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住院打吊瓶,沒有病房,在走廊加床,醫院收三人間床位費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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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患者的角度,我沒住你的院,沒睡你的床,也沒享受你的空調,憑什麼給你錢呢?當然不夠合理。

而對於一些把這種收費算在醫生頭上的人,醫生可以說是最冤的冤大頭,這些錢根本就跟醫生沒關係。目前醫院的住院系統,你只要辦理了住院手續,那麼住院費這些都是自動計算的,不可能人為地把這個費用刪除,不然你的住院出院手續根本就辦不了!

只要是住院病人,每天早上起來護士都會給你前一天的一日清單,所有的用藥收費全部都在上面一目瞭然。這些價格是根據省或者國家的收費標準,來被電腦系統自動劃掉,也不是說醫生給你隨便加上的。

目前我們的收費體制,的確欠缺了對於這方面的考慮,如果患者確實沒有在醫院裡面居住,就好像有個答案說的,辦了住院以後,到了外面的賓館裡面去住,那麼的確不應該收取病人的住院費,也許有一天,可能會有更加靈活的收費規定出臺。作為病人,可以對這種收費不滿,但是請不要把這個鍋扣在醫生的頭上。


婦產科女司機颯姐


親戚家住農村。這是因為感冒耽誤治療引起了重症肺炎,然後到縣醫院住院。春天的時候正是各種疾病高發季節,縣醫院病床緊張。我的這個親戚一直也沒有住進病房。辦理了住院手續之後。醫院的走廊也住滿了。打點滴只能在別的病人的床上擠一擠。點滴完之後就在醫院附近的賓館開了房間。然後第2天再去醫院點滴。這樣整整住了10天院。10天之後,病人好轉出院。

因為患者當天的出院手續辦不出來。需要一週之後才能辦理出院手續。然後我的親戚就委託我給他代辦了出院手續。嗯,我看到了那個住院結算清單。清單上明明白白的寫著。10天的住院床費250元。取暖費70元。熱水費50元。另外一些雜七雜八的,各種收費,我也就不用去多說了。但是就在我看來,這取暖費,病床費還有熱水費。我家親戚簡直就是白白花掉的,因為他一點也沒有享受到,反而在醫院附近的賓館住期間。自己還要多掏800元錢的住賓館錢。我想如果醫院能夠再人性化一點。不收患者這筆錢。對於這些農村的患者的經濟壓力是不是能小一點呢?

但是據我所知,凡是在走廊裡頭治療的,基本上這些錢誰都被收了。患者心裡也不滿,但是有冤無處申,有苦無處說。誰讓自己有病了用的,到醫院了呢只能自己委屈自己,嚥下這口氣罷了。


順其自然2019917


這個問題確實讓人很鬱悶,特別是三甲醫院每天都人滿為患。特別是去婦產科,急診,兒科這樣的科室。那麼在醫院住院打吊瓶,沒有病房,在走廊加床,醫院收三人間床位費合理嗎?

看起不合理,其實是醫院和患者的無奈。誰也不想本就生病難受時,卻只能住在走廊裡。但是,如果醫院不給加床,拒絕收患者住院那麼受傷的還是患者。在這裡有個角色是醫生,在這裡患者和家屬往往都埋怨醫生沒有病房,醫生其實也很委屈。只要你辦理住院,這個費用是必須收的。

其實不光這些普通患者,就算本院職工也有可能住走廊。我對象要生孩子時,結果等到要分娩時聯繫本院婦產科。結果醫院也是要住走廊,不是不照顧而是確實沒有床位。所以最後還是換了家醫院,畢竟生孩子後非常虛弱,需要一個舒適安靜的環境休養。

其實很多醫生也不想加床,這樣一來不但增加了工作量,也增加了自己所需要承擔的責任,需要費更多的心神。

但是話說回來,生病住在走廊裡確實不能休息好。但是費用仍需按正常3人間收費,這是醫生也沒有辦法的事。主要還是優質醫療資源的匱乏,將來越來越多的優秀醫學人才和醫療機構的出現或許可以改變現現在這個尷尬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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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科李醫生


不合理!

沒病房(床位),你可以跑去門診吊針輸液啊!跑病房瞎折騰幹嘛!

門診不給輸液?那去社區去診所啊!

無非是”感冒都花幾千”,怕死、自私唄!

感冒,躺兩天,好了!看什麼醫生?

再不行,藥店買點藥!

再不濟,一家二級醫院!解決的途徑多了,這些會花幾千塊嗎?

