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临终前写了遗嘱,房子有我继承权,母亲还有继承权吗?

用户3641035238237


您好!首先结论是:不一定。这里从两个方面回答您的问题:

1. 房子的产权份额。这是您需要确认的第一件事情。房产证是父亲名字,但不意味着房子肯定是父亲个人的。四种情况下全部属于父亲个人:(1)是父亲婚前购买的。(2)婚后购买但是与母亲通过婚内协议的方式说明是完全属于父亲个人。(3)父亲单独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所得。这个问题直接决定后面能继承多少、母亲是否有份额。(4)看看房本上写的信息,如果是单独所有,就说明属于父亲个人。其他情况,基本上属于跟母亲的共同财产,各占½。

2.再说下遗嘱。前提是遗嘱是有效的。按照题主说法,父亲应该是订立遗嘱把房子给您,遗嘱内容题主并没有说,姑且这么理解。那么,如果房子全部是父亲个人的,这种情况下母亲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不完全属于父亲个人,那么即使父亲遗嘱说全给孩子,也给不了。最多只能把他自己份额的给到孩子,母亲拥有一半是她个人的。

所以,继承过程中,谁、有多少份额,取决于两个条件:(1)去世人的遗产份额是多少。(2)继承方式。遗嘱继承的话,指定继承人收益,其他人无继承权;法定继承的话,根据法定继承人数量平分遗产,可以协商放弃、少继承或多继承。


一纸家书


你母亲没有继承权,但房子也未必全归你!

题主所述“父亲临终前写了遗嘱,房子有我继承权”并不准确,“有你继承权”不代表“全由你继承”,也许是题主表述不准确吧,假定题主碰到的情况是“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留下遗嘱,明确房产全部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这房是否就全归这个子女继承?

法律上的答案是:不一定!

因为“房子是父亲的名字”不代表房子全部是父亲的个人财产、不代表这房产没有母亲的份额。

从《婚姻法》的角度讲,如果这套房产是在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只登记在夫妻双方一名方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房子也照样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夫妻一方去世时,这房产有一半是遗产,另一半是属于在世配偶的。这种取得不是基于继承权,而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所以,在这种房产权属状态下,即使房产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这一方在立遗嘱的时候也无权处分全部房产份额,只能就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份额立遗嘱处分。如果房产证上具名的一方立遗嘱处分了全部房产,法律上这个遗嘱是部分无效部分有效的,只能对这一方本来拥有的份额有效。

一定要记住:在婚姻关系中,不能简单认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就肯定是谁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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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律师杨文战


房子还不一定是你全部继承。

一、这个房子的房证是你父亲的名字。但是并不知道这个房子是父亲一个人所有,还是与你父亲母亲共同所有;抑或是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所有。所有权的共有人不同,你继承的结果就不同。

二、如果房子所有权如房证上的名字一样是你父亲一个人所有,那么你父亲遗嘱由你继承,你母亲是不能继承的了。

三、如果房子的房证虽是你父亲的名字,但房屋的所有权实际是你父母亲共同所有的,那么你只能继承这个房子分割后,属于你父亲的那一份,最多一半的房产权吧。你母亲那一份仍属于你母亲所有。你父亲是无权把属于你母亲那一份处分给你的,因此无权处分的部分即使处分了,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四、如果房子是你父亲、母亲和家里长兄长姐共同出资修建或购买,那么这个房子的房证虽是你父亲的名字,但实质属于多人共有,你父亲的遗嘱更无权处分其他共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你只能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那几分之一的房屋产权。

总的来说,你父亲只能在遗嘱中处分属于他个人所有的那部分财产,无权将属于共有财产的他人所有部分作出处分决定,即使对他人共有的部分作出了处分,那也是无效的。


闲庭信步PU


房产证写父亲的名字,而且父亲写了遗嘱房子给你继承,如果房产确实是父亲的个人财产,母亲是没有继承权的。

不过,这里还涉及到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问题,房产证虽然只写了父亲的名字,但也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是婚后夫妻用共同收入购买的,比如是婚后继承的遗产你爷爷奶奶有没有明确房子只给你父亲,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房子应该你父母一人一半的,你父亲无权对整个房产进行处置。

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对遗嘱有异议,可以父亲无权处分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遗嘱无效,法院可能会根据遗嘱的内容最终认定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如果遗嘱被认定无效,你父亲的那部分房产,你母亲也是有继承权的。



上林院


乍看你的提问,觉得你有点不近人情,父亲尸骨未寒,怎么就和母亲争起遗产来了,你还是不是你母亲的孩子,是否有点大逆不道,觉得你这个做儿子的太过忤逆不孝,但事出必有因,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后又看了你的陈述,对你的做法似乎有点理解,你文中对你母亲的称呼一直是她,而非母亲,可见你对你母亲成见之深,的确,在你父亲病重需要人照顾的时候,作为在一起朝夕相处,共同生活了30年之久的妻子,全然不念及半点夫妻情分,扔下你病重在床的父亲,离家出走,甚至最后都没有参加你父亲的葬礼,有点绝情寡义,泥人都有土性,小猫小狗在一起玩的时间长了都会有感情,更何况是有血有肉,七情六欲俱全的感情动物人呢?你母亲的做法绝对令人不齿和谴责。

