理,最后寒了小昭的心。

我记得有一本心理学书写过:

婆婆、丈夫、妻子之间就是一个三角关系,丈夫应该尽量站在妻子一边,因为妻子是外来人,婆婆肯定是站在儿子一边,而如果丈夫再不站在妻子一边的话,那么妻子只会越来越委屈,这样三角关系也会越来越不稳固。

所以郭宇的问题也很大,他也有很长的路要走。

婚姻终究是感情的延伸,做努力,或者签不签“君子协定”的最终目的都是希望两个人生活幸福,这点绝对不能忘,如果忘了就很容易让婚姻走上歧路。

而两个人能做成夫妻这是上辈子修来的缘分,所以一定要珍惜,不要等到失去之后再后悔莫及,那时候,再怎么伤心难过都晚了,所以当爱情还在的时候,就要好好的把握住,不要让她轻易在手间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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