再來個藉口“流感不去醫院好不了”,實際上,流感,很多也是不用處理的!又來個“老年人呢”、“血壓很高呢”!這還是所謂的“感冒而已”嗎?都是怕死!既然怕死,還是這“感冒而已”的事情嗎?還能用幾塊錢幾百塊去給你“承諾:——沒事”這麼簡單?

這個也是如此,門診可以解決的事情,何必跑病房?別說什麼嚇唬,籤個字拒絕治療,走人!不放心,換個醫院再問!就這麼簡單。

真有事的,還能要求那麼多,要求先給你騰地方嗎?

而,跑病房,恐怕還有一個目的,就是想著報銷吧?!

報銷的條件是什麼?“床位”!也就是評論裡面說的,不要床位“費”,那你就選擇自費不要報銷,願意麼?

最後一個,很多地方收費標準,三人間或者多人間,包括加床,收費都是“三人間/四人間【及以上】”


思君者


加床本身就不算合理。但也是很多醫院無奈之舉。

1、對於醫院來說,影響醫院秩序,影響消防安全,也存在醫保方面的不規範。

加床,佔據了走廊空間,醫院的工作效率會下降,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也經常出現掛床病人財務遺失等問題,整體來說影響了醫院的秩序。

醫院本來有正常的制度,醫保報銷是隻有住院病人才能享受。收治加床病人,算是住院,後面進行醫保報銷,在不同的城市可能有不同的政策。有些地區對加床進行了規範化管理,有些地區則直接規定這屬於不規範行為,嚴重一點,可以算得上是一種騙保。

2、對於醫護人員來說,加大工作量,難免會造成過勞,嚴重者甚至會影響工作。

一個億是、一個護士負責多少病人,原本是有定量的。患者眾多、人命關天,醫護人員的壓力本來就很大。加床意味著原本醫護人員的工作要加大,都說醫護人員職責所在不能出一絲差錯,但醫護人員也是血肉之軀,長期高強度工作,誰也受不住。醫生過勞死、忙中出事故,誰來為這些問題買單?

3、對於患者來說,正常住院病人和加床病人享受的服務質量會下降。

舉個例子,比如一個護士負責10個患者,已經很繁忙,加床了2個,也就意味著服務時間的增加,也就意味著每個患者等待服務的時間可能會增加。

原本可能按個床頭鈴就能叫到護士,加床了,護士忙著在走廊護理加床病人(這個可能更緊急),你就需要等了。住走廊的加床病人就更不用說了,環境比病房差多了,又吵、又不私密,被來來往往的人影響,養病效率不高,財務也很容易丟失,都是問題。

4、為什麼還要加床?醫院的資源有限,患者的需求又不能不滿足

這種真的是不太符合規定的。但醫院的資源有限,確實會出現病房滿了住不下的問題。

遇見這種情況,大多數醫生的處理方式有三種:

①情況不嚴重的,儘量不收治入院,只收門診治療。也就是說,你的吊瓶只能在門診打,醫保不能按照住院報銷。一般患者也都能夠接受。

②特別嚴重的,送到ICU,抓緊搶救,後續再考慮住院問題。

③不算太嚴重,但情況比較嚴重必須住院治療的患者,有些會直接推薦換一家醫院治療,有些則只能加床。這種時候,情況往往比較複雜,有外地患者千里迢迢過來求治的,讓患者換一家醫院,他根本不知道換哪家,很多醫院門口被醫托坑騙的患者,往往就是因為沒看上正規的大夫,被黑心小診所的醫托騙走。也有掛號很不容易的,讓他們重新掛號去別家,是不願意的,而且別家醫院也不一定好掛,這種情況怎麼辦呢?院方給的解決方案,就是加床。

關於收費問題,醫院應該也是有規定的,並沒有收單人間那種比較貴的費用,而是按照3人間的費用收取,其實相對來說還算便宜。

個人建議:病情不重的話不要強求住院佔有醫療資源,實在需要住院的,按照醫囑住院,醫院的選擇也可以多樣化,不必拘泥某家醫院。如確實必須住某家醫院而必須加床的情況,人家按照較低的標準收的,病房服務也都做了,收費也就不要太計較了。希望國家醫改能夠加快推進,讓醫療資源能夠合理分配,加床的問題及早解決吧。


