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地下到地上:搖迷、搖滾、音樂節的四個時代

相傳上世紀六十年代末的北京,某個大院裡,一男人曾抱起了一把吉他,唱起了Beatles……按非官方瞎扯考證,這就是新中國第一個搖滾青年了!顯然,見證這一時刻的那個人,就是“零號搖迷”了!

那麼搖迷到底是什麼樣的人,他代表的又是怎樣的一個社會群體呢?我想這是一個太難回答的問題了,其原因在於搖滾樂的概念一直在變,搖滾的動機也一直在變,你永遠別篤信一個在變的東西,正如你不能趟在一個地方曬到所有時段的陽光一樣。

然而搖滾與生俱來的某些特性卻能串接起所有時代下的搖迷,使之成為一個統一的整體,這個特性就是——現場!有了現場,不管演的人是真是假,好壞與否,其看者的情緒以及由雙方掀起的現場氛圍卻是真的,我認為這也便是“音樂節”的特質了!

從地下到地上:搖迷、搖滾、音樂節的四個時代

00年代初的音樂節現場

據本人所知所經歷的,中國的音樂節的雛形始於“地下酒吧”;從“迷笛音樂節”開始轉入正式;

迷笛音樂節培養起來的一批搖迷讓更多商家看到其市場,隨之更多音樂節廠牌產生,形成多元化趨勢;

音樂節的增多帶動了職業樂隊數量的增加,兩者互相激勵產生了音樂節遍地開花(或者說氾濫)的景象;

從地下到地上:搖迷、搖滾、音樂節的四個時代

再後來,網絡日趨普及,現場的概念被進一步擴展,出現了直播、搖滾秀、比賽等更多樣的形式(現場的在變)……當然,在這個過程裡,搖迷這個群體也在不斷變化、擴展、壯大。

根據這些演變我們把搖迷劃分成四個時代,本文也就圍繞這四個時代展開吧。

從地下到地上:搖迷、搖滾、音樂節的四個時代

一、2000年左右的“擾民階段”

如果上世紀末的主流音樂拿港臺四大天王做標杆的話,那大陸搖滾絕對算噪音了。噪音之於朗朗上口的流行樂,其受眾群差距可想而知。不過對於玩搖滾的人可不這麼想!科特·科本(涅槃樂隊主唱)在回憶自己剛組樂隊的情形時說過:

“如果我們能連續幾個小時在屋子裡演奏(排練),只要有一兩個人路過駐足看我們,我們就把他當成一場演出,一兩個聽眾足以……當地其他人都恨死我們了,他們認為那音樂太爛了!”

從地下到地上:搖迷、搖滾、音樂節的四個時代

▲ “涅槃樂隊”早期排練影像圖片

沒錯,那時中國的搖滾狀況即是如此。在樹村,在霍營,在五道口、在畫家村,被壓在地下的噪音無處不在!

說到這大家千萬不要以為這種狀況對搖滾是一種劣勢,恰恰相反,我認為正是這種環境促成了搖滾的純粹性(對演的人和看的人都是如此),原因如下:

首先,當時沒有哪個玩搖滾的會抱著出大名賺大錢的幻想,不是他們不想,是那時的商業環境根本不可能給他們這個機會。由此玩兒者的動機只能是抒情、表達思想、發洩、荷爾蒙衝動……哪怕是為了泡妞,現在想想那動機都挺純的!

其次,那時的搖滾演出大部分都是免費的,即便收錢,也不會超過吃頓飯喝頓酒的錢。這種看搖滾演出的低成本化說明兩件事情:一是演的人不是以賺錢為主要目的(真得賺錢,他們就跑地鐵口或地下過道賣唱了),而對於創作者來說,能有一個演出的舞臺足以;

從地下到地上:搖迷、搖滾、音樂節的四個時代

▲ 事實證明每次拿演出的錢喝酒最後還得倒貼

其二是對於看的人,免費搖滾演出策劃是沒有“客戶層”這個概念的,想看演出跟你有沒有錢,是男是女,是中產文藝青年還是無業屌絲甚至民工都沒有太大關係,只要你主動參與了,那就說明你喜歡這種東西(至少是不排斥),或者說“臭味相同”,即便是湊熱鬧,那也是一種參與。相反,不喜歡這種噪音的你倒貼錢他們都不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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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搖滾的“噪音化”與“妖魔化”恰恰證明了那時搖滾是自由的(注意:在中國有時牛鬼蛇神是要被批鬥打壓的!)——他們想怎麼唱就怎麼唱,沒有和聲編曲工不工整的概念,沒有炫技術拼設備的概念,創作者更多在乎的是他們歌詞要表達的東西以及演奏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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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節裡的人

