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賽中對方球員吊射空門,我方球員脫鞋扔向皮球使得皮球改變方向,該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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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國際足聯章程(2017-2018)裡關於手球的內容貼出來,省得有人搞不清楚狀況胡說。

關於題主說的這情況,國際足聯其實很早以前就有過對此的規定(見黑框),大概意思就是無論是以手持物品觸球,或者是投擲出(throw)物品,改變了球的運行軌跡的,都算作手球,那麼就簡單了,假如是發生在禁區內,防守球員來這麼一手,那麼很簡單,紅點套餐嘛,不用多想的。

估計有聰明的小夥伴要問,那麼假如用腳甩出球鞋呢?哈哈,這個還真沒規定,估摸著應該是不算手球的——假如你有那本事的話…



雁過拔得只剩毛


其實很簡單,鑑別的界限就是是否藉助手的作用力。假如你是用手把鞋子扔出去打到球,從而改變球的飛行路線,毫無疑問肯定是判定手球犯規。但如果是用腳把鞋子甩出去撞擊皮球(前提是你需要有這個準度才行),從而改變皮球飛行路線,則不能算手球,因為不能認定犯規球員是否存在故意,也許是鞋帶鬆了才導致鞋子被甩出,所以,這種情況一般會認為是意外球。實際上這樣意外球的情況還是很常見的。特別是一些海灣國家,球場上空很多鴿子飛來飛去,有些還落在球場上,這種情況下裁判就會吹停比賽,把鴿子趕走後再恢復比賽。

此前就發生過球場竄去寵物而改變皮球運行路線的事情發生,都屬於意外情況。





文刀侃球


如果足球比賽中對方球員吊射空門,我方球員拖鞋扔向皮球使其改變皮球路線,這屬於故意為之,應該判做犯規,並且出示黃牌。

足球規則其實已經很明白,只是題主說到的這種情況沒有發生在賽場,因為專業的運動員不會無聊到做這種動作,這是對專業運動員的一種褻瀆。還記得在南非世界盃上,蘇亞雷斯用手擋出了對方的必進球,這雖然在規則之內,只是出示紅牌罰下,但是賽後也會有人吐槽,蘇亞雷斯的這種方式違背了運動員的職業操守。

如果說本方球員拖鞋改變皮球落線,也會遭遇到和蘇牙一樣的下場,然後裁判判罰點球,至於進不進兩說。但是這種低級的犯規方式是令人不齒的。

所有有意識的犯規都會被罰出場外,就比如說,在禁區之內,本分球員回傳門將,門將如果用手接球,就會判罰犯規,如果是無意識的回傳,那麼門將接球在合理範圍。

還有就是在禁區內,無意手球通常可判不可判,如果是有意識的手球,並且改變了對方皮球的路線,那麼會直接出示紅黃牌。

另外足球比賽脫鞋扔球本來就不會發生,進球都是在電光火石之間,首先你根本沒有時間脫鞋,另外你沒有如此高超的“射術”能夠精準的用鞋打到皮球。所以這個問題發生的可能性為零。


老樂說球


不得不承認題主腦洞真大[捂臉]

不管怎樣還是正面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其他的亂七八糟的回覆先不評價由於到底,用球鞋干擾這舉動有兩條違規,可以吃牌,甚至紅牌!但確實能毀掉一個進球!下面細說一下。

第一,投擲物體干擾比賽正常進行,等同於手球,而故意手球這個判罰大家都知道了。

第二,比賽中衣物,球鞋等用於比賽的正常器具受損,掉落會被主裁判吹停。如果屬於惡意舉動會吃牌,紅牌!

綜上所述題主所說這樣事情說過發生,必然會吃牌,罰出場。但進球也會沒有。



完美競技


在足球相關規定裡面,這個應該算手球,然後給判對方直接踢任意球。

在IFAB《足球競賽規則2016/2017》中,手球的規則是這樣的:

手球包含了隊員一種故意用手或臂部與球接觸的行為。

必須考慮如下因素:

1.手向球的方向移動(不是球向手移動);

2 .對方和球之間的距離(意外的球);

3.手的位置與構成犯規沒有必然聯繫;

4.用手中的物品(衣物、護腿板等)觸球是違例;

