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二审维持原判、再审申请已经立案,应该怎么办?

舍圆思


像你这种情况,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里边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把证据材料进行一个梳理,对于事实不清,建议委托相关专业律师来进行诉讼。首先,一审和二审结果并不有利,可能案件存在一定的问题,律师从专业角度来进行分析是非常重要的。其次,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那么既然到了再审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最后,可将案件情况及相关判决跟专业律师进行沟通,也可私信,以便促进案件向有利方向进行。


京益企业法律顾问


依题主所述情况和我一样,不服一、二审判决,申请再审后法院已受理审查,无论结果如何,正确对待 :

1. 一审时,我们是和发生纠纷的另一方打官司;

2. 二审时,我们是在和一审法院打官司,要把一审判错的地方告诉二审法院,让二审认可才有可能改判;

3. 再审时,我们是在和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打官司,要把一审法院判错的地方和二审维持一审错误判决的地方,把自己所认知的观点和要点,在再审询问的时候,把《再审申请书》中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说透彻,以得到再审主审法官的认可,支持我们的再审主张。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再审改判的概率很低,但不是没有可能。我虽然只是个农民,但这十多年来,我代理的或是我自己的案子,在二审中得到改判的有四个案子,而在再审中改判的也有一个半案子。

(这半个案子的案号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申2778号案)

我这次的(2018)苏民申4651号再审案正是(2016)苏民申2778号案的继续。

为了同一个事实,为了能证明我是对的,先后经历仲裁、一审(简易程序)、一审(普通程序)、二审、再审;一审(简易程序)、一审(普通程序)、二审、法律释明、再审十个案号的审理。这个过程无疑是漫长的。

我想和题主共勉的是 : 我们既然选择了再审,就要以一个平常心去对待,相信法律,相信正义,穷尽程序,享受学法和用法的胜利。




凡眼看法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也在办理案件。首先恭喜您的再审申请已经立案,意味着您通过了再审审查程序,也意味着你提交的证据是有说服力的,此时审查法院也是认为一审二审的判决可能是有问题的,所以才会受理。但是受理不意味着你的案件会启动再审程序,即便再审也不意味着会推翻原判决,此时的胜诉与败诉的概率各占百分之五十而已。接下来我会根据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为您释疑。


首先,对于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是保护自身利益的最后一道救命草。再审程序是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原审判决实体问题,程序问题以及合议庭成员自身问题的监督程序,但是它有一套严格的审查标准,受理就很难了,更不要提立案了,立案更难,而且受理也不意味着立案,立案也不意味为必然启动再审。

再审的提请是有期限的,是必须在生效判决后六个月之内提起,超期不侯。在你提交再审书的时,还要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比如原判决审理程序严重违法,也就是说审理程序存在瑕疵,违法诉讼法的规定。比如说适用法律错误,这个案子应该是城乡一样的赔偿标准,审判人员却予以区分,判决的标准并非同样。再比如原审法官贪污枉法,收受贿赂,该认定的事实不认。最后强调的是如果你是已新的证据提起你的再审,必须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等等。


其次,提交的这些材料被再审法院受理后,恭喜您通过了再审审查程序。接下来再审的法院应该组成合议庭对您的案卷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如果具有法定再审事由,必然启动再审程序。如果只是可能具有瑕疵,并不一定会启动再审的,也就是说该事由并不一定影响案件的审判结果,也就不必然启动再审了,当然了这个还得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为标准。

最后,假如你的案件不符合再审的标准,法院会裁定驳回你的再审申请。你也就不能再次申请再审了,但是你认为驳回的不符合规定,或者不服,你还是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检察院的抗诉也是有严格的标准的,启动也是很难。假如你的案件启动了在再审程序,那么如果二审法院是要组成新的合议庭开庭审理的,也说明再审法院也是认为原判决可能存在问题的,但是再审是再审,不意味着你的案件必然改判,胜诉与否概率各占百分之五十,这比例也算很高了。


我是法律解忧君,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有问题可以直接提问,我会一一回复,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大家,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忧君


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

题主问题反映一个事实就是,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有误,但是判决题主败诉,上诉后继续败诉。不得已,向省高院申诉,已获得立案审查。

从这个问题来说,省高院立案以后,进行资料审查,如果发现二审的确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的情况或者依据法律错误,那么就会发布裁定书,中止原判决执行,指令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这个时候就是由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庭接手。

反之,如果省高院认为二审法院没问题,那么也会出具裁定书,但是内容恰好相反,就是驳回申请,维持原判。

所以省高院立案以后,也只是表面他们接下了案子,但是要进行审查,至于结果到底如何,还要等!

其次,就算省高院指令重审,也不代表就一定能打赢官司!

这里面的东西太多了!