當然你得承認這裡面有標新立異的成分,但比起現在電視上那些“中國好嗓門”來,我情願相信前者的誠實度和動機。

回到“搖迷”主題上來,說實話,那時看搖滾演出的人還沒形成一個體系,這全然是當時搖滾演出的稀缺以及邊緣化造成的。你若想成為一個合格的搖迷是得有點運氣和膽量的。就拿前兩屆“迷笛音樂節”來說,在北五環外一個鳥不拉屎的遍地馬糞的廠房裡開,大眾要不是碰巧路過,或是碰巧在海淀書城某個拐角琴行裡看到一張A4紙打印的海報,哪會看到當時中國搖滾樂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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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左右,迷笛音樂節在北五環上地村的時候

其實那時搖滾演出的組織方、演奏方、觀看方以及工作人員也是含混不清的,臺上臺下的人隨時在互換角色,樂手可能也是搖迷,搖迷也可能是樂手。那更像是一個烏托邦式的“大家庭”,那也是搖迷、搖青、搖星距離最近(或者說沒距離)的時候!

二、千年後的“地下趕集”階段

2000年後幾年間,搖滾樂即便還是在“地下”生根發芽,但要知道那已絕不是邊緣、冷清、貧瘠的境遇了!但凡你踏進這個領地,會發現一番猶如農村趕集式的熱鬧景象——

如果你去了某個北大附近的酒吧,會發現那裡擠滿了知識分子、畫家、學生;你隨便在哪個吉他手屋裡會發現一堆諸如《我愛搖滾樂》、《非音樂》的雜誌以及打口帯;大學生會擠在一起把“紅磡演唱會”的視頻看了又看;樂評家們也會樂此不疲地用文字批評記錄著每一個“地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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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為《極端音樂》雜誌內頁目錄

另外,在那個樹村還沒有被拆之前,搖迷也好,搖青家屬也好,樂手也好,大家會擠在一個屋子裡喝酒聊天,下酒菜有時僅僅是一鍋燉土豆……

所有這個時期的搖滾回憶,都有著一種“過節”式的氛圍,那是音樂節的旁支,是搖滾文化的根基,再或者說,那是遊行的變體。

無疑這個時期的搖滾樂是在茁壯成長的,而他茁壯成長的土壤是樂手,是搖迷,是樂評家,是演出策劃人,是所有跟它沾邊的東西!

然而事物的發展並不是只有好的一面,正如白居易詩裡寫的:種蘭不種艾,蘭在艾亦生……我認為搖滾樂的發展所付出的代價之一便是:搖迷與搖滾距離的拉遠。

這個距離起初體現在音樂節規模的擴大上——場地大了、舞臺高了、演出者有名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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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再往後發展,隨著商業對地下搖滾日漸地滲入,開始出現了“搖滾教父”、“朋克教父”之類噱頭。

一時間,部分搖迷步入偶像崇拜階段。

回到搖迷上來,如果說曾經的那些走過路過被搖滾樂俘獲的人算是搖迷雛形的話,那麼乘著車、做著攻略、揹著鋪蓋卷搭著帳篷去看演出的人就算專業搖迷了!好在這時期的搖迷千里追星、拜偶像的在少數,他們跟追四大天王的粉絲們還是天差地別的。

與其說他們是去看演出,倒不如說他們是去過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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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人記憶裡,04、05、06年左右的音樂節狀態達到了一個頂峰,即便這時的音樂節出現了拐點——開始收取門票了,但好在門票還是白菜價(基本單天不會超過五十),它還沒有把搖迷劃分出社會等級來。

三、後搖滾教父時代

我們不能把商業炒作當成是搖滾樂變質的罪魁禍首,更不能把罪責歸咎到樂手演出的動機上。相反,我認為樂手想賺錢壓根就跟樂手想表達思想沒有任何衝突。就像何勇在面對媒體說自己就是要名利雙收時一樣(這裡指的是他跟媒體版權侵權的糾紛),我毫不懷疑他其中搖滾癖性的成分。

然而,當搖滾樂隊真被用籤不籤公司、演出費有多少、設備有多牛逼、上沒上官方網站電視臺的時候,那演者和看者的現場距離感勢必會被無底線拉大,而無底線拉大造成的直接後果便是“偶像的出現以及盲目的崇拜”!

商業包裝以及利益驅使也會讓藝人的慾望被無限釋放,讓其逐漸偏離平衡狀態,要知道這種毒害可比搖滾圈兒飛個葉子的毒害大多了,看看“鮑家街”和“花兒”樂隊的演變案例便知。

另外再補充一點兒個人觀點:有些人之所以被大公司選中並持續砸重金包裝,這本身就證明了他(她)創作力的匱乏與創作動機的不純粹,試問,一支蘋果該好吃就好吃了,該不好吃就不好吃了,非把它做成果盤沙拉不見得能更好吃到哪裡,只不過那更有賣相了,再或者那是一支不甜的蘋果賣家要用其它味道來掩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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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中國大部分明星的創作力都是匱乏的,不然的話哪來那麼些抄襲糾紛,再者,真正善於創作的人哪來那麼些時間去參加選秀,當評委!

