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議喪禮儀式中的奠與祭

簡議喪禮儀式中的奠與祭


人過世後,常常會見棺材前方的擋頭刻有一個“奠”字,追悼儀式的花圈中心亦貼有一個“奠”字,這“奠”字有何意呢?

《新華字典》釋:奠,向死者供獻祭品致敬。《漢語大詞典》釋:“謂置祭品祭祀鬼神或亡靈。”《漢語大字典》釋:“將祭品置於神前祭神。

王筠《說文句讀》認為,“奠”的本義是置。劉熙《釋名》在【釋喪制】一節中說:“喪祭曰奠。奠,停也。”清儒萬斯大《儀禮商》雲:“未葬之前,有奠無祭。葬之日,以虞易奠,謂之喪祭。終虞之明日,卒哭有祭,乃謂之吉祭。”即是:葬前之禮,謂奠,又叫喪祭。葬後之禮,謂祭,又叫吉祭,卒哭。古喪禮,既虞之後,卒哭而祭,謂之“吉祭”。虞,葬後拜祭。《禮記·檀下》:“是月也,以虞易奠,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喪祭。”

鄭玄《周禮·地官·牛人》注說:“喪所薦饋曰奠。”李如圭《儀禮集釋》雲:“自始死至葬之祭曰奠。不立屍,奠置之而已。”朱熹《儀禮經傳集解》雲:“自葬以前,皆謂之奠。其禮甚簡,蓋哀不能文,而於新死者亦未忍遽以鬼神之禮事之也。”胡培翬《儀禮正義·士虞禮》雲:“自始死至葬,皆奠而不祭。至虞,始立屍如祭禮。”

綜上所述,可知,葬前之祭,只能叫奠,不能叫祭。換句話說,下葬是條分界線,下葬之前的所有薦饋活動是把逝者視為活人的叫做奠,下葬之後的所有薦饋活動迄把逝者視為神靈的叫做祭。

那麼,奠禮有哪些活動呢?

孫詒讓在《周禮正義·天官·籩人》中說:“喪禮之奠有十,唯始卒及朝夕奠為小奠,其小斂、大斂、朔月、月半、薦新、遷祖奠、祖奠、大遣奠,並有牲體,為殷奠。”十奠儀式皆在下葬之前舉行。

那麼,下葬之後祭禮又有哪些活動呢?

一,虞祭,即葬之後的祭祀。據《儀禮·士虞禮》,士葬後要舉行三次虞祭:初虞、再虞和三虞。葬畢當日祭是初虞,次祭謂再虞;再祭謂三虞。今時常見人死埋葬後的頭三天點湯與第三天圓墓之習俗,恐怕帶有古俗之遺風!

二,卒哭祭。卒,停也。卒哭祭後,由於悲哀有所緩和,就要停止想哭就哭的作法。《禮記·雜記下》說:“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現民間停屍三天葬後停哭是否源緣於此也未可知!

三,祔祭。古代將死者名諱按昭穆輩安奉於祖廟之祭。

四,小祥祭。死後一年忌日舉行。猶同今之“一週年”紀念。

五,大祥祭,死後兩年忌日舉行。猶同今之“兩週年”紀念。

六,禫祭。禫是除服之祭,三年之喪,子孫鞋帽不再戴孝。

以上的六項薦饋活動,是祭,不是奠。《禮記·曲禮下》說:“居喪,未葬,讀喪禮。既葬,讀祭禮。”孔穎達疏雲:“喪禮,謂朝夕奠、朔望奠等禮也。祭禮,謂虞、卒哭、祔、小祥、大祥之禮也。”

由此可知,“奠”與“祭”皆不薦饋儀式,但概念不同。奠是喪祭中的薦饋活動,而祭則是吉祭中的薦饋活動。前者屬於凶禮,後者屬於吉禮。凶禮突出是悲,吉禮突出是祭。簡言之,葬前稱“奠”,葬後稱“祭”。

我們現在所見到棺木上和花圈上的“奠”字,屬下葬之前的喪祭,是古禮之遣風,點滴蘊含了“奠”字的古義。而葬後點湯、圓墓、燒七、百日、週年多少繼續了古人“吉祭”的傳統。

王國成整理

注:( 本文​查閱參考了網絡的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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