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一個老百姓脫口而出的數字
一個有民生溫度的電話號碼
似乎在大家心目中
110和警察“有求必應”
疫情期間
湘鄉公安110報警電話延展為涉疫線索接收電話
並在全市防控指揮部令中公示
共接警16365起
可!是!
警情一個接一個
這麼多的警情中
總有一些警情讓接警員大跌眼鏡
▼
蜀黍無奈型
半夜接到某鄉鎮群眾的報警:“我丈夫把我的被子扯掉了,還吼我,快來幾個人,嗚嗚嗚……”
“大叔大嬸,疫情防控期間請消停會兒,蜀黍奮戰在防疫一線,可能沒有時間過來幫忙‘扯’被子哦~”
疫情恐慌情緒型
110指揮中心接到熱心群眾的報警:“目前疫情形勢嚴峻,某雞場的雞到處亂走,怕雞傳播病毒,一定要來人處理!”
“蜀黍想幫你把雞吃掉解決問題,就怕主人不同意……”
一名群眾向110報警:“警官同志,我看見天上有一隻鳥飛著飛著就掉下來死了,懷疑這隻鳥患有新冠肺炎,快安排人員過來排查死因並進行疫情檢測。”
“解說一通後,蜀黍還是感到很無奈...”
無理取鬧型
報警人因車輛違停被貼罰單向110報警,質問接警員:“疫情期間交警為何正常上班?罰單上攜帶病毒該怎麼處理?誰來負責?”
“地球不爆炸,我們不休假。蜀黍們一直都在正常上班,復工復產工作也已經步入正軌,請您遵守交通規則。PS.罰單已消毒,請您放心!”
110接處警工作至關重要沒有110是萬萬不能的但!是!
110也不是萬能的
據湘鄉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統計
2019年全年接警133947起
有效警情僅佔34344起
主要是頻遭各種惡意騷擾及虛假報警13萬多起總報警中騷擾電話佔35%以上
“110”報警電話
是維護治安管理、保障群眾利益的生命線
在眾多危急時刻發揮著巨大作用
請珍惜110、愛護110
依法依規使用110
保障110線路暢通
合理利用警力資源
把110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劃重點!
公安機關110
主要受理以下七類報警、求助和投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6、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7、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此外,報假案捏造事實陷害他人,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等情況,情節特別嚴重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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