5.用手擲出的物品(球鞋、護腿板等)擊球是違例。

球員直接拿著足球這個毫無疑問是手球,上面的規則通俗點來說就是通過扔出去的東西不管是球鞋、護腿板、乃至旁邊撿的磚頭這些都算作手臂的延伸,一般球員通過這些途徑觸碰了足球,都算做手球。



如果判為手球那就按照IFBA《足球競賽規則2016/2017》的判罰規則是直接踢任意球,當然要是是守門員採取這樣的方式判罰規則應該是判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

另外,如果替補隊員或者被替換下場的隊員犯有體育行為還將受到紀律處罰,非體育行為包括了故意手球試圖阻止對方得分但失敗,也就是說作為進攻方的球被對方扔鞋改變了方向最後還進球了,這時候阻止方費力不討好,丟分還得挨罰。
當然,問題歸問題,能夠這樣做的運動員屈指可數,而這樣無非讓大家有更為廣泛的討論,以上就是個人答案啦,歡迎交流~


真叫靜靜


雖然你這個問題提得很特別,但在職業比賽中從來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聞所未聞。可能業餘比賽裡面出現過這種行為。

那麼具體怎麼判定呢。這要分為兩種情況,有意或者無意。無意識的甩出東西改變了球的運行路線,當職裁判會協同裁判組進行協商,大概率可能性,會根據球的運行線路和距離球門的遠近來判決是否進球有效。當然球員不會受到處罰。

如果是有意識這麼做,那麼根據裁判執法原則的規定:此行為算作手臂的延伸,對於普通球員來說,屬於故意手球。有可能被紅牌罰下。對於守門員,算作非體育行為。同樣也要吃牌。區別在於一個可能是紅點套餐,一個可能是黃點套餐。總之點球是逃不掉的。

當然此行為如果發生在禁區以外,那麼一張黃牌是沒跑的,點球就沒有了。

以上僅僅是我的個人理解,歡迎專業達人指正。





風語足球


首先可以肯定,這樣的行為是明顯犯規的!

足球比賽規定不得藉助外力和器械改變正常運行中皮球的軌跡。此外對球員的主動行為和被動行為(球員是否是故意犯規)區分的也很嚴格。

像問題中描述的,“我方球員脫鞋扔向皮球改變方向”就是典型的主觀意識下的故意違反規則的行為,所以不僅犯規而且還要吃牌,如果是必進球甚至會被出示紅牌!

歷史上並沒有相關的故意脫鞋阻擋進球的例子,但是類似的例子我們可以看看著名的2010年世界盃上烏拉圭淘汰加納的比賽,本場比賽120分鐘最後一刻,蘇亞雷斯在球門線上充當了守門員的角色用手故意擋住了加納隊的必進球,結果就是蘇亞雷斯被紅牌罰下並判給加納點球。



我們分析一下蘇亞雷斯的行為和我們這個問題的共同點:首先加納隊的射門已經越過了烏拉圭門將,而其他球員也無力阻止進球,已經是事實上的空門。而我們問題中的場景為“對方球員吊射空門”,所以設定的場景大致一樣。

再來看看接下來蘇亞雷斯的行為,他在門線上用手故意擋下了加納隊的必進球。我們問題中的場景為“我方球員脫鞋扔向皮球改變方向”其實和蘇亞雷斯比起來就多了一個用手脫鞋和扔向皮球的動作,但是他們的行為都是一樣的,故意用手阻擋了對方的必進球!只不過區別在於一個直接用手擋下皮球,一個用手藉助器械(球鞋沒有穿在球員腳下即可認定為器械)擋下皮球。

所以綜上所述,問題中所描述的行為毫無疑問的是一個嚴重到可以吃牌甚至紅牌罰下的故意犯規。


雲端侃球


還用說嗎?作為球員肯定不會這麼做!這樣會很嚴重,直接紅牌下場,還可能終身禁賽!


鯤鵬展翅99080236


足球規定,比賽中,除了守門員可以在禁區裡用手接球外,其他隊員一律不可以用手肘以下部位觸球。你問這樣的問題太膚淺了,冬天天氣冷,很多球員帶著手套上場比賽,隔著手套碰到球,依然是手球犯規,不會判手套球。


至尊無上999888


你把球門搬走好了,最次也是零比零,打點球我方無門可射,射對方一球就贏了,不用請裡皮了,誰當教煉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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