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住的旧房子怎么处理?

蓝天白云6765814546424


道长作为在职村干部来回答一下您这个问题。

首先来分析一下这个农村不住的旧房子的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绝户,什么是绝户?绝户就是这家人三代以内都无人了,通俗点讲就是死光了,没有后代了。这种情况下这个旧房子自然也就无人居住,也无人继承,属于无主物了。

第二种情况是户在人不在,也就是说户口还在农村,但是人不居住在农村,这种情况还算比较普遍。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这种情况呢,一般都是儿女学业有成,落户城市,然后父母年纪大了,为了方便照顾就接到城市一起生活,而农村的旧房子长期无人居住。

第三种情况是人、户皆不在,也就是说人不在农村住,户口也不在农村了。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继承关系中,农村父母过世,而子女早已落户城市,不再回农村生活,那么也会造成农村旧房子无人居住。

下面讲一讲这几种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绝户的,绝户的处理很简单。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的规定,这种绝户的现象导致闲置的房屋和宅基地是会被村集体收回的,要是房屋可以利用就继续使用,要是不能使用的话就只能是拆除。不过现实中通常会对这宅子进行公开招拍,当然有资格参加招拍的人必定是本经济集体中有建房资格的人。

其次是户在人不在的,这种农村旧房子要看其建筑安全程度。如果房屋安全性还非常好,那就只能任其闲置。如果房屋的安全程度比较差,属于危房的话,那就需要引起注意了,通常主题建筑有轻微损伤的属于B级危房,通常走访关注即可,如果主体建筑承重结构有比较严重的损伤,那就属于C级或D级危房了,通常需要房主进行解危,C可以加固维修或者腾空,有条件的可以重建,D级危房必须隔离或者重建。

最后是人、户皆不在的情况,这种房屋的处理只能修缮加固。因为人不在,户不在,就已经失去了在农村翻建的资格,只有等房屋破旧倒塌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所以一般这种情况下,房主将房子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也就是其他村民,这样直接拿钱比较划算,也利益最大化。

现在也有比较有特色的闲置房屋处理方式,那就是将连片的闲置房屋进行重新设计改造,打造成农村休闲观光产业,比如民宿,农庄等。

以上仅代表道长个人观点,如有不妥尽请见谅!#我的青春我的乡村#


江南道道长


农村不住的旧房子,在早以前的不知道有记忆的是父辈那一代人兄弟姐妹多已经分家单过了,我70年代出生记得那时候家家的房子都不是太好地方也不大家家都三四个孩子,好多人家还是土坯房孩子们小的时候可以凑活住,随着孩子们长大分屋居住条件就紧张了不够住,条件好的人家会申请宅基地盖新房,那时的宅基地一处是四间东西南北有多少米都是村里规划好的,家里条件不太好的就等到家里男孩要结婚的时候再申请宅基地盖房给孩子娶媳妇用,申请宅基地也是有规定的家里一个男孩的不批宅基地在老的宅基地翻建要是老的宅基地太小不想在哪翻建,就要申请把老宅的地皮归还村里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两个男孩的批你一块宅基地,男孩多的以此类推,女孩没有要宅基地权利,就是父母以后不在了宅基地房子家产都是儿子继承的,就是五保户孤寡老人没了以后宅基地有兄弟侄子谁给办丧事就继承,要是没人管村里给办丧事房子宅基地所有的财产都归村里,随着改革开放农村机械化解放出大批劳动力进城打工,进入九十年代二十世纪,最早打工出去的人在城里安家落户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口减少农村出现了好多空房和荒废的院落,一家都去城里院子荒废杂草丛生,一部分人会让亲戚朋友照看一下时不时的去打扫一下,多数的人就那样扔在那里不管,想着那天国家征地还能拿点钱呢,不征地也留着自己老了那天想回来养老了在盖新房,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国家提倡的农村小区化和土地认证那些荒废的院子和没有认证的国家会收回土地还以耕地的,这么大的国家十几亿人口有屋住吃饱穿暖不容易啊,总而言之国家的政策是越来越倾向于农民的,农村会越来与好的


北京温姐



情感语录吖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村老旧房的处理的确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作为一个从事过多年农房建设管理的工作人员,特结合农村发展趋势、农房政策及工作实际来作答复,本答复的核心内容如下:

  1. 保住房屋,才具备处置旧房及宅基地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宅基地。
  2. 确保安全,作为房主必须及时消除旧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这既是责任也是保住旧房的前提。
  3. 对在农村唯一的房屋特别是房屋主体处置应慎之又慎,待宅基地改革全面铺开之时,再在权衡考虑清楚的基础上进行处置为佳。
  4. 就个人倾向而言,保留产权、盘活利用对房主更为有利。

保住房屋才能留住宅基地,这是老话题,不再多谈。下面,就重点谈谈旧房的安全问题和处置问题。

一、务必及时消除农村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

为什么单独谈这一问题?就是目前的农村存在大量的危旧房,而且房主普遍心存侥幸心理,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已严重地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

(一)老旧房屋发生安全事故,房主就是追责的第一人。房主是房屋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因房屋垮塌发生伤亡事故已时有发生,房主被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也不是个例。

(二)根据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危旧房可强制拆除。安全无小事,若房主对房屋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在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多次要求限时整改的情况下,拒不整改的,就可按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强制拆除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处置农村闲置旧房的常见方式及相关建议