房子是你父亲的名字,你父亲临终留有遗嘱,房子由你继承,你母亲对该房子是否也有继承权,这要看该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他有权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该房子归你所有,与你母亲无关,如果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父亲只能处置属于他自己的那一半财产,也就是说你只能继承一半的房产,另一半则归你母亲所有,当然这是在遗嘱有效的前提下的继承,若遗嘱无效另当别论。


泰山宝鼎


按照当前法律的司法解释,一,如果房子是你父母结婚前由父亲单独买的,则属于婚前父亲单独财产,他指定只由你继承,则你妈无权继承。二,如果房子是你父母婚后买的,只使只登记在你父亲一人名下,也属你父母共同财产。你父亲只能指定他的分额由你继承,无权指定母亲那份额给你。三,不管房子是否属于上面那种情况,你都有对母亲恩断义绝之嫌,请你记住天大地大没有父母恩情大。


龚老师\n


即便父亲写了遗嘱,房子是否完全由提问者继承,存在不确定因素。


父亲遗嘱中处分的房产是否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产原本就是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无权处分房产,因为房产的1/2原本就属于母亲。父亲能够作为遗产处分的只有属于父亲的1/2部分。


如果房产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父亲可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房产。但是提问者是否能够继承房产,前提要看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从提问者的描述上看,父亲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否有效,要从各方面综合考虑。

  1. 自书遗嘱的内容是否明确

  2. 自书遗嘱的形式是否合法。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 遗嘱人订立遗嘱是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遗嘱人订立遗嘱是否存在多份,且内容自相矛盾。

如果自书遗嘱合法有效的,父亲的房产由提问者继承。如果母亲对自书遗嘱持有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遗嘱的效力。



不萌不休


不知道为何这个法律问题会放到情感频道上,如果要从情感角度去分析这个问题,楼主估计会收到一堆臭骂。讲真的,看到楼主这样问,我也觉得很生气。老父亲刚去世就问和母亲争遗产相关的事,这样真的好吗?

不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一个局外人不了解具体情况就不过多指点你的家内事了。回归到问题上,首先要弄明白你父亲的房子是属于父亲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共同财产是夫妻共有的,他只有权处理属于他的部分。如果是婚前财产且100%属于父亲出资,那么父亲遗嘱上给谁,那就是谁的。

最后,家和万事兴,希望楼主和母亲能和平解决财产问题。

我是一木支危楼,每天分享情感故事,交流情感话题。



一木支危楼


父亲留下遗嘱,其财产只由你一个人继承,原则上其他人(包括母亲)则不享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

但是,这个并不意味这该房产便全部都是你的。

虽然房产证登记在父亲名下,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根据产权登记情况,而是根据财产取得情况来认定。

比如说,该房产是父亲婚前全款购买,则该房产属于父亲个人财产,与母亲无关。

比如说,该房产是婚后购买,但款项来自于婚前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比如说,该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占有一半产权份额。

比如说,该房产是婚前购买,但是夫妻共同还贷,则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母亲也享有相应的权益。

还比如说,房产可能是父亲继承所来,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否明确约定是个人财产等等。

还比如说,该房产可能是父亲的父母所赠与,也可能购房的款型是父母出资购买等等,实在难以全部列举。但是,实际中,基本就只有一种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认定。


叶律师


本题有两亇问题①房产证,父亲挂名,母亲果有份?②父亲遗嘱,讲明儿子有继承权,那么其他法定继承人果有继承权?先答一:父母二人齐全,房产证上只有父亲之名,那么该房产产权不等于仅是父亲亇人所有。如该房系父母婚姻期间购买或继承所得,即使产权证上只有父一人名,都应视为共有房屋,除非该房在父母婚前即属父亲所有,或婚后父亲被指名接受继承或受赠,才属父亲亇人所有。如属父母共有,父亲去世,除去母亲部分,才属父亲遗产。答二:父亲留下遺嘱,指明儿子有继承权,应该说这份遗嘱内容不明确。因为该遗嘱並未明确其他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如该遗嘱言明其遗产部分均由儿子继承,那么其他法定继承人均不再享有继承权,而该遗嘱的内容似乎仅是强调儿子有继承权,而非强调儿子是唯一继承人,或唯有儿子获有其房屋的继承权。所以连儿子自己看了遗嘱都怀疑是否唯一继承人,那么其他法定继承人提出疑议理所当然。既然遗嘱内容有争议,应按多数人的理解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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