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消防工程證書有分數,扣完就註銷證書!

駕駛證每年有十二分,這個相信絕大多數的小夥伴都是知道的,但是我們消防證書也是有分的哦!這個大家就不清楚了吧!分數跟駕照一樣,分數扣完有可能要面臨註銷證書的情況哦。

如何計分?

註冊消防工程師違法行為實行累積記分管理,記分週期為3年,滿分為20分,從註冊證、執業印章領取之日起計算。註冊消防工程師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20分的,原註冊審批部門應當對其予以註銷註冊。

依據註冊消防工程師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20分、10分、3分、2分、1分五種。

註冊消防工程師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20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證書被註銷該怎麼辦?

1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其註冊證和執業印章失效

1、聘用單位不符合註冊單位要求或者依法終止的;

2、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3、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係的;

4、註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註冊的;

5、年齡超過70週歲的(身體狀況良好、能完全勝任工作的註冊消防工程師,由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原註冊審批部門批准的除外);

6、其他導致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註冊失效的情形。

2

不允許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註冊的情形包括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在申請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3、申請在兩個以上單位註冊的;

4、未達到註冊消防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5、受到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6、在消防安全技術工作中,受到除警告、一萬元以下之外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不滿1年或者不依法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

7、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20分,自達到20分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不滿2年的;

8、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註冊單位要求的;

9、現在公務員崗位或者現役軍人崗位工作的;

10、依法不予註冊的其他情形。

證書失效後該怎麼辦?

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需經註冊後生效,申請初始註冊的,應當自取得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初始註冊時,須符合本規定繼續教育要求。

註冊證的每一註冊有效期為3年。三年之後需要進行延續註冊,在每個註冊有效期內,各級別註冊消防工程師應當按照規定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

被註銷註冊或者不予註冊者,重新具備註冊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重新申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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