扯得有點遠,再回到搖迷上來,時間已過2010,各大音樂節的數量增加的同時,票價也在猛增,猛增到什麼程度呢——回想2001年迷笛音樂節的那個大院廠房,旁邊的村民只需翻到牆頭上就能看到聽到演出,完全免費;而如今,即便公司裡坐班的白領文藝青年,也得扒拿著信用卡算計著三天音樂節去看哪場,算計著哪天有哪個大牌樂隊……就這樣,階層被一個小小的三寸大的門票劃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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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迷的白領小資化傾向”不止體現在各大音樂節上——在酒吧,它被和紅酒洋酒雞尾酒捆綁到一起;在傳播上,他被和朋友圈自媒體捆綁到了一起;而在音樂圈兒內,那些設備、配件、編曲技術甚至颱風、穿著、出場費被準樂手們樂此不疲地談論著……僅此而已,他們就是不談音樂本身。

就這樣,搖迷們在向高大上進化的過程裡,其千年之初的面目也蛻化的全非了。

而當我們看演出的動機完全演變成對某個明星的追捧以及對某個偶像的崇拜,進而忽視了音樂節平等和自由的概念,那搖滾和流行還有什麼區別,它剩下的只是商業宣傳的意義了。

四、搖滾招安

我們前面提到的2000年左右的擾民階段,正值中國加入WTO。如很多國企的私營化那樣,搖滾也遵循著市場經濟規則發展起來。這中間大概有十多年的市場演變,從開端的地下自嗨,到後來的市場運作,再到網絡盛行後的全面普及……

然而,再往下發展,似乎搖滾並沒有在資本市場前“一意孤行”,倒是有被“招安”之態勢。這點在“汪老師”身上有著再好不過的體現了——

(他二十年前唱的是:他已經習慣了說謊話,他已經無所謂真或假,如果你問他是誰他就是我們每個人……二十年後唱的卻是:我愛你中國,心愛的母親,我為你流淚,也為你自豪……)

好個蒙太奇對比!注意這種對比反差目前已成批量發展之態勢,看看那個什麼樂隊的夏天的節目就知:當年的那些牛鬼蛇神,變成了現在搖滾樂手的外衣,當年一些不上不下出過專輯的樂隊在沉寂多年後搖身化作“老炮”,終於,他們完成了當年搖滾屌絲做夢都不敢想的事情——上了電視、上了直播,用上了百萬級別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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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他們到底是情願上的還是不情願的,這個不好說,我相信這裡面一定有積極的跟錢沒關係的東西,但那相對於商業,已是少得可憐了。

不過,回到開篇我們說的那句話,不管唱的人是真是假,搖滾樂現場的氛圍是的的確確、與生俱來的。當然這種氛圍還是跟搖迷分不開的!

五、尾聲

當下搖迷本人把其分成了三類:

一類去了草莓音樂節,那是音樂節走向商業成熟化的代表,它被設立在城市中,被品牌連鎖化,被主流、非主流明星綜合化。自然它的受眾群更大了。我們自然不去評論這類音樂節的好壞,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它不屬於社會底層人,也不屬於那些遠離大城市的農民(至少當年鮑勃·迪倫還會下到鄉村為黑農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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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類去了以迷笛音樂節為代表的地方,它通常遠離城市,在這類音樂節臺下的搖迷中,你能聞到強烈荷爾蒙的味道,而這種味道終歸會離你遠去,僅僅成為一種回憶,因為我們都得長大,時代總得變換;

在這兩部分中間還夾雜這第三類——免費的音樂節。就像每年五月的上海靜安爵士音樂節那樣,它設在城市中央,由政府、商家、藝人三方合作舉辦。作為搖迷,你不用擔心自己是專業的還是非專業的,也不用擔心自己是藍領還是白領,甚至你不用擔心自己去是不是為聽音樂,因為只要你進入音樂節場地,就已經被節日的氛圍籠罩住了,剩下的唯有享受。只不過,上海只有一個,不是每個人都能享受到這種大都市待遇的。

縱觀搖滾在中國的這二十年,曾經的那些搖迷早已不知去向了——他們或是成了某個金融機構的精英,或是由臺下走到了臺上成了樂手,再或是他們已為人父母……所有這些人,不知他們在重逢音樂節之時還會不會變回曾經的“搖迷”了,但只要音樂節還在,現場還在,他們便是中國搖滾發展的見證者。而所有這些見證匯聚到一起,我認為,那便是青春!

如今,我時長回想曾經的那些搖滾現場氛圍到底是什麼呢——憤怒?愜意?荷爾蒙?還是自由?思想?本我?……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它已經成了一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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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節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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