高山上的猪


再审审查是事由审查,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13项,你只有准确选取再审事由才有再审成功的可能性,按照你的陈述,应当适用第200条第2项“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人民法院对再审审查原则是书面审,询问或听证是例外情形,所以你的再审申请书的质量至关重要,法院通过审查再审申请书,认为没有必要调卷审查的,会直接驳回你的请求。

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事由成立的,可能会提审或指令再审。对于原审没审查相关基本事实的,会发回重审。对于事实不清等情形,可以自行查清后改判。

法院在审查阶段驳回你的再审申请,或者进入再审后驳回你的请求的,你可以向做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提出检察监督请求,检察院认为你的请求成立的,或者会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或者会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对于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原则上应当受理,并做出裁判。

对于经过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做出的裁判,就是最终裁判了,基本上就没有救济途径了,除非一些极其特殊情况。

以上答复供参,如需继续咨询请关注我。


沈胜国律师


《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审判程序原则上是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之后,这个判决便是生效的判决,便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

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公民便没有救济的途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认为一审、二审存在事实认定不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再审。

但是,申请再审,并不依然启动再审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只要符合条件,都应当受理。法院目前已经对于受理你的再审申请申请,将会组成合议庭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再审情况的,则将依法裁定再审。若不合法情况,那将不予再审。

作为当事人,也不要过于着急,耐心等待法院的裁定。另外,虽然民事诉讼法有规定相应的期限,但对于再审超过期限是属于正常情况。若法院超过规定期限还未有结论,可以催促催促法院。


叶律师


题主提的问题我认为与事实不符。既然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二审不可能会维持原判,二审理应发回重审,有失常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那么,既然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说明二审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同理,依照法律规定二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向二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申请再审。

当然再审申请已经受理,这是件好事,但受理不等于立案。受理只是立案信访窗口法官收了你申诉的材料,经过审查是否符不符合申请再审范畴,如果省高院向你下发了《受理案件通知书》了,那说明你的再审申请理由己正式立案,接下来准备充分的证据,期待立案庭听证开庭,如果你的申请再审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指令二审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如果你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再审会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那么裁定驳回。

再审驳回后,你还有一条司法救济程序,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可以向二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抗。

总之,民事诉讼费力又费时,案子不能陷入循环诉讼,久拖不决。希望人民法院为了不浪费国家司法资源,依据双方当事人现有证据,尽可能对当事人争议实体问题作出裁判。当事人也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代价沉痛。希望双方当事人不再斗气,不再纠缠,不再浪费时间及精力,各自反思本案纠纷引发的原因,吸取深刻教训,避免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华天缘


再审案件立案说明符合立案条件。并不代表万事大吉,代理人当事人这一刻要特别慎重,准备详尽的听证材料,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我们国家是二审终审制。制度设置认为已经实现了公平正义。第二,一点感悟,再审其实是纠错机制,再审需要法院系统内纠错就像要你承认自己错了一样难。万万不可认为立案了剩下的就是法院高水平裁判了。经过听证以后再审法院(高院一般是立案信访局)接受了你的或者代理人的观点会有这几种裁决。第一指令二审法院(单指高院再审。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是基层法院生效判决)再审,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第二,调解。很少直接改判,毕竟涉及到做出生效判决法院的脸面问题。从诉讼对抗性角度来说,对方当事人有生效判决,你有高等级法院裁定再审裁定书,双方又处于平等(此处平等不是指地位平等,而是指诉争优势平等)位置。在再审过程中又技巧性的重复听证过程中的工作。可以私信沟通。


长沙邓洁文


从你陈述的问题耒看,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二审维持原判。这个结论是矛盾的。据我的分析,“一审认定事实不清,”是你个人意见,也是你上诉的原因。而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它的依据倒可能是:“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你不服,才有申诉一事。

你这次是民事经济纠纷一类。一审为分院(县级法院)审理。一方不服,上诉至中院(地市级法院)复审。一般情况下,因这是民事纠纷,中院判决书也为终审。只是一方确有不服的理由,为保障公平,可以申诉。申诉庭,也是中院的一个庭,你的申诉状由申诉庭负责审理。申诉庭不再开庭,只是根据你的申诉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最后就作出终结判决。

起诉、上诉、申诉。起诉在分院(县级法院),上诉、申诉都在中院(地市级法院)。如果上诉(中院)判了个维持原判,要想让它的同事,隔壁申诉庭改判,退回一审重新审理,有可能只是理论性的。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不会象刑事案件那样,大起大落。如正当防卫与防卫不当,不易分清。做好维持原判的准备吧。


未雨绸缪180973058



题主提出的问题信息量很大,也有些描述错误,简单分析一下:

1、“民事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应法律错误”,这个说法不符合逻辑,一审法官不可能说自己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不是抽自己嘴巴吗?

2、“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这应该是二审认定的结果,一般做法都是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3、如果向您所说,二审维持原判,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但处理结果正确,予以维持”,这类判决不常见,法院为了防止改判后影响公正力,所以内部指导意见,允许这样判决存在。

4、如果不服判决,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法院在申请再审后三个月审查是不是符合规定,如果再审成功,可能是受理法院审判,但是经常会被发回原审法院审理,其实这样对申请人是不利的,原有法院即使更换法官及陪审员,但是对本院作出判决结果不倾向更改。

5、再审没什么好主意的,一般都是都原有证据和判决书进行形式审查,很多时候不会开庭的。如果申请人有新的证据,成功率很大,如果还是原来的东西,多数情况也就是个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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