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石益敏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石益敏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近日,广西出版社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国企)后勤物业部主任、广西天一置业有限公司(传媒集团全资子公司)董事长、广西天宏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南宁市天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石益敏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玉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交由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本院经依法审查后向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石益敏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在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益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单位名义挪用巨额公款,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至今有部分公款尚未退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在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款。依法应当对石益敏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石益敏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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