(一)几种常见的处置方式

  1. 转让给他人。但转让后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农房。

  2. 有偿退出。就是将农房连同相应的宅基地交给集体经济组织或政府,房主同时获得一笔补偿。这里面有宅基地复垦、农房回收、宅基地腾退等方式。但目前只有部分地区在试点。

  3. 旧房换社保。就是退出农房及宅基地,以换取相应的社保,这也是有偿退出的一种具体方式,而且只有部分地区在试点。

  4. 与他人合作盘活使用。这种处置方式涉及的形式就比较多,比如双方合作用来发展民宿、开设加工厂、用作农业配套设施等,以及无偿提供给无房者看管居住等,主要是在保住产权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起来。

(二)几点建议

  1. 因转让或有偿退出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修建农房,所以转让、有偿退出、旧房换社保应极其慎重。

  2. 对于确属闲置不用的农房,不会再使用的宅基地,经反复考虑的确可以退出或转让的,最好等到宅基地改革全面铺开时再做处理,以确保进退有所,以免吃后悔药。

  3. 保留产权、盘活利用旧房,应是对房主最好的选择,特别是在农村发展态势越来越好的情况下。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现在的农村空房子真的很多,村里都成空心村了,现在的政策是把危房扒了,像困难户和五保户:五保户就是无儿子和女儿的:政府出钱给他们翻盖两间新房子,我们老家是这样的。





鑫鑫和兴兴


不会被回收。

9种将被回收的房屋类型:

1、无房主、无继承人;

2、房屋倒塌,长期闲置,两年内不修复的;

3、房主落户城市,农村房屋倒塌的;

4、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房产;

5、农房建筑面积超过300平米的房屋,超出部分拆除;

6、一户一宅,多出的被回收;

7、在非宅基地改造的房屋;

8、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住房;

9、已经获得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的。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其使用权依照法律要求分配给集体成员无限期使用,只要满足宅基地使用权利人的分配条件,且按规定建造了宅基地房屋,理论上不管是否有人居住,该宅基地都不会被收回,除非是国家有征收需要的或者因地方建设规划的要求不能改建的。

关于宅基地的管理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制定地方相关管理办法,例如《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况有:

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1、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2、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3、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4、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5、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6、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1项、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幸福更多


当今农村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外输出,农村的房子虽然越盖越大,越盖越漂亮,但真正住的人却非常少,还有一些有条件的农民在外打拼多年后到县城买房,陪伴子女读书,回到农村的机会更是渺茫。这就造成了农村大量的农房被闲置,农村最宝贵的资源就是土地和宅基地,大量的宅基地被闲置无人居住肯定会造成资源浪费,也不利于农村发展。未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闲置的房屋也将发挥其价值,为农民增加一笔新的收入。

一、宅基地合法转让

现在农村一个怪象就是虽然闲置的宅基地很多,但依旧还有很多农民申请不到新的宅基地,宅基地还是非常紧俏的。而且随着农村基础建设各方面条件的改善,很多城里人也有了回乡建房养老的想法,但是却苦于没有宅基地,而且国家也严禁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不过为了便于解决宅基地供需不平衡的情况,允许村集体成员内合法转让宅基地。这样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农民就可以将多余的宅基地转让给其他农民,也不用交罚款,还能获得转让宅基地的收入。

二、宅基地租赁

农村宅基地闲置已经成为了一个大问题,国家也在积极探索帮助广大农民们妥善解决闲置的宅基地。未来可以考虑将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进行出租,租赁给那些希望到农村养老生活的城里人,或者是租赁给农村创业者从事农家乐及民宿等休闲农业,充分发挥闲置宅基地的使用价值,租赁合同长期有效,出租的农民将获得一笔租金收入,解决闲置房屋的问题。

三、宅基地有偿退出


有的农民已在城市定居,并且拥有稳定的工作,基本上已经不可能再回到农村了,农村的房子也将一直被闲置。针对这类农民,国家也推出了新的政策,鼓励他们永久退出农村宅基地,同时给予他们一定数额的经济补贴。一般按照房屋面积计算,赔付10-20万的费用。很多进城的农民觉得宅基地放在那里处于闲置不能有任何收益,将宅基地退出获得一笔经济补偿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戈小蒙


农村不住的旧房有很多都是因为分家或者搬离而闲置的,这样不仅浪费宅基地资源,又影响到村庄的发展。因为乡村要真正实现振兴,必须有一定的产业支撑。除了产业支撑外,还需要建立一些娱乐场所。这一切都是要土地资源。

而这些土地资源最好向闲置的宅基地要。这样可以充分利用资源。所以我认为农村的旧房不用可以改建为乡村文化场所。也可以通过置换方式建立一些产业园,发展农产品加工。这样不仅推动乡村振兴,又可以利用好资源


易水长城


这所房子是三代人的回忆,第1个就是我们的爷爷奶奶辈儿为了给孩子结婚提供的婚房,是他们那个年代辛辛苦苦一砖一瓦,为孩子们盖的新房。第2个呢是自己的父母,可能是结婚时的婚房,在这里组建了一个自己温暖小家庭。另一个就是自己出生在这里。小时候童年的回忆都在这里。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已搬离农村,我们要妥善保护好回忆有破损进行维修,这个时候如果有人想租用这座房子的话,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实体案例库


在我们农村大部分不住的旧房子一般都是拆掉重建,不留下来。主要一方面土地比较少,可供于房屋基建的宅基地更少,而且新基地的审批手续过于繁锁。第二 所拆掉的老房子在一些废旧材料 都可以进行二次回收利用,对新建房屋起到一定的成本控制作用,为房主降低费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