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吧,通過省級項目登陸的移民可以在加國全境自由移居

疫情還在繼續,但正信客戶的移民步伐卻沒有停滯,近期各類項目捷報不斷,很多人的問題也來了。


問:

比如,有很多人問,通過省級移民項目到達加拿大的新移民,有哪些實際的居住義務嗎?


問:

我通過一個省提名分數較低的省份進入加拿大,以後能換地方嗎?


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要先搞清楚幾個問題,比如加拿大的各類法律、法規針對這類問題是如何界定的,邊境服務局會有哪些應對舉措?移民又該如何做?

想不到吧,通過省級項目登陸的移民可以在加國全境自由移居

一、《加拿大憲章》對永久居民的流動性有何規定?


《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第6條規定,永久居民和加拿大公民有權在加拿大任何省份生活和工作。


二、第6條對流動性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1)每個加拿大公民都有進入、停留和離開加拿大的權利。


(2)每個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身份的人,都有移居並居住在任何省份,以及在任何省份謀生的權利。


三、流動性如何適用於移民?


在移民問題上,《憲章》第6條和對流動性的界定很重要。但是,只有在成為永久居民後,這些權利才真正開始。


一旦一個省選擇了某個申請人,加拿大聯邦部(IRCC)將監督可接納性問題,包括移民的健康和安全。


新移民在抵達加拿大的入境口岸(POE)時,加拿大邊境服務局還將確保其可入境性,包括核實申請人意圖居住在特定省份的真實性。


《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87(2)(b)段規定,如果外國國民打算居住在提名他們的省份,則該外國人屬於PNP類成員。


在其獲得永久居留權,並通過允許他進入加拿大的入境口岸,獲准進入加拿大後,申請人選擇在加拿大任何地方生活和工作的權利,就開始生效。


那些試圖通過省提名項目吸引新移民的省份,將努力創造合適的條件來吸引移民,更重要的是留住移民。


四、各省如何被用作通往加拿大的“後門”?


這個問題對於一些省份來說,是一個持續的挑戰,因為這些省正被很多潛在的申請人當作進入加拿大的“後門”。這些申請人沒有資格通過聯邦技術工人項目,進入加拿大。


事實上,這一直是魁北克政府面臨的嚴峻挑戰,魁北克有權直接選拔經濟類移民,這些移民約佔加拿大總入境人數的20%。到目前為止,這也是所有省份中最多的。


從歷史上看,正如經驗數據所證實的,魁北克省僅留住了其實際批准的申請人的一小部分。


許多申請人經常決定放棄他們最初在魁北克定居的打算,而選擇在其他地方定居。


魁北克投資移民項目(QIIP)尤其如此,該項目主導了加拿大基於投資的移民市場。


對於包括曼尼托巴省、薩斯喀徹溫省、新斯科舍省和愛德華王子島省在內的,推廣自己的技術工人項目的省來說,如何留住移民也是省級決策者面臨的持續挑戰。


五、為什麼候選人必須表現出在某省定居的意圖?


通過PNP申請移民的申請人,必須在申請過程中保持對項目規則的遵守和真實性。在登陸時,必須清楚地表明根據移民項目在某個省定居的意圖。


如果申請人在入境口岸登陸時,表現出並不打算居住在指定省/地區的意圖,則邊境服務局會以他們不符合《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87(2)(b)段的規定,而向加拿大移民部通報。


在最壞的情況下,甚至會被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40(1)(a)段條款的規定,而對他們提起虛假陳述的指控。


六、為什麼新加拿大人要面對謹慎的平衡法?


加拿大的730天居住規則,是世界上最靈活的規則之一。從理論上講,申請人可以在成為永久居民長達3年後不久,離開加拿大,並在最初的長期缺勤期間保留其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


因此,根據《憲章》第6條,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得到保護,以改變他們對在加拿大居住和工作的想法。


一旦永久居留權得到牢固確立,加拿大人改變居住地,就不再有任何障礙或手續。聯邦和省一級的政府移民官員都很清楚這一局面。


對於加拿大的新移民來說,省級移民項目正越來越具有吸引力。各省在正確選擇和保留移民方面也面臨著越來越大的挑戰。


考慮通過省級項目移民加拿大的申請者在考慮這樣做時,一定要仔細權衡《憲章》第6節賦予的合法權利和《移民法》規定的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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