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容法庭“雲調解” 足不出戶解糾紛


近日,魚峰區人民法院雒容法庭通過“雲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就拿到了賠款。

覃某經呂某僱請到L公司安裝電纜橋架時不慎摔落預留的混凝土深坑中,導致頭面部、手掌等部位嚴重受傷,並因此住院治療五十餘天,期間呂某支付了大部分醫療費用。覃某出院後經鑑定頜面部及右上肢損傷構成十級傷殘。因雙方對其餘損失賠償問題協商不下,覃某將呂某、L公司作為被告訴至法院。

然而索賠之路並不順暢。開庭前一週,作為被告的L公司提供了一份《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根據合同約定,L公司將廠區內的電纜橋架安裝工程發包給山東省Y公司,呂某作為系山東省Y公司一方的在該合同上簽名。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必須將山東省Y公司追加為當事人參加訴訟,無奈之下,覃某的代理律師只能代其提交了追加當事人申請書。Y公司遠在山東,原告根本無法獲取其具體信息及聯繫方式,法院依據其登記工商信息通過電話、郵寄等方式均無法聯繫,加之春節假期、疫情嚴峻,送達愈加困難,開庭遙遙無期。為儘快解決糾紛,承辦法官撥通了原告覃某和被告呂某的電話,經耐心溝通,雙方達成了初步的調解意向,但兩人均身處疫情嚴峻地區,無法進行面對面調解。在徵詢雙方意見後承辦法官決定啟用“雲間”網絡在線調解。

2月27日下午,這場“特殊”的調解在魚峰法院雒容法庭進行。坐在調解室的只有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和書記員,覃某的代理律師及呂某人均未到達現場,而是通過視頻連線參與其中,通過視頻桌面進行證據交換,共享電子筆錄,在線調解糾紛,經過半個小時耐心細緻的溝通,雙方最終在線簽署調解協議:呂某賠償覃某各項損失5萬元,覃某撤回對L公司、Y公司的起訴。(全曉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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