張文彭講肺病


這種情況很是無奈,今天我就去就近的診所輸液,小小的診所三張床肯定是慢的,還有七個沙發也坐滿了輸液的患者,旁邊還有一個長椅子也坐了倆人在輸液,這麼多患者很讓人感慨。輸液完又去了比診所還大的超市,超市顧客都不超過十人。在中國患者隊伍太龐大了,多少個大中小醫院都是人滿為患,不管多少人有病總得治吧,就算條件差也得治病吧,住在走廊都不是新鮮事,收費也是正常事,住在走廊的收費應該是醫院最低床位費,並不高。


a珍熹a


回答這種問題,好怕領導刷到。

如果站在患者的角度來說,我的確是沒有用你的床,也沒有用你的房,你就不應該收我的錢。

就像當年讀書的時候坐火車一樣,我明明是站票,但是他們偏偏要收我們坐票的錢。當時真的超不能理解。

但是如果沒有這個加床,你想想,你的病能夠很快得到治療嗎?單單從你痛苦的等待這個時間,都絕對值這個錢啦。

就像很多醫生說的一樣,每個科室醫生護士都是固定的,它的配額只按照原來沒有加床那樣配額的,每增加一個床,就等於加壓倒的最後一根稻草,幾乎沒有一個醫生護士願意加床的。

至於這些收益,能夠分到醫生護士,有多少?都是很少的。就好像房地產開發商,他能夠分給建築工人有多少錢?道理是一樣的。

所以沒有幾個醫生護士願意加床的。

說到建築工,可能你們就會說建築工那麼辛苦,他們拿的錢不是更少。你們醫生護士這點累算什麼?親,工作性質不同啊,建築工手抖一抖最多掉塊磚,別砸中人就好。醫生護士累到抖一抖,標點符號寫錯一個,或者毫克寫成克,嚴重會死人的。就好像疲勞駕駛,他願意載你,你也不敢坐他的車。

有加床還好,就怕出錢也加不到床。

總的一句話來說,加床收費不合理,但合情。


勤快的小醫生謀事在人


現在醫院醫生合患者是買賣合同,醫院和醫生要掙患者錢,醫院沒有床位在走廊打吊瓶,這是你患者同意,如果醫院有床位,醫生就不能叫患者在走廊打吊瓶。醫院這點小事就不能提。大連市第三人民醫院是三甲醫院,醫生合夥給患者看病做假病理。這件事大家有什麼意見和想法?


陽光工


圍觀的需要了解一下下面的情況:

第一:現在的醫療電子操作系統,住院多少天就會有多少天的床位費,改不了的,只能調整床位收費標準。辦理出院的時候核對賬目,床位費按天數自己滾動出來,如果與天數不符合,壓根就辦理不了出院手續。如果一個科室床位滿了,住走廊還是住外面最後結賬仍然有床位費就是這個原因,醫護人員即便想人為幫你減床位費都減不了,並不是人家黑心一定要你那個錢。所以床位不是大家理解的住一晚多少錢的概念。

第二,醫保檢查嚴格,如有不在病房住,視為掛床住院(你都可以隨意活動,隨便行走生活,需要住院嗎?),這是騙保行為,違法行為。怎麼處理,你懂的。醫院挨拒絕支付,甚至翻倍罰款,病人列入醫保黑名單,以後住院報銷受影響。如果系統允許床位費免除,不是明目張膽地說病人是來掛床的,不在這裡住,所以沒有床位費。可能嗎?

至於某回覆說病人肺炎住院,拿凳子坐著打針輸液,做完治療後到賓館住。醫院允許你這麼做還是要冒很大的風險的,萬一你在賓館窒息了,呼吸困難,哮喘發作了,病情加重了,如何處理後續問題?我相信99%的地方不允許這麼做!冒這麼大的風險給行方便,難道還對這百來塊錢床位費耿耿於懷嗎?

理解萬歲吧!


青山迷霧2


現在的醫生的確難當,4月14日(週末)凌晨來了一個急腹症病人,病人在家急起腹痛二天,入院後檢查診斷急性瀰漫性腹膜炎、空腔臟器穿孔,CT檢查提示腹腔內遊離氣體,結合病史考慮潰瘍病穿孔可能性大,於4月14日上午送手術室在氣管插管全嘛下行腹腔鏡探查,發現腹腔內大量膿液的膿胎,十二指腸球部潰瘍穿孔。考慮:1,穿孔時間超過8小時;2,非空腹穿孔而行腹腔鏡十二指腸球部潰瘍穿孔修補手術,術中術後順利,術後囑注意事項時交代:術後服藥治療潰瘍,並3個月後複查胃鏡,如出現幽門梗阻、出血等情況必須在本次手術3~6個月後再次手術治療。病人聽到這些話後躺在病床上就說醫院黑,不幫他一次治療好。這些話的確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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